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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YY/T 1638.1-2019 (YY/T1638.1-2019) | | 中文名称 | 病人搬运设备 第1部分:救护车担架 | | 英文名称 | Patient handling equipment--Part 1: Main stretcher used in road ambulances | | 行业 | 医药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140 | | 字数估计 | 10,111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救护车担架的产品分类与组成、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脚轮,可在平坦地面转移运送患者并且直接推送或抬放至救护车上,并能固定于救护车的,且仅应用于后开门式救护车的救护车担架。 |
YY/T 1638.1-2019
Patient handling equipment -- Part1: Main stretcher used in road ambulances
ICS 11.140
C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病人搬运设备 第1部分:救护车担架
2019-10-23发布
2020-10-01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部分的4.2.1、4.2.4、4.3.1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YY/T 1638《病人搬运设备》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救护车担架;
---第2部分:特种担架;
---第3部分:电动救护车担架;
---第4部分:医用担架及担架车。
本部分为YY/T 1638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5)归口。
本 部分起草单位:江苏日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建平、胡晟、史国齐。
1 范围
YY/T 1638的本部分规定了救护车担架的产品分类与组成、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脚轮,可在平坦地面转移运送患者并且直接推送或抬放至救护车上,并能固定于
救护车的,且仅应用于后开门式救护车的救护车担架(以下简称“担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救护车担架
具有脚轮,可在平坦地面转移运送患者并且直接推送或抬放至救护车上,并能固定于救护车的担架,
不包含如铲式担架、楼梯担架、板式担架、真空担架等特种担架。
2.2
担架面部分
供患者卧躺或坐靠的结构。
2.3
底框部分
搁置担架面的结构,包括脚轮。
2.4
折叠式担架
底框部分可以折叠,并可以被推送至救护车上的救护车担架。
2.5
固定式担架
底框部分结构固定的救护车担架。
2.6
上车高度
可折叠担架的最高上车轮下沿距地面高度。
2.7
担架折叠高度
担架折叠收缩后,担架面部分的躺卧面到地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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