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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0278-2009 (SN/T0278-2009)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食品中甲胺磷残留量检测方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methamidophos residues in foods for import and ex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26 | | 字数估计 | 24,254 | | 发布日期 | 2009-07-07 | | 实施日期 | 2010-01-16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 0278-1993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09]290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食品中甲胺磷残留量检测的气相色谱测定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大米、绿豆、菠菜、荷兰豆、柑橘、葡萄、甘蓝、板栗、茶叶、猪肉、鸡肉、猪肝、罗非鱼、蜂蜜中甲胺磷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
SN/T 0278-2009
Determination of methamidophos residues in foods for import and ex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278-2009
代替SN0278-1993
进出口食品中甲胺磷残留量
检测方法
2009-07-07发布
2010-01-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SN0278-1993《出口蔬菜中甲胺磷残留量检测方法》。
本标准与SN027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使用范围;
---增加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方法;
---取消了SN0278-1993的“2 抽样和制样”,增加了“试样制备与保存”;
---改进了样品前处理技术路线。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捷、王岚、谢建军、林海丹、吴映旋、张莹、丁慧瑛、沈崇钰。
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SN/T0278-2009
进出口食品中甲胺磷残留量
检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食品中甲胺磷残留量检测的气相色谱测定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大米、绿豆、菠菜、荷兰豆、柑橘、葡萄、甘蓝、板栗、茶叶、猪肉、鸡肉、猪肝、罗非
鱼、蜂蜜中甲胺磷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2 方法提要
样品经乙腈或乙酸乙酯提取后,通过固相萃取小柱净化,采用气相色谱(火焰光度检测器)测定,外
标法定量。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
3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去离子水。
3.1 丙酮。
3.2 乙酸乙酯。
3.3 正己烷。
3.4 乙腈:色谱纯。
3.5 甲醇。
3.6 无水硫酸钠:650℃灼烧4h,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储于密闭干燥器中备用。
3.7 氯化钠。
3.8 正己烷-丙酮(2+1,体积比):取正己烷100mL,加入50mL丙酮,混匀。
3.9 甲胺磷标准物质:纯度大于等于97.0%。
3.10 甲胺磷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适量甲胺磷,用乙酸乙酯配制成浓度为1.00mg/mL的标准储备
液。该溶液于-18℃保存。
3.11 甲胺磷标准中间溶液:准确吸取适量标准储备液,用乙酸乙酯稀释至浓度为100.0μg/mL的标
准中间溶液。该溶液在-18℃保存。
3.12 甲胺磷标准工作液:使用前根据需要将标准中间溶液用乙酸乙酯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
3.13 石墨化碳黑固相萃取柱:250mg,3mL,或相当者。
3.14 弗罗里硅土固相萃取柱:1000mg,2mL,或相当者。
3.15 氨基固相萃取柱:200mg,3mL,或相当者。
3.16 CHROMABONDXTR固相萃取柱:3000mg,15mL,或相当者。
3.17 微孔滤膜:0.45μm,有机系。
4 仪器和设备
4.1 气相色谱仪:配有火焰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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