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2125-2008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22125-2008 | 169 | GB/T 22125-2008 | <=3 | 汽车配件营销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2125-2008 (GB/T22125-2008) |
| 中文名称 | 汽车配件营销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the enterprises of marketing automobile par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99 |
| 字数估计 | 7,743 |
| 发布日期 | 2008-07-01 |
| 实施日期 | 2008-12-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1号(总第12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配件营销企业的营业条件、经营操作、人员素质及资质划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合法设立的以汽车配件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各类企业, 兼营汽车配件销售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
GB/T 22125-2008
Th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the enterprises of marketing automobile parts
ICS 03.100.99
T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125-2008
汽车配件营销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2008-07-01发布
2008-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崇、乔永锋、韩春凤、曾昭朝、占开云、徐星汉。
GB/T 22125-2008
汽车配件营销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配件营销企业的营业条件、经营操作、人员素质及资质划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合法设立的以汽车配件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各类企业,兼营汽车配件销售
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用于组装成汽车的各种专用零部件以及汽车运行时所应使用的各种专用品。
2.2
以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3 营业条件
3.1 经营场所
3.1.1 应具备与所经营商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店面、办公场所、仓储场所等经营场所。
3.1.2 经营场所的布置应整齐、清洁,便于经营及接待顾客。
3.1.3 经营场所的人流通道、车辆通道、消防通道、电气线路布置、电器容量、控制元件、开关、照明设施
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
3.1.4 经营场所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3.2 设备设施
3.2.1 应具备经营所需的商品陈列展示用具、仓储保管用品及办公设施等。
3.2.2 应具备与所经营的汽车配件商品特点相配套的长度检测量具、万用表等基本的质检工具。
3.3 资产
应具备经营所需的汽车配件周转商品等流动资产。
3.4 专业人员
应具备能够完成汽车配件销售业务的销售、质检等专业人员。汽车配件销售人员应取得由劳动部
门颁发的“汽车配件销售员”从业资格证书。
4 经营操作
4.1 商品采购
汽车配件营销企业应选择合法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商品,并应具有相关的进货证明。
4.2 进货检验
4.2.1 应检查购进商品的外包装、内包装的完整性,包装应符合商品特性要求。
4.2.2 应核对购进商品所附的产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