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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809-2006 (SN/T1809-2006) | | 中文名称 |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quarantine of planting seeds for import and ex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2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20 | | 字数估计 | 6,65 | | 发布日期 | 2006-08-28 | | 实施日期 | 2007-03-01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植物种子的检疫方法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植物种子的出入境检疫。 |
SN/T 1809-2006
Rules for the quarantine of planting seeds for import and ex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09-2006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
2006-08-28发布
2007-03-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炜、种焱、段刚、宁月明、李建光、赵汗青。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09-2006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植物种子的检疫方法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植物种子的出入境检疫。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供种植而非消费或加工用的籽实。
2.2
最小单位包装大于0.5kg的包装。
2.3
最小单位包装不大于0.5kg的包装。
3 仪器及用具
解剖镜、显微镜、离心机,以及镊子、手持放大镜、指形管、手电筒、毛刷、样品袋。
4 检疫依据
4.1 中国进出境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
4.2 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4.3 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4.4 检疫审批规定、贸易合同(信用证)中有关植物检疫要求条款。
5 现场检疫
5.1 检查
5.1.1 核对进出境植物种子的品种、数量、批号、唛头标记与申报是否相符。检查包装外部、铺垫材料
及运输工具等有无土壤、害虫、菌瘿及杂草籽等。
5.1.2 进出境植物种子的检疫以货物批号为单位,无批号的以品种为单位。
5.1.3 对于林木、草籽等高风险的进境植物种子和总量不超过10kg的要全部检查。
5.1.4 对于蔬菜、作物等中低风险的进境植物种子按其总量的5%~20%随机抽检。
5.1.5 一般包装的,最低检查数量不少于10件,主要检查是否带有土壤、虫瘿、病瘿、杂草籽和害虫等;
小包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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