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NB/T 10353-2019, NB/T10353-2019, NBT 10353-2019, NBT10353-2019
| 标准编号 | NB/T 10353-2019 (NB/T10353-2019) | | 中文名称 | 太阳能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olar Energy Evaluation of Solar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61 | | 字数估计 | 23,27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353-2019: 太阳能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规程
NB/T 10353-2019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Solar Energy Evaluation of Solar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太阳能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规程
国家能源局 发布
NB ICS 27.160 P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太阳能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规程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 家 能 源 局
施行日期:2 0 2 0 年 7 月 1 日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20 北 京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19 年 第 8 号
国家能源局批准《小水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及检修规程》等152项能源行业
标准(附件1)、《Code for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of Onshore Wind Powe
r Projects》等39项能源行业标准英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行业标准英文版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9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
行 业 标 准 目 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
采标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太阳能发电工程
太阳能资源评估技术
规程
1 总则
1.0.1 为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光伏发电工程和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的评估。
1.0.3 太阳能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3.0.1 太阳能资源评估应根据工程建设运行需要,分析获得太阳能发电工程所在区域太阳能资
源特征及变化规律。
3.0.2 太阳能资源评估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应符合国家数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4 基础资料
4.1 数据采集
4.1.1 光伏发电工程宜采集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当无法获得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
测数据时,可采用代表气象站长期观测数据或推算的长期辐射数据、基于卫星遥感资料的统计
计算数据或物理反演数据。
4.1.2 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应采集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并补充收集代表气象站长期数
据和基于卫星遥感资料的统计计算数据或物理反演数据。
4.1.3 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的设备及安装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总辐射表》GB/T 19565、
《直接辐射表》QX/T 20、《太阳能资源测量 总辐射》GB/T 31156、《太阳能资源测量 直接
辐射》GB/T 33698、《太阳能资源测量 散射辐射》GB/T 33699、《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辐射》
GB/T 35231 的有关规定。
4.2 数据要求
4.2.1 光伏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的基础数据应包括水平面总辐射、水平面直接辐射、散射
辐射、温度、风速、风向数据和灾害性天气情况。
4.2.2 光伏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宜根据工程需要收集法向直接辐射、反射辐射、倾斜面总
辐射及其他常规气象要素数据。
4.2.3 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评估的基础数据应根据工程需要收集法向直接辐射、水平
面总辐射、散射辐射、温度、相对湿度、风速、风向、能见度、云量数据和灾害性天气情况。
4.2.4 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应为连续观测记录,其时间序列不宜少于一个完整年。用
于光伏发电工程的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 5 分钟,用于太阳能热发电工程的数据记录时间
间隔不应大于 1 分钟。
4.2.5 代表气象站长期数据和基于卫星遥感资料的统计计算数据或物理反演数据,其时间序列
至少应为近 10 年连续的完整年逐月数据。
4.2.6 代表气象站的多年月平均气温、多年月平均风速、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多年
极大风速及发生时间、主导风向、多年最大冻土深度和积雪深度、多年平均降水量和蒸发量、
多年连续最长阴雨天日数、雷暴日数、冰雹日数、扬沙日数、浮尘日数、沙尘暴日数、强风日
数等气象要素至少应为近 10 年统计数据。
5 实测数据处理
5.1 数据检验
5.1.1 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应进行完整性和合理性检验,剔除由于仪器故障、传输错
误等原因造成的不合理数据和缺测数据。
5.1.2 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的完整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时观测时间顺序应与预期的时间顺序相同,应符合预期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中间
应连续。
2 按某时间顺序实时记录的观测数据量应与预期记录的数据量相等。
3 实测数据的有效数据完整率应在 95%以上。
5.1.4 测量气象要素数据的合理性检查应从气候学限值、变化范围和内部一致性三个方面进行。
测量气象要素数据的合理性检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的要求。
5.2 数据修正
5.2.1 数据修正时宜采用插补方法对不合理数据和缺测数据进行修正。
5.2.2 数据修正前应对参考资料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5.2.3 数据修正应选取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周边同期参考资料,选取参考资料的优先级顺序宜
为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代表气象站数据、基于卫星遥感资料的统计计算数据或物理
反演数据。
5.2.4 数据插补时可从实测数据中选择与缺测时刻最接近、天气现象相同的数据进行插补。
5.2.5 修正后的有效数据完整率应达到 100%。
6 太阳能资源分析与评估
6.1 典型气象年构建及数据分析
6.1.1 太阳能发电工程应以收集到的气象数据为基础构建满足工程需要的典型气象年数据,典
型气象年数据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 1 小时。
6.1.2 太阳能资源数据分析中,当基础数据中无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时,应以代表气
象站至少近 10 年的气象数据为基础,或直接采用卫星遥感资料的统计计算数据、物理反演数
据构建典型气象年标准月。
6.1.3 典型气象年标准月宜按下列步骤进行选取:
6.1.4 太阳能资源数据分析时,当基础数据中有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测数据时,宜结合代表
气象站长期数据、基于卫星遥感资料的统计计算数据或物理反演数据和太阳辐射现场观测站实
测数据进行对比印证,形成典型气象年数据。
6.1.5 光伏发电工程应对水平面总辐射、散射辐射的年内变化、典型日内变化和相邻时刻变化
率的概率密度分布进行分析,宜根据工程需要对法向直接辐射和反射辐射的年内变化和典型日
内变化进行分析。
6.1.6 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应对年内法向直接辐射的时总量进行累计频率分布和概率密度分布分
析。
6.2 气象条件分析
6.2.1 太阳能发电工程应分析大风、雷暴、冰雹、暴雨等恶劣天气对工程建设及运行安全的影
响。
6.2.2 光伏发电工程应分析温度、沙尘、积雪对发电效率的影响。
6.2.3 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应分析风速、沙尘、温度、积雪对发电效率的影响。
6.3 太阳能资源评估结论
6.3.1 光伏发电工程应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计算年水平面总辐照量(GHR),并评估太阳能资
源的丰富程度。光伏发电工程年水平面总辐照量等级应符合表 6.3.1 的规定。
6.3.2 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应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计算年法向直接辐照量(DNR),并评估太阳
能资源的丰富程度。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年法向直接辐照量等级应符合表 6.3.2 的规定。
6.3.3 光伏发电工程应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计算各月的日平均总辐照量,然后求最小值与最大
值之比,作为太阳能资源稳定度( )。光伏发电工程太阳能资源稳定度等级应符合表 6.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