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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T/CSAE 118-2019 (T/CSAE118-2019) | | 中文名称 | 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日历寿命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s of calendar life for lithium-ion traction battery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T40 | | 字数估计 | 15,153 | | 发布日期 | 10/29/2019 |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测试技术分会组织 | | 归口单位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T/CSAE 118-2019: 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日历寿命试验方法
T/CSAE 118-2019 英文名称: Test methods of calendar life for lithium-ion traction battery
团 体 标 准
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日历寿命试验
方法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该标准所涉必要专利信息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发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产品级的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日历寿命的
试验方法,其他阶段的产品参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5 试验条件
5.1 一般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温度为 25℃±5℃,相对湿度为 25%~90%,大气压力 86kPa~
106kPa的环境中进行。
测试和存储中,电芯宜带夹具,夹具预紧力由企业自定。
5.2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的要求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电压测量装置:不低于 0.5级;
b) 电流测量装置:不低于 0.5级;
c) 温度测量装置:±0.5 ℃;
d) 时间测量装置:±0.1%;
e) 尺寸测量装置:±0.1%;
f) 质量测量装置:±0.1%。
6 试验方法
6.1 充电方法
按企业提供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
若企业未提供充电方法,则在室温下,以 1I1(A)电流恒流充电至企业技术条件中规
定的充电终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电流降至 0.05I1(A)时停止充电。
6.2 SOC-OCV测试
测试样品的 SOC-OCV曲线,具体方法如下:
a) 对样品进行预处理,其中以 6.1方法进行充电,以 1I1(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
电压,充放电循环进行 3次,计量 3次放电容量,其数值应不低于额定容量,并
且不超过额定容量的 7%;
b) 设置环境温度为目标测试温度,直至电池达到热平衡;
c) 测试样品以 6.1方法充电;
d)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直至电池达到热平衡;
e) 以 1I3恒流放电,直至放电时间为 9分钟或者放电容量为 5%SOC;
f)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记录该时刻的 OCV;
g) 重复步骤 c)和步骤 d),直至达到测试样品的放电截止电压;
h) 绘制测试样品的放电 SOC-OCV曲线。
6.3 SOC调整
测试样品 SOC调整至试验目标值(n%)的方法如下:
a) 设置环境温度为目标温度;
a) 测试样品以 6.1方法充电;
b)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直至电池达到热平衡;
c) 以 1I3(A)恒流放电 3*(100-n)/100 h。
6.4 目标温度点
目标温度点 3个及以上。
设定方法:25℃至测试样品最高使用温度,每隔 10℃或 5℃,设定一个目标温度点。
建议目标温度不高于 55℃。
6.5 不同温度存储
测试样品以 6.3方法调整 SOC。混合动力汽车用动力电池目标 SOC建议选择 80%、65%、
50%、35%、20%,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目标 SOC建议选择 90%、70%、50%、35%、20%。
测试样品以开路状态存储在不同目标温度下 n小时。n可以由企业自己规定,且需保证
生命周期内所进行的状态参数测量不少于 m次,其中 m的参考值为 5~10。若企业无规定值,
建议 n选择 168、240、336、672、720(建议前 3个月选择 168h,后面时间间隔逐渐增大。)
6.6 混合动力车用动力电池日历寿命测试
6.6.1 测试流程
混合动力车用动力电池日历寿命测试流程如下(具体测试流程可参照附录 A: 测试流
程图):
a) 在初始状态下测定测试样品的初始状态参数;
b) 在室温下调整电池至目标 SOC;
c) 测试样品进行不同温度存储,记录环境温度(1次/天),温度存储过程中定期查看
测试样品的开路电压,确定测试样品的 SOC状态,推荐首月每周 2次检查 OCV(2
次/周),第二个月每周检查 OCV(1次/周),之后每两周检查 OCV,如果 SOC低于
目标值(判断标准为低于目标值的 5%),需要调整 SOC,然后继续存储;
d) 完成 n小时存储后,调节温度至室温,搁置一定时间直至达到热平衡,测定测试
样品的状态参数;
e) 重复步骤 c)和步骤 d),直至测试样品达到 6.6.3规定的日历寿命终止条件。
6.6.2 状态参数测量
测试样品的状态参数包括:
(1) 电池自由状态尺寸
利用卡尺/高度尺测试电池厚度,分别测试四角(距离电池边缘垂直距离 1厘米)的厚
度以及电池中心的位置厚度,并记录。
测试新鲜电池和寿命终止电池在自由状态下的尺寸。为避免拆装夹具给日历寿命测试
带来负面影响,存储过程中不进行电池自由状态尺寸测试。
(2)I3放电容量
测试样品 I3放电容量的测试方法如下:
a) 测试样品以 1I3(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b)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c) 测试样品以 6.1方法充电;
d)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e) 测试样品以 1I3(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f) 重复步骤 b)~e)共 5次,当连续 3次实验放电容量极差小于额定容量的 3%,可
提前结束试验,取最后 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 I3放电容量值。
(3)直流内阻;
测试样品的 HPPC测试方法如下:
a) 测试样品以 1I3(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b)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c) 测试样品以 6.1方法充电;
d)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e) 测试样品以 6.3方法调整 SOC;
f) 搁置一定时间,直至电池达到热平衡;
g) 运行 HPPC测试(图 1为 HPPC测试曲线图),按照企业规定的充放电脉冲电流和脉
冲时间进行,其中放电脉冲为电池允许的最大放电脉冲,充电脉冲为电池运行的
最大充电脉冲,脉冲时长推荐采用 10s;
h) 重复步骤 d)~g),完成 80%、65%、50%、35%、20%SOC下的 HPPC测试。
图 1 HPPC测试示意图
记录脉冲开始时及结束时的电压和电流值,最小采样间隔 100毫秒,根据式(1)~(2)
计算测试样品的放电直流内阻和充电直流内阻。
6.6.3 日历寿命终止测试条件
在日历寿命测试过程中,当在目标测试温度环境下存储的测试样品的状态参数达到以
下任一条件时,认定测试样品的寿命终止:
a) 测试样品的 I3放电容量小于等于初始值的 80%(或者企业规定的值);
b) 测试样品的放电直流内阻大于等于初始值的 1.5倍(或者企业规定的值);
a) 测试样品的峰值放电功率小于等于初始值的 80%(或者企业规定的值);
c) 测试时间达到或超过企业规定的时间。
6.6.4 测试结果分析
参照“附录 B:蓄电池日历寿命测试结果计算示例”计算混合动力车用动力电池单体日
历寿命。
6.7 纯电动车用动力电池日历寿命测试
6.7.1 测试流程
纯电动车用动力电池日历寿命测试流程如下(具体测试流程可参照附录 A: 测试流程
图):
a) 在初始状态下测定测试样品的初始状态参数;
b) 测试样品进行不同温度存储,记录环境温度(1次/天),温度存储过程中定期查看
测试样品的开路电压,确定测试样品的 SOC状态,推荐首月每周 2次检查 OCV(2
次/周),第二个月每周检查 OCV(1次/周),之后每两周检查 OCV,如果 SOC低于
目标值(判断标准为低于目标值的 5%),需要调整 SOC,然后继续存储;
c) 完成 n小时存储后,调节温度至室温,搁置一定时间直至达到热平衡,测定测试
样品的状态参数;
d) 重复步骤 b)和步骤 c),直至测试样品达到 6.7.3规定的日历寿命终止条件。
6.7.2 状态参数测量
测试样品的状态参数包括:
(1)电池自由状态尺寸
利用卡尺/高度尺测试电池厚度,分别测试四角(距离电池边缘垂直距离 1厘米)的厚
度以及电池中心的位置厚度,并记录。
测试新鲜电池和寿命终止电池在自由状态下的尺寸。为避免拆装夹具给日历寿命测试
带来负面影响,存储过程中不进行电池自由状态尺寸测试。
(2)I3放电容量
测试样品 I3放电容量的测试方法如下:
a) 测试样品以 1I3(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b)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c) 测试样品以 6.1方法充电;
d)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e) 测试样品以 1I3(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f) 重复步骤 b)~e)共 3次,当连续 3次实验放电容量极差小于额定容量的 3%,可
提前结束试验,取最后 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 I3放电容量值;
(3)DST测试放电容量
测试样品的 DST测试方法如下:
a) 测试样品以 1I3(A)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
b)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c) 测试样品以 6.1方法充电;
d) 搁置不低于 30分钟或企业规定的搁置时间(不高于 60分钟);
e) 重复运行 DST测试,直至达到企业规定的放电截止条件。表 1为 DST测试详细参
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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