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3298 (2026-07-06) 搜索
路径: 主页 > GB/T > 第746页 > GB/T 25954-2026

[PDF] GB/T 25954-2026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25954-2026'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T 25954-2026 219 GB/T 25954-2026 <=3 回收钴及钴合金原料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5954-2026 (GB/T25954-2026)
中文名称 回收钴及钴合金原料
英文名称 Recycled cobalt and cobalt alloy material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62
国际标准分类 77.150.70
字数估计 10,114
发布日期 2026-04-30
实施日期 2026-1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5954-2010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5954-2026: 回收钴及钴合金原料 GB/T 25954-2026 英文版: Recycled cobalt and cobalt alloy material ICS 77.150.70 CCS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5954-2010 回收钴及钴合金原料 2026-04-30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5954-2010《钴及钴合金废料》,与GB/T 25954-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b) 更改了原料的分类,删除了其中的Ⅰ类纯钴废料、Ⅳ类电池材料废料,其他相应类别序号顺延 (见表1,2010年版的表1); c) 增加了原料来源(见表1); d) 更改了原料组别名称,将“钴盐”更改为“钴化合物”(见表1,2010年版的表1); e) 删除了钴合金原料中同一牌号的合金和同一名称的合金(见2010年版的表1); f) 删除了要求中钴合金废料牌号的规定(见2010年版的4.1); g) 增加了化学成分的要求(见第5章); h) 删除了夹杂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的试验方法(见2010年版的5.3); i)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10年版的第5章); j)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7.1.1、7.1.2,2010年版的6.1.1、6.1.2); k) 增加了检验项目和取样(见7.3); l) 更改了包装方式(见8.2,2010年版的7.2); m) 更改了运输和贮存要求(见8.3,2010年版的7.3); n) 增加了随行文件内容(见8.4); o) 增加了订货单内容(见第9章); p) 删除了质量证明书(见2010年版的7.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 生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标(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赣 州寒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开华、张坤、魏琼、吴帅锦、林若虚、徐伟、冯浩、王致富、杨述霞、肇巍、胡继承、 谭笑天、张娟、华文超、符敏、李继东、秦汝勇、王志刚、叶晗晨、王慧、杨姬蓉、王长华、肖鹏、陈婷、杨荣。 本文件于201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回收钴及钴合金原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回收钴及钴合金原料(以下简称“原料”)的类别与来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初步分类并回收的钴及钴合金原料。 4 原料类别与来源 原料按照存在方式分为五大类,即Ⅰ类:回收钴化合物原料;Ⅱ类:回收钴合金原料;Ⅲ类:回收钴催 化剂原料;Ⅳ类:回收钴渣原料;Ⅴ类:其他回收钴原料。按照每类原料的类型及化学成分来区分不同级 别,各类原料具体要求见表1。 5 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原料中钴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外观质量 5.2.1 原料中不应混入其他废料。 5.2.2 原料中应无目视可见夹杂物。 5.3 危险物质 5.3.1 原料中不应混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5.3.2 原料中不应混有医疗废物、密封容器、废弃炸弹等国家法规规定的危险物质。 5.4 其他要求 5.4.1 原料应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类别、组别、级别进行回收和贸易,本文件未列入的其他原料归入相近 的类别中。 5.4.2 混入原料的国家文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3 如需方有其他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原料中钴含量的测定方法分别按照GB/T 5124.3、GB/T 15922、HG/T 5030、HG/T 5588、HJ957、 SH/T 0345、SN/T 4682、YS/T 349.1、YS/T 710.1、YS/T 1157.1或YS/T 1332.1的规定进行,或由供 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6.2 外观质量 原料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6.3 危险物质 原料的危险物质采用目视法进行检验。 6.4 其他要求 原料中的其他要求用感官检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7.1.1 原料应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检验,原料质量应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 7.1.2 需方可对收到的原料,按照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或订货单的 规定不符时,应单独封存,并在收到原料之日起15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 裁,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处理。 7.2 组批 原料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类别、同一组别和同一级别的原料组成,批重不限。 7.3 检验项目和取样 7.3.1 原料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7.3.2 原料的取样应随机抽取,取样应符合表2的规定。 7.4 检验结果的判定 7.4.1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判定。 7.4.2 原料的化学成分、外观质量、危险物质、其他要求任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原 料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8.1 标志 每批原料应附有标志,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原料类别、组别(如有)和级别要求; c) 批号; d) 总重、净重; e) 供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印记。 8.2 包装 8.2.1 不同类别、组别和级别的原料不应混装。 8.2.2 块状原料宜使用吨袋包装或桶装方式供货,用于包装的聚乙烯桶应洁净;粉状及散碎的金属均 应使用吨袋包装后交货,或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包装方式,并在订货单中注明;液体原料宜使用专用槽 车或聚乙烯桶包装,用于包装的聚乙烯桶应洁净。 8.3 运输和贮存 8.3.1 原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护,防止包装破裂、渗漏及抛撒、雨水浸湿、阳光暴晒等,且应与其他 物品分开堆放运输。 8.3.2 原料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品的库房中,不应与酸、碱、油类等化学品混贮,且防止雨 淋、腐蚀、受潮等。 8.3.3 为充分利用舱位,当不同类别和组别的原料有独立包装时,每车、船、集装箱可以混装两种以上 组别的原料,但应归类放置,并做出明显标识。 8.4 随行文件 每批原料应附有包括下列内容的随行文件: ......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25954-2026

相关标准: GB/T 27671|GB/T 21179|GB/T 25951|GB/T 2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