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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TB/T 3111-2017 (TB/T3111-2017) | | 中文名称 | 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绞线 | | 英文名称 | Copper and Copper Alloy Stranded Conductors for Electric Railway | | 行业 | 铁道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S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80 | | 字数估计 | 16,131 | | 发布日期 | 2017-10-12 |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TB/T 3111-2005 | | 引用标准 | GB/T 467-2010 | | 标准依据 | 国铁科法(2017)74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铁路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化铁路用圆线同心层绞、复绞铜及铜合金绞线(简称绞线)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材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及标志和储运。本标准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悬挂用的各种型号和规格的铜及铜合金绞线。城市轨道交通及工矿企业架空接触网用的铜及铜合金绞线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
TB/T 3111-2017: 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绞线
TB/T 3111-2017 英文名称: Copper and copper alloy stranded conductors for electric railway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 3111-2017
代替 TB/T 3111-2005
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绞线
国家铁路局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化铁路用圆线同心层绞、复绞铜及铜合金绞线(简称绞线)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材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及标志和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悬挂用的各种型号和规格的铜及铜合金绞线。
城市轨道交通及工矿企业架空接触网用的铜及铜合金绞线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67—2010 阴极铜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及型号
铜及铜合金绞线按铜及其合金元素类别、抗拉强度等级分类,各类中按截面积分又有不同规格。产品型号用下列形式表示。
4.2 标记
产品标记由型号、短横线、绞合结构、“/”、单线直径、一个空格及本标准号组成。
绞线的绞合结构对于同心层绞,用“1×构成绞线的单线根数”表示;复绞,用“1×构成股线的单线根数"和股数(股层间用“+”分开,并用圆括号括起,前者为内层,后者为外层)表示,中间用“×"分开。
5材料
铜及铜合金绞线用铜应采用不低于GB/T467—2010中的标准阴极铜(Cu-CATH-2)制造。各种型号铜及铜合金绞线的化学成分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规格及尺寸要求
铜及铜合金绞线的规格、结构、尺寸、绞线外径、单线直径及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绞线单位质量参考附录A。
6.2 常规机电性能要求
铜及铜合金绞线及单线常规机电性能见表3。
6.3 振动、疲劳试验要求
试样在规定的试验张力(根据接触线额定工作张力或用户要求确定)条件下,经受振动和疲劳试验,试验后应无断裂,且拉断力值应大于或等于附录A中的绞线拉断力标称值的95%。
6.4 绞线拉断力要求
6.4.1 做整体拉伸试验得到的绞线拉断力应大于或等于附录A中的绞线拉断力标称值;用TB/T
2075.5终端锚固线夹做拉断力试验时,拉断力应大于或等于附录A中的绞线拉断力标称值的95%。
6.5 绞制要求
6.5.1 各种型号绞线断面结构如表4所示。
6.5.2 绞线各相邻层的绞向应相反,最外层绞向为右向。
6.5.3 绞线的绞合节径比应符合表5的规定。任一绞层的节径比不应大于相邻内层的节径比。
6.5.4 每层单线或股线应均匀紧密地绞合在下层中心线芯或内绞层上,不应有断股、缺股和跳线。绞合后所有单线或股线应自然地处于各自位置,当切断时,各单线或股线端部应保持在原位或剥开单线两个节距后容易用手复位。
6.6 接头要求
6.6.1 单线根数为7根的绞线,单线不允许有接头。
6.6.2 单线根数大于或等于19根的绞线,外层单线不允许有接头。内层的同一单线或整根绞线中,任何两个接头间的距离,应大于15m,但接头总数不应超过3个。
6.6.3 绞制过程中,单线的接头应采用冷压焊。焊后接头处应修磨圆整,使其直径等于原单线直径,而且不应弯折。
6.7 表面及卷取要求
6.7.1 单线、股线及绞线表面应光滑清洁,不应有毛刺、压痕、划伤、松股、松散等任何缺陷。
6.7.2 成品绞线应整齐紧密地卷绕在线盘上,不应有交叉、跳线和匝间间隙,绞线两端头应牢固固定在线盘侧板上。
6.8 绞线的物理参数和计算系数
绞线的物理参数和计算系数如表6所示。
6.9 载流量要求
载流量试验包括持续载流量试验和20 min过载载流量试验,室内载流量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室外载流量值宜参照表7。
7 检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检查
以目力检查为主,必要时使用10倍放大镜察看。
7.2 绞线外径及绞合节径比测量
参照GB/T4909.2,分别在自然状态、额定工作张力或按用户要求确定的试验张力下测量绞线的外径,并在同一截面内测量相互垂直的两个直径,取平均值。
参照GB/T 4909.2,采用纸带法测量绞线节距,再计算绞线节径比。
7.3 单线直径测量
由于绞后单线已经变形,应使用刃口型千分尺或将制好的厚度为1mm切片在万能工具显微镜上测量其直径,并在同一截面内测量相互垂直的两个数据,取平均值。
7.4 绞线拉断力及振动试验、疲劳试验后拉断力试验
7.4.1 参照TB/T 2074,将标距为5m的绞线两端各压接长度为200mm的无缝钢管,然后将试样装夹在卧式拉力机上,以不大于20 mm/min的速度均匀加载,当有单线断裂或完全拉断时停止加载,记录最大力值。若试样断在压接管内或距管口不足20mm处,且试验力值小于标准规定值时试验无效,应重新进行试验:
7.4.2用终端锚固线夹进行绞线拉断力试验。
7.5 直流电阻、电阻率及导电率试验
参照GB/T 3048.2,采用双臂电桥用四端法测量。
测量前将试样在20℃±0.5℃恒温室静置24 h。试样装在夹具上,测量绞线直流电阻施加8A电流,测量单线电阻率或导电率施加4A电流,测量时,为消除热电势的影响,采用倒换电流正负极性取平均值的方法测量。若试样表面有脏物或锈蚀,需用酒精棉或细砂纸处理后再测量。若环境温度不满足20℃±0.5℃(但环境温度仍需控制在20℃±5℃范围内),应按照电阻温度系数换算至20℃时的电阻、电阻率或导电率,电阻温度系数如表3所示。
7.6 单线绞后抗拉强度试验及断后伸长率测量
试样标距长度为250mm,先测量单线直径,再以不大于20mm/min的速度均匀加载直至拉断,记录拉伸过程中的最大力值,再计算抗拉强度。
将断后单线两断口对齐后用游标卡尺测量断后长度,然后计算伸长率。
7.7 单线扭转试验
参照GB/T4909.4,试样长度为标称直径的100倍,试验过程中施加额定拉断力1.0%~1.5%的张力,以不大于60 r/min的速度单方向扭转,直至达到规定的圈数或试样扭断为止,记录扭转圈数。
7.8 单线反复弯曲试验
7.8.1单线反复弯曲试验:参照GB/T 4909.5,试样长度100 mm,以试样弯曲180°(即从原始位置开始再回到原始位置)计为1次,试验速度不大于60次/min。反复弯曲半径:除单线直径1.8 mm及以下为5.0mm外,其他规格均为7.5 mm。记录试样出现裂纹与断开的次数。
7.8.2绞线(规格为10mm²及16mm²)反复弯曲试验:试样长度100mm,试验时以试样弯曲180°计为1次,试验速度不大于60次/min。反复弯曲半径为7.5mm。记录试样出现断丝与断股的次数。
7.9 单线卷绕试验
参照GB/T4909.7,试样长度600mm,以不大于10 r/min的试验速度,绕与试样等直径的芯棒紧密卷绕。卷绕后试样应无裂纹、起皮或开裂。
8 检验规则及结果判定
8.1 检验规则
应按表8的规定对绞线进行检验。
8.2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规定为每3年至5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出厂检验:对全部产品进行的检验。
8.3 检验结果的判定
A类不合格项点判定数组数为[0,1];
B类不合格项点判定数组数为[3,4];
在A类、B类分别判定基础上进行综合判定,判定方案为[0,1]。
9 包装及标志
9.1 包装
9.1.1 包装要求
成盘的绞线外面应包覆防潮、防腐、防水材料,然后用硬质材料包装牢固,应能承受正常吊装、运输中可能出现的碰撞。对于标称截面积50mm²及以上规格的绞线,一个线盘只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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