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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3881-2014 (SN/T3881-2014)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包装材料中砷、钡、镉、铬、汞、铅、硒、锑的检测 ICP-MS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barium, cadmium, chromium, mercury, lead, selenium, stibium in packing materia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 ICP-MS method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55.040 | | 字数估计 | 8,865 | | 引用标准 | GB/T 602;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23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包装材料中砷(As)、钡(Ba), 镉(Cd)、铬(Cr)、汞(Hg)、铅(Pb)、硒(Se)和锑(Sb)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塑料、纸质和木质包装材料等进出口包装材料中的砷、钡、镉、铬、汞、铅、硒和锑的测定。 |
SN/T 3881-2014
(Import and export of packaging materials arsenic; barium; cadmium; chromium; mercury; lead; selenium; antimony - detect -ICP-MS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包装材料中砷、钡、镉、铬、汞、铅、
硒、锑的检测 ICP-MS法
2014-01-13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芳、卞学东、郭玉凤、张萍、张健、胡艳云、郑平。
进出口包装材料中砷、钡、镉、铬、汞、铅、
硒、锑的检测 ICP-MS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包装材料中砷(As)、钡(Ba)、镉(Cd)、铬(Cr)、汞(Hg)、铅(Pb)、硒(Se)和锑
(Sb)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纸质和木质包装材料等进出口包装材料中的砷、钡、镉、铬、汞、铅、硒和锑的
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提要
试样经微波消解后,注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待测元素其离子强度与含
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仅使用优级纯试剂,实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的要求。
4.1 浓硝酸:ρ=1.42g/mL,65%(质量分数)。
4.2 硝酸溶液(2%,体积分数)。
4.3 过氧化氢:ρ=1.10g/mL,30%(质量分数)。
4.4 砷、钡、镉、铬、铅、锑、硒、汞和金元素标准储备液(1000μg/mL):按GB/T 602配制或直接使用有
证书的元素标准溶液。
4.5 金标准中间液(10μg/mL):准确吸取1mL金标准储备液(4.4)于100mL容量瓶中,用硝酸(4.2)
稀释至刻度,混匀。
4.6 砷、钡、镉、铬、铅、锑和硒混合标准工作溶液:分别吸取砷、钡、镉、铬、铅、锑和硒元素标准储备液
(4.4),经硝酸(4.2)逐级稀释,配制混合标准系列浓度依次为:1μg/L、10μg/L、20μg/L、50μg/L、
100μg/L。
4.7 汞标准工作溶液:吸取汞元素标准储备液(4.4),经硝酸(4.2)逐级稀释,配制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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