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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94-2012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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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394-2012 英文版 1079 WS 394-2012 [PDF]天数 <=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394-2012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WS 394-2012 (WS394-2012)
中文名称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英文名称 Hygienic specification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in public buildings
行业 卫生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C51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30
字数估计 27,245
标准依据 卫通(2012)16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10号(总第154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 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WS 394-2012 Hygienic specification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in public buildings ICS 91.140.30 C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publicbuildings 2012-09-19发布 2013-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 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 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风量 airchangeflow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3/(h·人)。 2.2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 质,简称PM10。 2.3 风管表面积尘量 ductsurfacedust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2。 3 设计卫生要求 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要求 场所名称 新风量 m3/(h·人)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候诊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游艺厅(室)、舞厅等 ≥30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公共浴室、体育场(馆)、展览馆、 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20 3.2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 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3.3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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