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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508-2005 (SN/T1508-2005) | | 中文名称 | 进出境植物性药材检疫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quarantine of botanic medicine for import and ex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8,858 | | 发布日期 | 2005-02-17 | | 实施日期 | 2005-07-01 | | 标准依据 | Industry standard filing Notice 2005 No. 4 (No. 64 overall)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SN/T 1508-2005
Rules for quarantine of botanic medicine for import and ex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508-2005
进出境植物性药材检疫规程
2005-02-17发布
2005-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起草人:程世田、何天江、吕新智、何万兴、王洪宾、范京安、李鸣、邹善智、潘晶晶、胡晓琼、
徐宝东、何龙海、郑洪生。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508-2005
进出境植物性药材检疫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植物性药材的现场检疫、实验室检验、结果评定及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植物性药材的检疫,包括植物的根及根茎(块茎和鳞茎)、种子及果实、全草、
叶、皮、藤木、树脂、藻菌及其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 0800.1-1999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 抽样和制样方法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用于医疗、保健目的的植物性药用原料或粗加工产品。
4 检疫依据
4.1 中国法定的植物检疫要求。
4.2 输入国或地区的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4.3 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及我国参加地区性或国际性公约组织应遵守的规定。
4.4 贸易合同、信用证等有关植物检疫要求。
5 器具
毛笔、剪刀、解剖刀、放大镜、镊子、规格筛、指形管、采样器、样品袋、记号笔等。
6 抽样
6.1 抽样方法
袋、箱、筐装药材实行堆垛抽样,对每批药材从堆垛的上、中、下四角及中间等不同部位、级别、随机
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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