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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WS/T 584-2017 (WS/T584-2017) | | 中文名称 | 人体内放射性核素全身计数测量方法 | | 英文名称 | Methods for measuring radionuclides in the human body with whole body counts | | 行业 | 卫生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57 | | 字数估计 | 15,188 | | 发布日期 | 2017-10-27 |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 标准依据 | 国卫通(2017)22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8年第3号(总第21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WS/T 584-2017: 人体内放射性核素全身计数测量方法
WS/T 584-2017 英文名称: Methods for measuring radionuclides in the human body with whole body counts
ICS 13.280
C 57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人体内放射性核素全身计数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身计数器测量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种类和放射性活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身计数器对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5 刻度源和系统刻度
5.1 刻度源及其要求
5.1.1 刻度源
刻度源是全身计数器能够正常进行能量刻度和效率刻度的必备条件。适于能量刻度的单能和多能核
素及其主要参数见附录A。
5.1.2 刻度源的溯源性
刻度源应具备准确性和可溯源性,具有检验证书,证书上除给定活度(或比活度)和不确定度外,
还应标明定值日期、标准源纯度、质量或体积、化学成分、核素半衰期、射线分支比和标准源的定值
方法。此外,放射性核素标准源的总不确定度应小于5%。
5.2 能量刻度
5.2.1 刻度范围
刻度源射线的能量应均匀分布在所需刻度的能区(通常40keV~2000keV),且最少需要4个能量点。
刻度源应是发射多种能量射线的混合源。
5.2.2 刻度曲线
用解谱软件做射线能量与全吸收峰峰位的直线拟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高分辨能谱系统的能量
刻度曲线应是一条直线,其非线性应小于0.5%。如果偏离线性,就应该重新做能量刻度。具体要求按GB/T 11713的规定执行。
5.2.3 刻度曲线的核查
在测量期间,每天应至少用两个能量点的射线对全身计数器进行检查。所用射线的能量应分别靠
近刻度能区的低能端和高能端。如果峰位基本保持不变,则刻度数据保持适用。对于HPGe探测器大于
1keV,对于NaI探测器大于0.5FWHM时,应重做能量刻度。
5.3 效率刻度
5.3.1 效率刻度
测量人体中放射性核素含量时,应对全身计数器进行效率刻度。
5.3.2 效率刻度源
效率刻度源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应小于1000kBq,能量分布应该适当,用于效率曲线刻度时的能量
应该分布在40keV~2000keV能区内,至少选择7个能量的γ射线。低能范围(40keV~200keV)应有2个~
3个γ射线。效率刻度应用模体来进行。
5.4 刻度模体
5.4.1 根据测量的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分布、测量的方式和测量的光子能量选择刻度模
体,详见附录 B。
5.4.2 当测量均匀分布的体内放射性核素,应用简单刻度体模。
5.4.3 当测量低能光,应用仿真刻度体模。
5.6 组织厚度校正
测量器官内低能光子( 100 keV),必须对覆盖在器官上面的组织厚度进行校正。组织厚度校正是
通过使用刻度模体来模拟所测量器官与探测器之间的人体组织,通过进行三次以上的刻度实验,绘制相
应的计数效率刻度曲线来校正。
6 测量
6.1 测量前,受检者应取下身上佩带的饰品、手表、眼镜以及其他金属物件。
6.2 经放射性表面污染仪测量,确定受检者没有表面放射性污染。如果显示受检者有放射性表面污染,
应先进行放射性污染洗消,确定没有放射性表面污染后,方可测量。
6.3 根据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分布特征,测量类型分为全身测量和器官测量。
6.4 全身测量用于测量放射性核素均匀分布身体的情况。
6.5 器官测量用于测量放射性核素浓集于器官的情况。常见的器官测量有肺部测量、甲状腺测量。
6.6 肺测量用于定量呼吸系统沉积的放射性活度。测量肺中放射性活度应进行肌肉等效胸壁厚度校正。
6.7 甲状腺测量。甲状腺功能正常情况下,大约 20%放射性碘被甲状腺吸收。探测器在颈部表面上 10cm处。计数时间 600s。
7 数据分析方法
7.1 全身计数器 能谱分析方法
7.1.1 全吸收峰(也称全能峰或光电峰)的道址和入射 射线的能量成正比,这是全身计数器 能谱定性的基础。
7.1.2 全吸收峰下的净峰面积和与探测器相互作用的该能量的 射线数成正比,这是全身计数器 能
谱定量的基础。在全吸收峰净峰面积的分析中,应扣除康普顿连续谱及本底等的计数。
8 报告
8.1 报告格式
8.1.1 分析报告应包括个人的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放射性污染的接触史等。
8.1.2 分析报告应有受检者的唯一编号、检查类型、检查的工作人员和检查时间。
8.1.3 分析报告应包括核素活度数据及适当的不确定度。对于不确定度,本标准推荐 2倍标准差或包
含因子为 2,即置信度 95%情况下的不确定度。以置信度报告不确定度时,都应在行文中叙及或用脚注
标出,以免混淆,具体见附录 C。
8.2 低于全身计数器探测限的报告
在报告分析结果中,出现人体计数率减去本底(或基底)结果为负值时,常见方法是用前置“≤”
报告人体的实际测量条件下的 DLA 值。探测限的计算方法见附录D。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能量刻度用的单能和多能核素
全身计数器能量刻度的常用的单能和多能核素应在表A.1中选择。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刻度模体
B.1 刻度模体的要求
B.1.1 模体材料主要成分应与人体具有相似的放射性衰减特性。
B.1.2 模体与人体的相似程度与所研究的目的有关。
B.1.3 加入模体的放射性物质及其溶液的物理、化学性质稳定,不应和模体材料发生反应。
B.2 标准放射性物质要求
B.2.1 应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认定或可溯源到国家法定计量部门的计量基准。国外进口的标准放射性
物质应经国家计量部门核定。
B.2.2 标准放射性物质应备有检验证书原件或副本等相关资料,以保证传递过程的可溯源性。
B.2.3 标准放射性物质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B.3 刻度源的一般要求
B.3.1 均匀性:无论是模体还是标准放射性物质,其在刻度模体内的分布是均匀的,不产生显著的容
器壁特异性吸附而改变其分布。
B.3.2 模拟性:除放射性活度已知外,其他性质,如密度、形状、成分等,都和人体相近。
B.3.3 稳定性:在贮存及使用期内,不产生沉淀、潮解或结晶,不生成异物或霉变。
B.3.4 高纯度:除去加入的放射性标准物质以外,应不含或尽量少含其他放射性杂质。
B.3.5 准确度:在置信度为99.7%的前提下,放射性活度的不确定度应小于5%。
B.3.6 密闭性:应密封于体模内,不应发生泄漏。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扩展不确定度
C.1 扩展不确定度
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包括:A类不确定度和B类不确定度。A类不确定
度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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