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SB/T 10469-2013, SB/T10469-2013, SBT 10469-2013, SBT10469-2013
| 标准编号 | SB/T 10469-2013 (SB/T10469-2013) | | 中文名称 | 电子商务商品营销运营规范 | | 英文名称 | Electronic commerce operating specification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60 | | 字数估计 | 17,142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B/T 10469-2008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7号(总第163号);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4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平台服务商服务经营和保障要求、销售商经营要求、消费者信息和利益保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利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进行网上有形商品经营的企业。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业通过目录销售、电话购物、电视购物等渠道进行的商品营销活动。 |
SB/T 10469-2013
Electronic commerce operating specification
ICS 35.240.60
A10
备案号:41088-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代替SB/T 10469-2008
电子商务商品营销运营规范
2013-06-14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平台服务商服务经营和保障要求 2
4 销售商经营要求 7
5 消费者信息和利益保护要求 11
参考文献 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B/T 10469-2008《网络营销运营规范》,与SB/T 10469-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标准的结构,将电子商务服务商、在线销售商、配送服务商、金融服务商的管理和服务内
容分别划定;
---缩小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限制在有形商品经营活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北京电子商务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商业科技质量中心、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美集团有限公司、河
南省银企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酒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网库互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搜斗士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美艺城网、古贝春集团有
限公司、北京远东正大商品检验有限公司、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营销专业委员会、北京电子商务协会、中商
会科(北京)科技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卫东、牟贵先、王哲、彭立军、文丽、李斌、周东、刘宁元、郝鸿峰、刘忠会、高肖宝、
王海波、苏继挺、姚永杰、沈煜、刘晓云、杨鹏、潘军。
电子商务商品营销运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平台服务商服务经营和保障要求、
销售商经营要求、消费者信息和利益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进行网上有形商品经营的企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业通过目录销售、电话购物、电视购物等渠道进行的商品营销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商品 commodity
本标准中商品特指有形商品。
2.2
为在线销售商、配送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和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具有管理机构和管
理制度的组织。简称:平台服务商。
2.3
在线销售商 onlineselers
在电子商务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平台上开展有形商品营销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简称:销售商。
2.4
为电子商务服务商、在线销售商和消费者提供配送服务的企业。
2.5
进入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包括:销售商、配送服务商和消费者。
2.6
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组织或个人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平台的组织。
2.7
造成信息系统严重故障或瘫痪,使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停顿或丧失,达到特定时间的突发性事件。
严重性信息系统灾难是指数据被删除或硬盘出现故障,存储介质严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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