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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T 10339-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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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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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33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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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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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NB/T 10339-2019 (NB/T10339-2019) | | 中文名称 | 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 | 英文名称 | (Regulations fo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survey of hydropower project dam site)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40 | | 字数估计 | 139,14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339-2019: 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NB/T 10339-2019 英文名称: (Regulations fo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survey of hydropower project dam site)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代替 DL/T 5414-2009
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国家能源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代替 DL/T 5414-2009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 家 能 源 局
施行日期:2 0 2 0 年 7 月 1 日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20 北京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19 年 第 8 号
国家能源局批准《小水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152 项能
源行业标准(附件 1)、《Code for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of Onshore W
ind Power Projects》等 39 项能源行业标准英文版(附件 2),现予以发布。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行业标准英文版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 总则
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内容、方法、评价和技术要求,保证坝址工程
地质勘察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型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本规程不适用于中小型水电站工
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
1.0.3 水电工程坝址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0.1 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查明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并进行评价,提供选定坝址、坝型、
坝线和枢纽建筑物布置、设计及工程处理方案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3.0.2 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遵循水电工程设计程序,按规划阶段、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详图设计阶段逐步深入进行。各勘察阶段工作深
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规划阶段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了解各梯级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
问题,并分析建坝条件。
2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初步查明坝址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初
选代表性坝址,并对影响方案成立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和代表性坝址枢纽布置方案的主
要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初步评价。
3 可行性研究阶段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查明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提供选定坝址、
坝型、坝线及枢纽布置所需的地质依据,并对选定坝址各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主要
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论证和评价,提供建筑物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4 招标设计阶段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坝址的地质资料与
结论,补充查明遗留的工程地质问题,提供完善和优化设计及编制招标设计文件所需的
工程地质资料。
5 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检验、核定前期勘察的工程地质资料与
结论,补充论证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提供施工详图设计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提出对
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处理措施的建议。
3.0.3 坝址各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依据工程地质勘察大纲进行。
3.0.4 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结合勘察阶段、枢纽建筑物布置,按照由地面到地下、由一
般性调查到专门性问题研究、由定性评价到定量评价的原则逐步深入进行;应先进行工
程地质测绘,在了解坝址地质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和需要因地制宜地综合开展
物探、钻探、坑探和岩土试验等工作。岩土试验应结合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工程部位,
采用室内试验和原位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种试验和原位试点应具有地质代表性。
3.0.5 勘察工作中的各项原始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应及时整理和综合分析。
3.0.6 勘察工作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4 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内容
4.1 基本地质条件勘察
4.1.1 坝址基本地质条件勘察应查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
岩溶和水文地质条件。
4.1.2 坝址地形地貌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坝址及外围地形地貌勘察应查明地貌形态、微地貌特征及其成因类型,分析地
貌与岩性、构造和第四纪构造运动的内在联系,并应划分地貌类型。地貌类型划分宜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NB/T 10074 的有关规定。
2 坝址河谷地形地貌勘察应查明河谷地貌类型、河谷地质结构,河流阶地和河漫
滩的分布、形态、高度、堆积物特征及成因,河间或河湾地貌,河谷发育史。
3 坝址沟谷地形地貌勘察应查明沟谷的分布、切割深度、成因及其堆积物特征。
4.1.3 坝址地层岩性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岩浆岩勘察应查明其成因类型、岩性、产出状态、规模、次序、与围岩的接触
关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侵入岩和脉岩勘察应查明岩石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岩性、岩相、规模大小、
原生构造及其与围岩的接触关系。
2)喷出岩勘察应查明岩石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岩性、岩相,岩石组合特征,
喷发环境、喷发韵律与旋回层序,原生构造,各岩组的分布、厚度和产状变
化。
3)蚀变岩勘察应查明其分布、厚度、物质组成、性状、风化或构造破碎情况和
产状变化。
2 沉积岩勘察应查明岩石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构造、岩性、胶结程度,
各岩层及岩组的分布、厚度、岩相特征、沉积环境、地层层序、接触关系及产状变化。
3 变质岩勘察应查明岩石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构造、岩性、成因类型、
变质程度,各岩组或岩类的分布、厚度、产状、岩相变化、地层层序和接触关系。
4 软弱岩层或夹层、古风化壳、易软化泥化岩层、可溶岩层、易风化岩层和膨胀
性岩层勘察应查明其分布、厚度、矿物成分、化学成分、性状以及与上下岩层的接触关
系。
5 第四纪沉积物勘察应查明其成因类型、分布、厚度、物质组成、结构、构造、
密实或胶结程度,并应重点查明河床覆盖层中的软土层、粉细砂层、孤漂石层、架空层
和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土层的分布、厚度和性状。
4.1.4 坝址地质构造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坝址及外围地质构造勘察应明确坝址所处大地构造单元或构造部位。
2 坝址褶皱勘察应查明褶皱类型与形态特征、核部及两翼产状、规模及展布,次
一级褶皱及其伴生的断层或层间挤压错动带的发育与分布特征。
3 坝址断层勘察应查明断层的分布、产状,破碎带及影响带的宽度、物质组成、
胶结状况,构造岩的类型及性状,并应重点查明影响坝址枢纽布置和建筑物稳定的断层、
构造破碎带、层间层内挤压错动带、断层交汇带,顺河向断层、缓倾角断层的分布、产
状、规模、性状和组合形式。
4 坝址节理裂隙勘察应查明其发育程度,以及在不同岩性、不同部位的发育特征,
并应重点查明影响坝址枢纽建筑物稳定的主要裂隙、裂隙密集带、缓倾角裂隙带的分布、
产状、性状和组合形式。
5 坝址区岩体结构面应进行规模分级和性状分类。坝址区岩体结构面规模分级和
性状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的有关规定。
6 坝址周围 5km 范围内有活断层分布时应开展活断层专门性勘察。活断层专门性
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和《水电工程区域
构造稳定性勘察规程》NB/T 35098 的有关规定。
4.1.5 坝址物理地质现象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坝址岩体风化特征勘察应查明风化程度、类型、深度和形态,并应划分岩体风
化带,确定建筑物部位风化带的分布、厚度和工程地质特性。岩体风化带的划分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的有关规定。
2 坝址岩体卸荷特征勘察应查明谷坡和谷底岩体卸荷程度、类型、深度,卸荷裂
隙的分布位置、产状、宽度、充填状况和充填物性质,并应划分岩体卸荷带。岩体卸荷
带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的有关规定。
3 坝址谷坡变形破坏现象勘察应查明变形破坏类型、特征、分布范围、变形破坏
机制。谷坡岩土体变形破坏现象勘察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边坡工程地
质勘察技术规程》DL/T 5337 和《水电水利工程边坡设计规范》DL/T 5353 的有关规定。
4 坝址泥石流勘察应查明泥石流的分布、类型、规模,物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
特征,形成条件,泥石流的发育历史和发展趋势。泥石流的分类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
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的有关规定。泥石流按集水区地貌特征分类宜符
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
5 坝址废旧矿洞及采空区勘察应查明其空间分布、形态、规模、地下和地面变形
破坏特征。
6 坝址岩土体冻融风化现象勘察应查明其冻融风化层及其形成的块碎石、岩屑流、
泥流等的分布、厚度、组成物质、工程地质特性。
7 坝址建筑物周边自然边坡危岩体勘察应主要查明其类型、分布、规模、稳定性
及危害性。危岩体的勘察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和《水电工程危岩体工程地质勘察与防治规程》NB/T 10137 的有关规定。
4.1.6 可溶岩坝址区应开展岩溶勘察。坝址岩溶勘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岩
溶工程地质勘察规程》NB/T 10075 的有关规定。
4.1.7 坝址水文地质条件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坝址水文地质结构勘察应查明含水层或透水层与相对隔水层的厚度、埋藏深度
和分布特征。
2 坝址地下水勘察应查明水位、水头、水量及其动态变化,地下水的基本类型、
埋藏条件。
3 坝址地下水运动特征勘察应查明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4 坝址岩土体的渗透性勘察应查明坝基岩体的透水率和土体的渗透系数,并进行
岩土体渗透性分级,应重点勘察可能导致坝基渗漏和渗透变形的集中渗漏带分布与渗透
特性。岩土渗透性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的有关规定。
5 坝址地下水、地表水的水化学特征勘察应查明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
4.2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勘察
4.2.1 坝址岩石、岩体物理力学性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勘察应取样测定岩石的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抗拉强
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泊松比和声波纵波速度等。
2 岩体的力学性质勘察应现场测定岩体的变形参数、抗剪强度、弹性波速度。
3 结构面的力学性质勘察应测定结构面的抗剪强度。
4 软弱结构面、软弱夹层应取样测定其黏土矿物化学成分、颗粒组成及力学性质指
标;可现场测定其变形与渗透变形参数等。
5 软弱结构面或岩体可测定其压缩蠕变与剪切流变参数。
4.2.2 坝址岩体初始地应力状态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坝址地应力勘察应调查高地应力引起的岩芯饼化和基坑、洞壁的岩爆、变形现
象。
2 峡谷混凝土坝址地应力勘察应测试地应力的量级、方向,分析谷坡、谷底地应
力的分带、分区及其空间分布规律。
3 坝址地应力勘察应进行岩体初始地应力分级、高地应力条件下岩体变形破坏分类
及岩爆判别。岩体地应力分级和高地应力条件下岩体破坏类型及判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的有关规定。
4.2.3 坝址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坝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勘察应取样测定土的密度、天然含水率、颗粒级配、变
形模量、压缩模量、抗剪强度、渗透系数和渗透比降,黏性土的矿物成分、化学成分、
塑限、液限和砂性土的相对密度等。
2 坝址土体的力学性质勘察应现场测定土体的承载力、变形模量、渗透比降、剪
切波速等,可现场测定土体的抗剪强度。
5 坝址工程地质勘察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坝址工程地质勘察应采用工程地质测绘、物探、勘探、岩土试验、水文地质试
验及观测与监测等方法。
5.1.2 物探、钻探和岩土试验方法及适用性宜符合本规程附录 B 的规定。
5.2 工程地质测绘
5.2.1 坝址工程地质测绘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和《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NB/T 10074 的有关规定开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应先实测地层柱状图,划分工程地质岩组,确定岩层的填图单元,
再进行全面测绘工作。在块状岩浆岩地区应划分岩相、岩性及岩脉类型。
2 工程地质测绘的范围应根据勘察阶段和勘察要求确定。
3 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应根据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坝址地形地质条件等,按
现行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 的有关规定选定。
4 工程地质测绘的精度应与选定的比例尺相适应。相应测绘比例尺图上宽度大于
2mm 的地质现象应予以测绘;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地质现象,即使图上宽度不足 2mm,
也应扩大比例尺表示。
5 各种比例尺的工程地质测绘都应有地质点控制,其间距宜为相应比例尺图上
2cm~3cm;在露头条件差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以控制主要的地质现象。地质点和勘
探点应采用测量仪器定位。
5.2.2 工程地质测绘应采用地质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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