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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C/T 1156-2021 (QC/T1156-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Recycling of traction battery used in electric vehicle - Specifications for secondary cell disassembly |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09 | | 字数估计 | 15,132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QC/T 1156-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单体拆解技术规范
QC/T 1156-2021 英文名称: Recycling of traction battery used in electric vehicle - Specifications for secondary cell disassemb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单体拆解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动力电池单体拆解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作业要求、贮存和管理要求、
安全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退役车用动力组离子单体蓄电池的拆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1 、 GB/T 26989 、 GB/T 19596 和 GB/T 3359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拆解企业应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或作业指导书。
4.1.2 不应手工及露天进行拆解与分离作业。
4.1.3 单体蓄电池(以下简称“单体”)在拆解前应进行信息采集和追溯管理。
4.2 场地要求
4.2.1 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建筑物,应保持通风干燥、光线良好。
4.2.2 拆解、贮存场地应配备安全防护和环保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a) 消防设施,如沙箱、消火栓、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b)报警设施;
c)应急设施;
d)监控设施;
e)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f) 废液收集/处理设施。
4.2.3 拆解、贮存场地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防渗按照 HJ 610 规定的要求执行。
4.2.4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应符合 GB 18599 的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场地应符合 GB 18597 的
要求。
4.3 设备要求
4.3.1 应具备单体切割、分离、破碎和分选等功能。
4.3.2 应具备处理不同规格尺寸单体的能力。
4.3.3 产物分离和收集过程应采用封闭形式或具备负压集气的装置。
4.3.4 宜具备单体定位、电压检测、自动固定、精准拆解、产物分离和收集、故障预警、事故急
停和防火防爆等功能。
4疆 3.5 不得使用氧快焰等明火切割工艺对单体进行切割。
4.4 人员要求
4.4.1 应按 GB/T 11651 的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于套、安全帽、工作服、
护目镜、劳保鞋等。
4.4.2 应熟悉并掌握拆解作业流程,通过规范作业、安全环保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考
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5 作业要求
5.1 作业流程
5.1.1 单体的拆解作业流程宜按图 1 所示,或按照拆解企业制定的拆解作业指导书进行。
5.1.2 单体拆解前应采集单体的型号、重量等信息。
5.2 电压检测
5.2.1 宜根据企业规定的安全电压限值对单体进行电压检测,满足拆解企业规定的安全电压,则
判定符合拆解条件;否则判定不符合拆解条件:
a)不符合拆解条件的单体应按5.3 的要求执行,放电完成后再次进行电压检测和拆解条件判定;
b)符合拆解条件的单体按 5.4 的要求执行。
5.3 放电
5.3 国 1 不符合拆解条件的单体应按照 GB/T 33598.2 和 HG/T 5815 的要求执行。
5.3.2 经过外接电路法或浸泡法放电完成的单体,应按 5.2 的要求进行电压检测。
5.3.3 如企业具备带电处理技术,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带电处理。
5.4 分类
5.4.1 应对单体进行分类,根据分类情况选择适宜的拆解作业流程,以及配套的拆解设备设施。
5.4.2 宜将以下单体进行精细化拆解,通过芯壳分离拆解得到外壳和卷芯:
a)外形完好、结构完整的方型硬壳、大规格软包或圆柱型单体;
b)直接进行热解、破碎和分选工艺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体。
5.4.3 除 5.4.2 以外的单体宜直接进行热解、破碎和分选工艺0
5.5 芯壳分离
5.5.1 满足 5.4.2 分类的单体宜通过固定、切割和分离等操作进行芯壳分离,得到完整的卷芯和外
壳,同步收集电解液和废气。
5.5.2 单体芯壳分离时的卷芯脱出率宜不低于 97%,卷芯脱出率的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A 的 A.lo
5.6 卷芯剥离
5.6.1 对于能够进行精细化拆解利用的卷芯,宜通过卷芯剥离的方式分离卷芯中的正极片、负极
片和隔膜,同步收集拆解产物。
5.6.2 除 5.6.1 以外的卷芯,应直接进行热解、破碎和分选处理工艺。
5.6.3 卷芯剥离时应尽量保证隔膜分离完全,避免粘附在极片上。
5‘ 7 极片脱离
5.7.1 对卷芯剥离得到的极片进行极片脱离,得到活性物质和集流体。
5.7.2 极片中活性物质的脱离率宜不低于 98%,极片脱离率的计算方式应符合附录 A 的 A.2o
5.8 热解/破碎和分选
5.8.1 涉及热解处理的部分,应符合 HG/T 5816 相关的要求。
5.8.2 涉及破碎和分选处理的部分,应符合 YS/T 1174 的相关要求。
5.8.3 通过热解/破碎和分选得到电极材料粉、铜/铝粉,或铁粉。电极材料粉中正极活性物质综合
回收率应不低于 98%,铜、铝杂质含量应不高于 1%。电极材料粉中正极活性物质综合回收率的计
算方式见附录 A 中 A.3,铜、铝杂质含量的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 A 的 A.4 。
6 贮存和管理要求
6.1 单体拆解前的贮存,不应破坏安全阀,应做好防短路、防泄漏及防遗撒等措施,保证电池的
完整性,并按 WB/T 1061 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体,应分开存放。
6.2 拆解后的电极材料粉、铜宿、铝箱、隔膜、外壳应去除电解液后,放入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
地,收集的电解液放入危险废物贮存场地。
6.3 贮存应做好分类标识,进行分区贮存和日常性检查。
7 安全环保要求
7.1 拆解作业车间应按 GB/T 45001 的管理规定执行。
7.2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符合 GB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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