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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3923-2014 (SN/T3923-2014)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木制品中镉、铅、汞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cadmium, lead and mercury in wood-based products of import and export.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method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9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10 | | 字数估计 | 8,890 | | 发布日期 | 4/9/2014 | | 实施日期 | 11/1/2014 | | 引用标准 |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4)21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1号(总第181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木制品中镉、铅和汞含量测定的原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木制品中镉、铅和汞的测定。 |
SN/T 3923-2014
Determination of cadmium, lead and mercury in wood-based products of import and export.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木制品中镉、铅、汞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2014-04-09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化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卓钦、张志辉、张瑞、郭仁宏、曾嘉欣。
进出口木制品中镉、铅、汞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木制品中镉、铅和汞含量测定的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木制品中镉、铅和汞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提要
样品用硝酸和双氧水完全消解后,消解液中镉、铅的测定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消解液中汞的测
定用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4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至少达到GB/T 6682规定的二级纯度蒸馏水或去离
子水的要求。
4.1 浓硝酸(ρ=1.42g/mL)。
4.2 浓盐酸(ρ=1.19g/mL)。
4.3 过氧化氢(37%)。
4.4 稀硝酸(5%)。
4.5 重铬酸钾溶液:10g/L。
4.6 氯化亚锡溶液:200g/L:称取20.0g氯化亚锡,溶于50mL盐酸(4.2)中,移入100mL容量瓶中,
以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4.7 余汞吸收液:[高锰酸钾溶液(10g/L)与硫酸溶液(1.8mol/L)等体积混合]。
4.8 镉标准溶液:1000μg/mL。
4.9 镉标准工作溶液:10μg/mL:用移液管移取1mL镉标准溶液(4.8)于100mL容量瓶中,用稀硝酸
(4.4)稀释并定容至刻度线,摇匀。
4.10 铅标准溶液:1000μg/mL。
4.11 铅标准工作溶液:10μg/mL:用移液管移取1mL铅标准溶液(4.10)于100mL容量瓶中,用稀硝
酸(4.4)稀释并定容至刻度线,摇匀。
4.12 汞标准溶液:称取0.1354g预先用五氧化二磷干燥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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