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CYT230-2020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CY/T 230-2020 | 309 | CY/T 230-2020 | <=3 | 阅读类印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CY/T 230-2020 (CY/T230-2020) |
| 中文名称 | 阅读类印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limate chamber for testing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reading printed matter) |
| 行业 | 印刷出版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7.100.01 |
| 字数估计 | 13,172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
| 实施日期 | 2021-02-01 |
| 标准依据 | 国新出发函(2020)249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CY/T 230-2020: 阅读类印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CY/T 230-2020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limate chamber for testing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reading printed mat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 发 布
CY/T 230-2020
阅读类印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
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纸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福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出版物质
量监督检测中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沃德研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检
中心 (安徽)、金鹰(福建)印刷有限公司、浙江省印刷产品质量检验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济南
海纳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海达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俭、陈润权、朱洁、陈明权、刘生应、孙旭、张福基、杨国强、邸琬茗、张彦粉、
胡海涛、张永东、裴亭、蔡丽蓉。
前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阅读类印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的要求、验证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阅读类印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以下简称“气候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586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 13306 标牌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 24343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绝缘电阻试验规范
GB/T 24344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耐压试验规范
CY/T 229-2020 阅读类印刷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候舱法
JB/T 9512 气候环境试验设备的发射噪声 声功率级的声压法测定
JJF 1101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校准规范
4 要求
4.1 气候舱结构要求
气候舱结构见附录 A。
4.2 气候舱性能要求
4.2.1 防结露保温
舱体内壁应为聚四氟乙烯涂层等不易吸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材料,且不应结露。
4.2.2 密闭性
为避免与外界空气交换,所有结合部位(除进样处外)应被密封,气候舱内以(10 ~ 20)Pa 的
正压运行。
气候舱应满足如下密封要求之一:
a)在 1 kPa 正压(表压)时,舱内空气泄漏率 VL ≤ 0.5 %×舱容/min;
b)舱内空气泄漏率 VL ≤ 5 %×供气率 VS。
4.2.3 回收率
温度(23±1)℃、相对湿度(50±2)% 时,气候舱的回收率应大于 80 %。
4.2.4 背景浓度
气候舱具有清洁空气补给和高温清洁功能,在气候舱空载运行时,在采样口测得空气中相关物质
含量要求:TVOC 的含量不得超过 0.05 mg/m3,各个单体(主要是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不应超过
0.005 mg/m3,甲醛的含量不应超过 0.006 mg/m3。
注:指定检测物质的气候舱,仅对被检物质做相应背景浓度要求。
4.2.5 监测装置性能指标
气候舱内监测装置性能指标的要求见表 1。
4.2.6 舱内空气均匀度
气候舱空载时任意两采样点之间参考标准的浓度值相对偏差应≤ 5 %。
4.2.7 舱内空气流速
空载时舱内的空气流速为(0.1 ~ 0.3) m/s。
4.2.8 空气交换率
空气交换率 n为(0.1 ~ 1.0) h-1,允许偏差为±1.5 %。
4.2.9 连续工作时间
气候舱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 28 d。
4.2.10 噪声
气候舱正常运行时的噪声值不大于 70 dB(A)。
4.2.11 绝缘电阻
气候舱带电部位对箱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1 MΩ, 箱体应设有接地良好、明显的标志。
4.2.12 耐电压强度
气候舱加热器端子(包括引线)与控制系统开路时,对舱壳应能承受电压 1500 V、交流 50 Hz、
历时 1 min 的耐电压强度试验,其绝缘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4.3 使用条件
4.3.1 环境条件
气候舱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
--环境温度(5~ 35) ℃;
--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
--大气压符合 GB/T 10586-2006 中条款 4.1;
--周围无高浓度粉尘及腐蚀性物质;
--无强烈震动;
--无强电磁场影响;
--无阳光直接照射或者其他热源直接照射。
4.3.2 供电条件
电压为 (220±22) V 或 (380±38) V;频率为 (50±0.5) Hz。
4.3.3 加湿用水条件
应符合 GB/T 10586-2006 中 4.3 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气候舱结构
按照图纸、说明书和实物进行检查,具体结构见附录 A。
5.2 性能
5.2.1 防结露保温
按以下规定操作顺序进行检查:
--关闭气候舱门;
--测量气候舱内的露点;
--将舱外环境温度降至舱内空气的露点以下,保持 30 min 后观察舱内壁无结露。
5.2.2 密闭性
气候舱密闭性的检测可按以下二种方法进行:
a)恒压检漏法。保持舱内温度恒定,偏差±0.5 ℃,整个检测过程应记录舱内温度的变化。操
作过程如下:
--除加压送气口外,所有其它工作孔洞全部密封,包括:舱门、所有通风管道、采样口及其它
预留舱内孔洞或管道;
--对气候舱进行充气加压,使舱内压力达到 1 kPa 正压,随后停止充气;
--继续向舱内补气,通过充气管路上的调节阀调整补气量,以维持舱内压力 1 kPa 不下降,每
隔 1 min记录一次充气管路上流量计的读数,此数即为漏气量,测试持续时间不宜超过5 min,
取平均值。
b)压差法。保持舱内温度恒定,偏差±0.5 ℃,整个检测过程应记录舱内温度的变化。空气交
换率一般选择设备使用范围的上、中、下限值。用精度不低于 1% 的流量计同时监测气候舱进、
出气口的流量,累计 1 h,两处检测结果差值不超过±5 %。
5.2.3 回收率
采用甲苯或正十二烷进行吸附率试验。试验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条件可参照 CY/T 229-2020。试验
开始时,测定甲苯或正十二烷的本底浓度(C0),然后将给定量的标准物质甲苯或正十二烷投放入气
候舱内 (C1),试验开始 72h 后测定甲苯或正十二烷的浓度(C2),计算回收率。甲苯或正十二烷的给
定浓度 (C1) 与实际检测时的被检测物质的浓度应在同一量值水平。
5.2.4 背景浓度
按被测样品的测试条件设定气候舱内温度、相对湿度和空气交换率,空载运行 5 h 以上,按 CY/T
229-2020 测定苯、甲苯、二甲苯和 TVOC 浓度。
5.2.5 监测装置性能
在气候舱空载条件下,温度测试按照 JJF 1101 的规定方法进行,相对湿度测试按照 JJF 1101 的
规定方法进行。
5.2.6 舱内空气均匀度
5.2.6.1 试验条件应满足:
a)舱内空气均匀度的测试点位置按照 JJF 1101 温湿度校准测试点位置的要求;
b)温、湿度及空气交换率一般选择设备使用范围的上、下限及中间值,或根据用户需要选择实际
常用的温、湿度及空气交换率值;
c)参考标准甲醛的浓度为 0.1 mg/m3;
d)空载运行不少于 15 min。
5.2.6.2 按 CY/T 229-2020 测定参考标准甲醛的浓度。
5.2.7 舱内空气流速
应在气候舱空载条件下测量。空气流速测量一点,位于舱内几何中心。
5.2.8 空气交换率
应选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
a)根据设备使用流量计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空气交换率的测量范围和调节偏差的测试;
b)在气候舱空载时,设定温度(23±0.5) ℃、相对湿度(50±2) %,测量一定时间内 (> 1 h)
进气口的流量值,求每小时的流量平均值,与设定值做比较。
5.2.9 连续工作时间
开机连续运行 28 d,观察是否正常。
5.2.10 噪声
按照 JB/T 9512 的规定方法进行。
5.2.11 绝缘电阻
按照 GB/T 24343 的规定方法进行。
5.2.12 耐电压强度
按照 GB/T 24344 的规定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第 4章中除 4.2.3,4.2.4 外的所有条款。
6.3 型式检验
设备交付时应进行交付检验,交付检验为第 4章中所有条款。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内容包括:
1)产品型号、名称;
2)制造厂名称、地址;
3)主要技术参数(舱容、空气交换率调节范围、温湿度调节范围、供电条件等)、执行标准;
4)出厂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