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WHT56-2013
| 标准编号 | WH/T 56-2013 (WH/T56-2013) | | 中文名称 | 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用户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phone (mobile terminal) animation and cartoon customer | | 行业 | 文化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字数估计 | 11,116 | | 引用标准 | WH/T 54-2013;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Order No. 36 "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 standards" 2005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6号(总第16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手机(移动终端)动漫产品经营者为手机(移动终端)用户提供动漫产品服务的用户服务手册、服务方式、服务渠道和用户权益保护。本标准适用于手机(移动终端)动漫产品经营者为手机(移动终端)用户提供动漫产品服务的全过程。 |
WH/T 56-2013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phone (mobile terminal) animation and cartoon customer
ICS 35.020
L05
备案号:40389-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
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用户服务规范
cartooncustomer
2013-04-15发布
201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用户服务手册 2
5 服务方式 2
5.1 用户咨询服务 2
5.2 用户投诉服务 3
5.2.1 用户投诉及处理方式 3
5.2.2 用户投诉处理基本规范 3
5.3 用户建议服务 4
5.4 用户回访服务 4
5.5 服务满意度调查 4
6 服务渠道 4
6.1 客服热线 4
6.2 客服网站 4
6.3 营业厅 5
6.4 短信营业厅 5
7 用户权益保护 5
7.1 知情权 5
7.2 选择权 5
7.3 公平交易权 6
7.4 隐私权 6
7.5 安全权 6
7.6 获得赔偿权 6
7.7 监督权 6
参考文献 7
表1 用户咨询及处理方式 3
表2 用户投诉及处理方式 3
表3 用户投诉处理基本规范 3
表4 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客服热线服务规范 4
表5 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客服网站服务规范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邮电大学、广州漫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湖
北知音动漫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中国联通网络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林超、郭颖、易珂、杨秋伟、陈洪、魏芳、周萍、赖春晖、韩朝辉、曾达峰、徐博斌、
彭辉昱、赵久成。
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用户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机(移动终端)动漫产品经营者为手机(移动终端)用户提供动漫产品服务的用户服
务手册、服务方式、服务渠道和用户权益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手机(移动终端)动漫产品经营者为手机(移动终端)用户提供动漫产品服务的全
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H/T 54-2013 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内容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电信服务规范》200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移动运营商 mobileoperator
提供移动通讯业务的服务部门。国内的三大通信运营商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
3.2
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的直接提供者,根据用户的需求开发和提供适合手机(移动终端)用户使用的
产品服务。
3.3
ucts
向用户提供手机(移动终端)动漫产品的移动运营商,其具体下属机构为: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
中国联通沃动漫运营中心、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以及向用户提供手机(移动终端)动漫产品互联网服
务提供商。
3.4
通过网络传播、以手机(移动终端)接收的数字化动漫产品,涵盖数字漫画、数字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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