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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B/T 10565-2010 (SB/T10565-2010) | | 中文名称 | 沐浴业术语 | | 英文名称 | Bath glossary | | 行业 |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30 | | 字数估计 | 10,139 | | 发布日期 | 2010-10-09 | | 实施日期 | 2011-06-01 | | 标准依据 |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6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1年第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范围 | 本标准确立了沐浴行业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沐浴行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培训(教学)及其他相关领域。 |
SB/T 10565-2010
Bath glossary
ICS 03.080.30
A12
备案号:3041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沐 浴 业 术 语
2010-10-09发布
2011-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沐浴业通用术语 1
3 沐浴业专业术语 3
参考文献 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权金城国际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富
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南通金曼谷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文俊、唐成林、安可士、李凯、郭家荣、胡芝容、王宝国、郭仁泓、王冰玉、
彭克泉、陈泽亚、刘南征、高红、罗冀真、樊荣。
沐 浴 业 术 语
1 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沐浴行业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沐浴行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培训(教学)及其他相关领域。
2 沐浴业通用术语
2.1
沐浴行业 bath-houseindustry
为消费者提供淋浴、盆浴、池浴、药浴、桑拿、温泉、SPA、助浴等为主,或配备保健按摩、修脚、休闲健
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的行业总称。
2.2
足浴 footbath
运用专业的技术、方法和专业用品为消费者提供足浴保健等服务的类型。
2.3
温泉 hotspring
自然涌出或通过人工钻井取得,在地表测量温度不低于34℃,所含物质成分对人体无害的地下水。
温度低于34℃但高于当地年平均气温5℃,且含有对人体具有保健作用的物质成分,并能进行保健、疗
养开发利用的地下水,亦可称为温泉。
2.4
以温泉资源为依托,以各种温泉服务设施为基础,向宾客提供多种温泉产品和相关沐浴服务的
产业。
2.5
温泉企业 hotspringenterprise
以向宾客提供温泉沐浴为主要经营服务内容,兼营餐饮、住宿、会务、保健、运动、旅游、休闲等配套
服务项目的机构。
2.6
SPA
在特定的舒适环境下,通过沐浴,以香熏、身体磨砂、按摩、裹敷等一系列的专业方法,满足人的身
体、精神状态的放松、复原、平衡与统一,从而促进人的身心整体健康的一种专业服务。
2.7
SPA场所 SPAestablishment
向宾客提供SPA服务为特色经营项目,并提供餐饮、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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