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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657.1-200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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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657.1-2007 英文版 289 SN/T 1657.1-2007 [PDF]天数 <=3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1657.1-2007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1657.1-2007 (SN/T1657.1-2007)
中文名称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K64
国际标准分类 25.140.20
字数估计 9,939
发布日期 2007-08-06
实施日期 2008-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SN/T 0733.1-1997; SN/T 0934-2000; SN/T 1061.1-2002; SN/T 1061.2-2002; SN/T 0733.2-1997; SN/T 0733.3-1997; SN/T 0733.4-1997
引用标准 GB/T 282.1-2003; GB 3883.1-2005; GB 4343.1; GB 13960-1992; GB 17625.1; SN/T 0002
标准依据 认办科函[2015]247号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范围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电动工具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进出口检验。

SN/T 1657.1-2007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57.1-2007 代替SN/T 0733.1~0733.4-1997、SN/T 0934-2000、 SN/T 1061.1~1061.2-2002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007-08-06发布 2008-03-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1657《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由若干部分组成,其预期结构为: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电链锯; ---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 ---第6部分:高压清洗机; ---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 ---第8部分:石材切割机; ---第9部分:圆锯; 本部分为SN/T 1657的第1部分。 本部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以下行业标准: ---SN/T 0733.1-1997 出口手持式电动工具 安全检验规程 ---SN/T 0733.2-1997 出口手持式电动工具 电锤检验规程 ---SN/T 0733.3-1997 出口手持式电动工具 电动角向磨光机检验规程 ---SN/T 0733.4-1997 出口手持式电动工具 电钻、冲击钻检验规程 ---SN/T 0934-2000 进出口砂带机检验规程 ---SN/T 1061.1-2002 进出口可移式电动工具 圆锯检验规程 ---SN/T 1061.2-2002 进出口可移式电动工具 带锯检验规程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邓唯、张勇、柳云浩、赵介军。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57.1-2007 引 言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是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的工作依据,对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起到指导 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修订,进出口商品检 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势和变化,国家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了检验检疫标准 体系。 本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第三层---门类通用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通用要求。 SN/T1657.1-200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电动工具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进出口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 165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 3883.1-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IEC 60745-1:2003,IDT) GB 4343.1 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4343.1- 2003,CISPR14-1:2000,IDT) GB 13960-1992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idt IEC 61029-1:1990)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 2003,IEC 61000-3-2:2001,IDT) SN/T 0002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 3883.1-2005、GB 13960-1992、GB/T 2828.1-2003和SN/T 00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于SN/T 1657的本部分。 3.1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 3.2 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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