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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2421-2010 (SN/T2421-2010) | | 中文名称 | 进口农药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pesticides for im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00 | | 字数估计 | 18,143 | | 发布日期 | 2010-01-10 | | 实施日期 | 2010-07-16 | | 引用标准 | GB/T 1605; GB 12475-2006; GB/T 15000.4; GB/T 15000.8; GB 20813; 农药规范发展和使用手册(FAO/WHO 第一版) | | 标准依据 | National Quality Inspection [2010] No. 13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农药的报检申报材料、抽样、登记资料的备案、检验、合格评定、检验证书复议有效期限和检验留样保存期限。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农药的包装与标签的查验、抽样、登记资料的备案、理化性能和安全性能的检验、合格评定以及复议。 |
SN/T 2421-2010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pesticides for im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421-2010
进口农药检验规程
2010-01-10发布
2010-07-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B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敦伟、蒋海宁、翟翠萍、陈伟、牛增元、梁鸣。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421-2010
进口农药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农药的报检申报材料、抽样、登记资料的备案、检验、合格评定、检验证书复议有
效期限和检验留样保存期限。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农药的包装与标签的查验、抽样、登记资料的备案、理化性能和安全性能的检验、
合格评定以及复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05 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GB 12475-2006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GB/T 15000.4 标准样品工作导则(4) 标准样品证书和标签的内容
GB/T 15000.8 标准样品工作导则(8) 有证标准样品的使用
GB 20813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农药规范发展和使用手册(FAO/WHO,第一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允许偏差;
有效成分含量发生偏差的允许限度。在一些国家被称为检定限值。
3.2
在直接与农药和其外包装(如果有的话)接触的容器上的文字或图案信息。
3.3
农药标签上的强制性标示内容、允许免除标示内容和推荐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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