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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039-2020 (SN/T1039-2020)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吨包装碳化硅取样制样方法 | | 英文名称 | (Sampling and sample preparation method of imported and exported ton packaging silicon carbide)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00;G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40.99 | | 字数估计 | 15,153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1039-2002 | | 标准依据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1039-2020: 进出口吨包装碳化硅取样制样方法
SN/T 1039-2020 英文名称: (Sampling and sample preparation method of imported and exported ton packaging silicon carbide)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039-2002
进出口吨包装碳化硅取样制样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SN/T 1039-2002《进出口吨包装碳化硅取样制样方法》。
本标准与 SN/T 1039-2002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文字部分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将“1 范围”中的“吨包装”修改为“吨袋包装”;
--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去标准年份;
--在“表 1”中,表头增加了“应取最少份样数”;
--在“表 1”中增加两个注释;
--在“表 3”中,将“份样铲容积”的单位由 mL 修改为 cm3 ;
--对“4.3.1”公式部分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对“5.3”部分进行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倩、张坤、孙普兵、王昌建、刘文丽、李竹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进出口吨包装碳化硅取样制样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吨袋包装碳化硅的取样制样及粒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吨袋包装碳化硅的化学成分、水分及粒度测定用试样的扦取和制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7.1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取样方法
GB/T 2007.2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
GB/T 2007.7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粒度测定方法 手工筛分法
GB/T 4891 为估计批(或过程)平均质量选择样本大小的方法
GB/T 6679 固体化工品取样通则
GB/T 13732 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检验通则
3 一般规定
3.1 本标准规定总精确度 βsdm 为 ±0.6%,取样精确度 βs 为 ±0.4% ;以碳化硅含量计,精确度校验
参见附录 A。
3.2 如品质明显不均匀,包差大于 2%,最大粒度超过规定或混入外来杂质,应经加工整理后重新
取样。
3.3 取样、制样所用设备、工具和盛样容器应保持洁净,牢固耐用。
3.4 分析样品妥善保管,保管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6 个月,以备检查。
4 取样
4.1 概述
定量包装的碳化硅一般 60 t 为一检验批。按表 1 规定的数目随机抽取样包。具体取样方法按 4.5
要求执行。每批可随机倒出 5%,从中下部用取样铲随意抽取 0.5 kg 份样,其余按规定进行。若不
够一检验批,低于 30 t(吨包装),用逐包取样法进行;若粒度不均匀,用倒包三铲法进行;若粒
度在 10 mm 以下,用扦子对角线法进行。品质波动评定示例参见附录 A,精确度校对方法参见附
录 B。
4.2 取样工具
4.2.1 取样铲:约 125 cm3 容积的洁净铁铲。具体尺寸见 GB/T 2007.1。
4.2.2 样钎:φ15 mm×500 mm(φ30 mm×750 mm)的不锈钢材料制成。
4.2.3 带盖盛样桶或干净塑料袋。
4.3 份样数(取样包数)
4.3.1 应取最少份样数见表 1。
4.3.2 50 kg 包装取样,可按 GB/T 6679 执行。不同批量的份数(N1)按式(1)计算:
4.4 份样量
按表 2 抽取最少份样量。
4.5 取样方法
4.5.1 逐包取样法
用取样铲取样,在袋口下 30 cm~50 cm 处取约 0.5 kg 份样。用取样钎取样,由包口呈对角线完全
插入,将扦子旋转 180,取约 0.5 kg 样品。
4.5.2 倒包三铲法
根据批量和品质波动(参见附录 B)类型,按表 1 规定的份样数随机抽取样包,逐包倒于平整洁
净的铁板或水泥地上,形成圆锥形,将样铲分别从圆锥底部外圈 120°角的三条母线插至圆心,然后
垂直向上提起共取 3 铲,每袋共取 0.5 kg。
4.5.3 扦子对角线法
按表 1 规定的份样数随机抽取样包,敞开袋口将扦样器呈对角线自顶部完全插入,将扦子旋
180°,取出样品约 125 g,二扦共取份样量约 250 g。
4.5.4 样品保存
水分样品应置于洁净密封的容器内,勿使水分在测定前发生变化。
5 制样
5.1 制样工具
5.1.1 取样铲(尺寸同 5.2)。
5.1.2 颚式破碎机:SP100 mm×60 mm。
5.1.3 密封式振荡研磨机。
5.1.4 二分器(规格见 GB/T 2007.2)。
5.1.5 样铲和挡板。
5.1.6 白铁面混样台或橡胶板面混样台。
5.1.7 磁铁:10 N~15 N 磁力。
5.1.8 盛样器:900 mm×450 mm×100 mm(0.8 mm 普通钢板)。
5.1.9 毛刷。
5.1.10 磨砂塞广口玻璃瓶(容量约 100 mL)。
5.1.11 分样筛。
5.2 制样程序
可根据需要按照图 1 所示程序同时或单独制备水分和分析样品。
5.3 缩分方法
可使用下列一个或几个方法并用:
a)二分器缩分法:按 GB/T 2007.2 执行。
b)网格缩分法:按 GB/T 2007.2 执行。样品厚度按表 3 执行。
c)四分法:按 GB/T 2007.2 执行。
5.4 样品容器和标签
分析样品应装入磨砂塞广口瓶或密闭的容器中,并附以标签。标签上注明以下各项:
a)编号;
b)品名、等级、类别、产地;
c)数(质)量:袋(t);
d)取样、制样人员;
e)取样、制样地点、日期及天气。
6 粒度的测定
6.1 抽样总则
定量包装的碳化硅一般 60 t 为一检验批。按表 4 规定的取样数目随机抽取样包,用取样铲在离袋
口下 30 cm ~ 50 cm 处,取约 1 kg 份样,与此同时,从上述规定的抽样数目中抽取 10% 袋,从每袋
中下部位取约 1 kg 份样。若用取样扦取样,由袋口呈对角线完全插入袋中旋转 180°取约 0.5 kg 份样。
若不够一检验批,低于 30 t(吨包装),取样时可选择逐包取样法;若粒度不均匀,可选择倒包三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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