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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T 10332-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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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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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33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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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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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NB/T 10332-2019 (NB/T10332-2019) | | 中文名称 |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 | 英文名称 | (Design specification of roller compacted concrete gravity dam)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40 | | 字数估计 | 93,986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332-2019: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NB/T 10332-2019 英文名称: (Design specification of roller compacted concrete gravity dam)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 家 能 源 局
施行日期:2 0 2 0 年 7 月 1 日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出 版 社
2020北京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19年 第 8号
国家能源局批准《小水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152项能源行业标准
(附件 1)、《Code for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of Onshore Wind Power Projects》
等 39项能源行业标准英文版(附件 2),现予以发布。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行业标准英文版目录
国家能源局
1 总则
1.0.1 为规范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的设计,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经济
合理、技术先进、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电工程岩基上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
1.0.3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0.1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按其坝高可分为低坝、中坝和高坝, 坝高在 30m以下为低
坝,坝高 30m~70m为中坝,坝高在 70m以上为高坝。
3.0.2 坝高大于 200m或特别重要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在遵照本规范的同时,
对特殊问题应进行专门研究。
3.0.3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的泄水建筑物水力设计、溢流坝闸墩结构设计、坝基处理设
计等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NB/T 35026的有关规定。
4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布置
4.0.1 坝体布置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 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和建筑材料的来源。
2 结合工程任务,合理安排泄水、发电、灌溉、供水、航运、放空、排沙、过
鱼、排漂、排冰等建筑物的布置。
3 坝体的规模、结构布置型式和主要尺寸。
4 坝体稳定、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
5 施工条件、施工导流和施工布置,碾压混凝土快速施工要求。
4.0.2 大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和其他主要建筑物布置,应根据其重要性、
型式、施工条件和运行管理等因素,协调布置,减少施工干扰。大坝中采用碾压混凝
土的部位宜相对集中。
4.0.3 狭窄河谷上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的枢纽布置宜采用岸边引水式厂房或地下厂房。
4.0.4 当采用坝身引水时,可根据坝高将引(输)水管道水平布置在坝体下部或采用
背管式布置。
4.0.5 碾压混凝土坝身布置泄水建筑物时,宜优先采用溢流表孔。坝身设置中孔、深
孔或底孔时,宜减少坝身孔口的层数和孔口数量。中孔、深孔或底孔宜采用平底型式。
4.0.6 大坝施工可利用坝身孔口或碾压混凝土坝的缺口等导流或度汛。
5 坝体混凝土材料与性能
5.1 一般规定
5.1.1 碾压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和拌和用水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高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宜优先选用中热硅酸盐水泥或发热量较低的硅酸盐水
泥。坝体混凝土采用碱活性骨料时应经过专门论证。
5.1.2 掺合料宜采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磷渣粉、火山灰等活性掺合料。掺合
料的品质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 505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水工混凝土掺用磷渣粉技
术规范》DL/T 5387和《水工混凝土掺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技术规范》DL/T 5273的
规定。
5.1.3 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变态混凝土浆液水胶比及加浆量应由试验确定。采用活
性掺合料的碾压混凝土高坝、中坝的总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 140kg/m3;胶凝材料
中掺合料所占的质量比,外部碾压混凝土中不宜超过总胶凝材料的 55%,内部碾压
混凝土中不宜超过总胶凝材料的 65%。碾压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不宜超过 0.55。
5.1.4 经过论证,碾压混凝土掺合料也可掺用石粉等掺合料。掺用石灰石粉的品质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掺用石灰石粉技术规范》DL/T 5304的有关规定。混
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5.1.5 碾压混凝土中宜掺用满足可碾性、缓凝性和耐久性要求的缓凝减水剂、引气剂
等外加剂,外加剂的品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的规定,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掺用引气剂的混凝土含气量宜为 3%~5%。
5.1.6 碾压混凝土及变态混凝土的重度、强度、抗渗、抗冻、抗侵蚀、热学及抗裂等
性能应满足坝体相应部位对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其性能参数的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
标准《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DL/T 5433的有关规定进行。
5.2 碾压混凝土材料性能标准值
5.2.1 大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以设计龄期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表示,符号
为“C 龄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
作养护的边长为 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设计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 80%
保证率的抗压强度。大坝碾压混凝土的设计龄期可采用 90d或 180d。
5.2.2 用于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坝体碾压混凝土抗压强度标
准值可按表 5.2.2取用。碾压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可按其抗压强度标准值的 0.08取
值。
5.2.3 标准值应采用抗剪断强度的平均值,选取时应以试验的小值平均值为基础,结
合现场实际情况,参照类似的工程经验,经试验和设计人员共同分析研究确定。
高坝、中坝的碾压混凝土层面抗剪断强度标准值宜根据层面的施工条件及处理措
施通过现场试验分析确定。原位直剪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岩石试验
规程》DL/T 5368和《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DL/T 5433的规定执行。
前期设计阶段,高坝、中坝的碾压混凝土层面抗剪断强度标准值可参考类似条件
工程的试验成果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用或按表 5.2.3取用。
低坝的碾压混凝土层面抗剪断强度标准值可参照类似工程选用或按表 5.2.3 取
用。
5.2.4 碾压混凝土重度、弹性模量和泊松比宜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
规程》DL/T 5433 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碾压混凝土重度、弹性模量和泊松比均取
其均值作为标准值。碾压混凝土重度也可按配合比重度和设计规定的相对压实密
度计算确定。
缺乏试验资料时,碾压混凝土重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DL 5077的规定取值,弹性模量和泊松比可参照类似工程资料采用。
6 坝体断面设计
6.0.1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宜采用实体重力坝,其体型设计宜简单、便于碾压混凝土大
仓面机械化快速施工。中坝、低坝上游坝坡宜采用铅直面;上游坝坡采用折面时,折
坡点高程应结合电站进水口、泄水孔等建筑物的布置综合考虑。下游坝坡可按混凝土
重力坝断面的选择原则进行优选。
6.0.2 坝顶高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NB/T 35026的有关
规定。
6.0.3 非溢流坝段的基本断面呈三角形,其顶点宜在坝顶附近。基本断面上部应设坝
顶结构。坝顶宽度应根据设备布置、运行、检修、施工和交通、抗震、特大洪水时抢
护等需要确定,其最小宽度不宜小于 5m。
6.0.4 横缝不灌浆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其强度和稳定计算宜取单位宽度或一个坝段进
行计算。不设横缝或横缝灌浆的重力坝可考虑整体作用进行强度和稳定计算。
6.0.5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应以材料力学法和刚体极限平衡法计算成果作为确定坝体
断面的基本依据,有限元法可作为辅助方法。
高坝及修建在复杂地基上的中坝宜进行有限元分析,必要时可采用结构模型或地
质力学模型试验验证。
6.0.6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上的作用及其组合、坝体抗滑稳定和应力的计算方法、计算
内容及其控制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NB/T 35026的有
关规定。
6.0.7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体抗滑稳定分析应包括沿坝基面、碾压层面和坝基深层滑
动面的抗滑稳定。
6.0.8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的设计断面宜由持久状况控制,并以短暂状况和偶然状况复
核。复核偶然状况时,可考虑坝体的空间作用或采取其它措施。
地震作用组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的有关规定。
7 坝体防渗及混凝土分区
7.1 坝体防渗设计
7.1.1 碾压混凝土坝的上游面应设防渗层。防渗层宜采用二级配碾压混凝土为主体,
低坝可采用三级配碾压混凝土,上游宜设变态混凝土。
7.1.2 二级配碾压混凝土防渗层的厚度宜为坝面承受水头的 1/20~1/15。碾压混凝土
防渗层上游表面的变态混凝土厚度不宜超过 1.0m。
7.1.3 坝体防渗层混凝土的最小抗渗等级或最大渗透系数,根据其承受的水头,可按
表 7.1.3采用。
7.1.4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横缝的上游面、溢流面、最高尾水位以下的下游面及穿过横
缝处的坝内廊道和孔洞四周等部位应布置止水设施。
7.1.5 下游坝面应根据下游水位变幅等情况,视工程的具体条件设置防渗措施。
7.2 大坝混凝土分区
7.2.1 大坝混凝土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提出相应的耐久性要求,混凝土原材料和配合
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DL/T 5241的有关规定。
7.2.2 大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NB/T 35026的有关
规定。
7.2.3 坝体防渗层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满足本规范第 7.1.3条的规定,其他部位的坝
体混凝土抗渗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NB/T 35026的
有关规定。
7.2.4 大坝混凝土的抗冻等级应根据气候分区、冻融循环次数、表面局部小气候条件、
水分饱和程度、结构构件重要性和检修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NB/T 35024的有关规定。
7.2.5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宜根据不同部位及其工作环境,按坝体混凝土分区图分为 I
区~VI 区(图 7.2.5)。V区应采用碾压混凝土,I、II、III、IV 区可采用碾压混凝土
及变态混凝土,VI区宜采用常态混凝土。各分区性能要求宜按表 7.2.5确定。
7.2.6 坝体混凝土分区应与防渗层结构相结合考虑,防渗层厚度及抗渗等级应符合本
规范第 7.1.1~7.1.3条的规定。
模板附近、孔洞周边、布置钢筋处等部位宜设置变态混凝土。
基础垫层混凝土,在河床部位宜采用常态混凝土,其厚度可根据基础开挖起伏差、
温度控制及坝基灌浆要求确定。
7.2.7 坝体内部碾压混凝土宜按高程或部位采用不同的强度等级,低坝宜采用一种强
度等级。分区宽度应根据坝体受力状态、构造要求和施工条件确定。相邻两个分区的
强度等级相差不宜超过两级。
坝体内部碾压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9010。
7.2.8 高坝基础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9020,相应极限拉伸值不宜低于
0.80×10-4,中坝、低坝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迎水面混凝土应根据抗渗、抗裂、
抗冻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综合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
8 坝体构造
8.1 坝体分缝
8.1.1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条件和需要设置横缝,不宜设置纵缝。横
缝间距应根据坝基地形地质条件、坝体布置、坝体断面尺寸、温度应力等因素综合比
较确定,中坝、高坝间距不宜超过 30m。对体型不规则的折线坝段,宜适当减小横缝
间距,并对横缝布置及温控设计进行专门研究。
8.1.2 横缝可为伸缩缝或沉降缝。止水之前的横缝宜用填缝材料隔开,其它部位可采
用切缝机成缝,缝内应充填隔缝材料,成缝面积不宜小于 75%。
8.2 坝体廊道及通道
8.2.1 碾压混凝土坝廊道设置应考虑兼作多种用途,简化廊道布置和数量。
8.2.2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上游宜根据灌浆、排水、交通、监测等要求设置廊道。
8.2.3 廊道周边宜采用变态混凝土浇筑。
8.2.4 廊道底部宜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断面可采用 0.3m×0.3m,底部纵坡可用 0.3‰。
8.3 坝体止水和排水
8.3.1 坝体横缝内止水设施及材料应根据工作水头、气候条件、所在部位和便于施工等
因素确定;止水设施应置于防渗层内。坝体横缝内宜设置排水管。
8.3.2 坝体横缝上游宜设两道至三道止水。高坝横缝上游面附近应设置两道 U型止
水铜片,中坝第一道止水片应为铜片。止水铜片的厚度宜为 1.0mm~1.6mm,止水片
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可为 0.25m~0.30m。
8.3.3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内竖向排水孔应设在上游防渗层下游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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