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SN/T 2752.4-2011, SN/T2752.4-2011, SNT 2752.4-2011, SNT2752.4-2011
| 标准编号 | SN/T 2752.4-2011 (SN/T2752.4-2011) | | 中文名称 | 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4部分:实验室人员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of personal-protection for health quarantine staff. Part 4: Laboratory staff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字数估计 | 7,737 | | 发布日期 | 2011-02-25 | | 实施日期 | 2011-07-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1]90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SN/T 2752的本部分规定了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实验室人员在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实验时所用的自我防护装备及其选择原则、身体各部位的防护要点和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宣的自我防护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卫生检疫实验室人员在各级实验室开展工作时进行自我防护。 |
SN/T 2752.4-2011
Specifications of personal-protection for health quarantine staff.Part 4: Laboratory staff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4部分:实验室人员
2011-02-25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2752《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共分为四部分:
---第1部分:传染病;
---第2部分:化学;
---第3部分:核辐射;
---第4部分:实验室人员。
本部分为SN/T 2752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
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博、蔡亨忠、马爱敏、马晓光、张建庆、范建华、黄金宝、于勇、宋峰林、王宇平、
黄恩炯、张建明、沈晓燕、孙立新、李金有、刘静远。
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4部分:实验室人员
1 范围
SN/T 2752的本部分规定了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实验室人员在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
室)进行实验时所用的自我防护装备及其选择原则、身体各部位的防护要点和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自
我防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卫生检疫实验室人员在各级实验室开展工作时进行自我防护。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自我防护装备 personal-protectionequipment
用于防止工作人员受到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有害因子伤害的器材和用品。这些器材和用品主要是
保护实验人员免于暴露于生物危害物质(如:气溶胶、喷溅物以及意外接种等)危险的一种物理屏障。
2.2
危害评估 hazardassessment
对实验对象可能给人或环境带来的危害所进行的评估。
2.3
气溶胶 aerosol
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一般为0.001μm~1000μm的固体、液体微小粒子形成的胶溶状态分散
体系。
2.4
生物安全柜 biosafetycabinet
处理危险性微生物时所用的箱形空气净化安全装置。
3 自我防护装备
防护部位及防护装备:
---眼部:眼镜(安全眼镜、护目镜);
---头面部、呼吸道:口罩、面罩、防毒面具、帽子;
---躯干: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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