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YY/T 0010-2020, YY/T0010-2020, YYT 0010-2020, YYT0010-2020
| 标准编号 | YY/T 0010-2020 (YY/T0010-2020) | | 中文名称 | 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Particular specifications for dental intra-oral X-ray equipment | | 行业 | 医药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43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50 | | 字数估计 | 14,174 | | 发布日期 | 2002-01-01 |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YY/T 0010-2020: 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
YY/T 0010-2020 英文名称: Particular specifications for dental intra-oral X-ray equipm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以下简称牙科机)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构成、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口腔内X射线影像接收器,用于拍摄牙齿X射线照片的X射线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口腔外X射线影像接收器成像的X射线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 9706.3-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X射线发生装置的高压发生器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1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三、并列标准 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GB 9706.1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5 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GB/T 19042.4-2005 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3-4部分:牙科X射线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
YY05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
YY/T 0291 医用X射线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9706.1、GB 9706.3-2000、GB 9706.11、GB 9706.12、GB 9706.14、GB 9706.15、GB/T 19042.4-2005、YY0505、YY/T 029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与牙科X射线成像有关,其中X射线影像接收器整个或者部分位于口腔内。
3.2
使用口内X射线影像接收器,用以拍摄牙齿X射线照片的X射线机。
3.3
采用电子转换方法的X射线影像接收器。
3.4
牙科X射线机中与X射线管头连接的活动机构。
3.5
包括了高压变压组件的X射线管组件。
4 系统构成
4.1 按结构及安装使用方式分类如下:
a) 固定式;
b) 移动式;
c) 便携式。
4.2 牙科X射线机的组成如图1所示。
牙科X射线机一般由X射线发生装置和伸缩臂等附件组成,可能带有X射线影像接收器等附属
设备。
5 要求
5.1 工作条件
5.1.1 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牙科机的工作环境条件应满足:
a) 环境温度;
b) 相对湿度;
c) 大气压力。
5.1.2 电源条件
牙科机的工作电源条件应满足:
a) 制造商规定的电源电压及相数,网电压波动应不超过标称值的±10%;
b) 电源频率:50Hz±1Hz;
c) 制造商规定的电源电阻[规定适应的电源电阻应不小于GB 9706.3-2000中10.2.2a)表101规定的值];
d) 制造商规定的电源容量。
5.2 电功率
5.2.1 最大输出电功率
制造商应规定导致最大输出电功率的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的相应组合。
5.2.2 标称电功率
制造商应规定在加载时间为0.1s、X射线管电压为100kV时,牙科机所能提供的以kW 为单位的最大恒定电功率输出作为给出的标称电功率。如果这个值不能预选,可用最接近100kV的X射线管电压值和最接近的加载时间值,但不应短于0.1s。
标称电功率应与X射线管电压和X射线管电流以及加载时间的组合一起给出。
5.3 加载因素及控制
5.3.1 X射线管电压
X射线管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制造商应规定X射线管电压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可采用管电压固定
和管电压可调节两种形式,管电压应不低于60kV;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
超过5kV;
b) 制造商应规定X射线管电压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 9706.3-2000中50.103.1的要求。
5.3.2 X射线管电流
X射线管电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制造商中应规定X射线管电流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可采用管电流固
定、管电流分档调节,或电流时间积调节三种方式;最大管电流选择范围应≤10mA;
b) 制造商应规定X射线管电流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 9706.3-2000中50.103.2的要求。
5.3.3 加载时间
加载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制造商应规定加载时间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分档数应按优先数系R10或R20系列选取;
b) 制造商应规定加载时间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 9706.3-2000中50.103.3的要求。
5.3.4 电流时间积
如有电流时间积指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制造商应规定电流时间积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满足5.3.2a)和5.3.3a)中管电流和加载时间组合要求;对于每一档管电压,其最高与最低电流时间积比值应不小于16;
b) 制造商应规定电流时间积值的偏差,但至少应符合GB 9706.3-2000中50.103.4的要求。
5.3.5 防过载
牙科机应有防过载措施,保证加载因素的选择不会超过X射线管的额定容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
中给出的最大加载因素组合。
5.3.6 手持式牙科机
5.3.6.1 随附文件
手持式牙科机应在随附文件中提供:
a) 对操作者的泄漏辐射和杂散辐射值;
b) 避免因为X射线源组件在加载期间的动作而造成图像降级方面的指导;
c) 指定的有效占用区域的说明图纸及尺寸;
d) 制造商指定的用来评价对操作者泄漏辐射及杂散辐射的方法,以及因为动作导致图像降级方
面的方法。
5.3.6.2 手持式牙科机表面的泄漏辐射
手持式牙科机可接触的表面(不包括X射线出线口),泄漏辐射值应不大于0.25mGy/h。
5.4 成像性能
5.4.1 X射线束的限制和校准
设备上标记和记录的X射线野尺寸与X射线野实际尺寸的准确度应符合制造商规定的误差。
5.4.2 焦点至皮肤距离
牙科机的焦点至皮肤距离应不小20cm。
5.4.3 线对分辨率
带有电子X射线影像接收器的牙科机,制造商应规定线对分辨率。
5.4.4 低对比度分辨率
带有电子X射线影像接收器的牙科机,制造商应规定低对比度分辨率。
5.4.5 影像均匀性
带有电子X射线影像接收器的牙科机,制造商应规定牙科机的影像均匀性的最大值及所使用的
SID和加载因素。除非制造商另有声明,影像规定采样点的灰度值标准差R 与规定采样点的灰度值均值犞m 之比应不大于2.5%。
5.5 机械装置性能
5.5.1 机架的机械性能
除非另有规定,机架的机械性能应满足:
a) X射线管头调节应灵活,在调节范围内应稳定、平衡,定位可靠;
b) X射线管头竖直移动范围应不小于400mm,前后移动范围应不小于600mm,启动力不大于35N;
c) 伸缩臂在水平面上应能作扇形转动。相对于墙置式牙科机安装中心线两侧面,转动角度应不
小于80°;对于固定式或移动式牙科机,转动角度均应不小于40°,启动拉力不大于20N;
d) 墙置式牙科机,其限束器末端(窗口向外)至机架支撑之间的最大距离应不小于800mm。
5.5.2 X射线管头转动性能
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均应能作不小于270°回转,并应有分度值不大于10°的指示相应转角的
标尺。
5.5.3 跌落实验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手持式牙科机在5cm高度下自由坠落在硬性表面上,应不会导致意外曝光,并能正常工作。
5.5.4 噪声
在空载状态下运行时(非承重状态)产生的噪声应不大于A计权70dB(不包括3s以内的非持续和非周期性的噪声)。
注:考虑复合运动可能产生的噪声。
5.6 软件功能
5.6.1 操作软件功能
如适用,制造商应规定操作软件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