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33368-2016'
| 标准编号 | GB/T 33368-2016 (GB/T33368-2016) | | 中文名称 | 电视机用铝合金带材 | | 英文名称 | Aluminum alloy strips for televis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10 | | 字数估计 | 10,159 |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 实施日期 | 2017-11-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368-2016
Aluminum alloy strips for television
ICS 77.150.10
H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视机用铝合金带材
2016-12-30发布
2017-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响、刘钺、杜恒安、彭著军、葛立新、曹汉权、江钟宇、章建华、谭树栋、王喜光、
刘世雷。
电视机用铝合金带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视机用铝合金带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
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LCD、LED平板电视机的显示器、电路板支撑和散热用铝合金带材(以下简称带
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880.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带材的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对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有特殊要求时,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表1 牌号、供应及尺寸规格
牌号 状态
尺寸规格
mm
厚度 宽度 内径 外径
3004、3104
5052
O、H111
H22、H32
0、H111
H22、H32
0.60~1.50
0.49~0.60
0.80~1.50
0.50~1.50
450.0~1700.0 305、405、505、508 ≤1700
3.1.2 标记及示例
带材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示例如下:
示例1:
5052牌号、H32状态、厚度为1.00mm,宽度为1200.0mm的带材,标记为:
带材 GB/T 33368-5052H32-1.00×1200.0
示例2:
3004牌号、O状态、厚度为0.80mm,宽度为1100.0mm的带材,标记为:
带材 GB/T 33368-3004O-0.80×1100.0
3.2 化学成分
带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的要求。
3.3 尺寸偏差
3.3.1 厚度
带材的厚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厚度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度t 厚度允许偏差
0.49~1.50
+1%t
-3%t
3.3.2 宽度
带材的宽度偏差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宽度偏差 单位为毫米
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
450.0~800.0 +1.0 0
>800.0~1700.0 +2.0 0
3.3.3 不平度
带材纵向不平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需方对带材横向不平度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表4 不平度
厚度
mm
波浪高度
mm
每米长度上允许的波浪数
0.49~0.80 ≤2 ≤3
>0.80~1.50 ≤1.5 ≤2
3.3.4 错层、塔形
带材的内5圈、外2圈错层应不大于3mm,其他部位的错层应不大于2mm。带材的塔形不大于5mm。
3.4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带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牌号 状态
厚度t
mm
抗拉强度Rm
MPa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
MPa
断后伸长率A50mm
弯曲半径a
90° 180°
3004
3104
O、H111
0.60~0.80 160~200 70~125 ≥18 0t 0t
>0.80~1.50 170~200 70~115 ≥20 0t 0t
H22、H32 0.49~0.60 190~240 115~150 ≥10 0t 0t
5052
O、H111 0.80~1.50 170~215 ≥90 ≥18 0t 0t
H22、H32
0.50~0.80 210~260 145~210 ≥6 1.5t 1.0t
>0.80~1.50 210~260 130~190 ≥10 1.5t 1.5t
a 弯曲半径中t表示带材的厚度。
3.5 弯曲性能
带材的弯曲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弯曲半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3.6 外观质量
3.6.1 带材边部应切齐,无裂边、无明显毛刺,不准许有分层。
3.6.2 带材端面应整齐,不准许有塌卷、燕窝或严重碰伤。
3.6.3 带材表面不准许有裂纹、松树枝状花纹、腐蚀、穿通气孔、压折、折痕、起皮、明显的擦伤、划伤、退
火油斑、油污、印痕、金属或非金属压入物等缺陷。
3.6.4 带材表面允许有不明显的油斑、压过划痕、轻微的明暗条纹、黑条、粘铝等不影响使用的缺陷。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 20975或GB/T 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方法应采用GB/T 20975规
定的方法。
4.1.2 “Al”含量按GB/T 3190规定的方法计算,计算“Al”含量时,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
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作为“元素含量总和”。
4.1.3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GB/T 3190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4.2 尺寸偏差
4.2.1 尺寸修约
尺寸测量值不准许修约,极限数值的判定方法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4.2.2 不平度
从带材上任意取长度为2000mm的试样(试样应尽量包含带材有波浪部分),将试样自由放在平
台上,按照GB/T 3880.3的规定检测波高和波浪数。
4.2.3 其他
其他尺寸偏差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或目视检查。
4.3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16865规定的方法进行。
4.4 弯曲性能
室温弯曲性能按GB/T 232规定的方法进行。
4.5 外观质量
带材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验,仲裁时应在自然散射光下进行。必要时,可借助尺寸测量工具界定
缺陷大小。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和验收
5.1.1 带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带材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带材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带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带材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带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的带材组成。
5.3 计重
带材应检斤计重。
5.4 检验项目
每批带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5 取样
带材的取样及取样数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带材的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 按GB/T 17432的规定进行 3.2 4.1
尺寸偏差 逐卷进行检验 3.3 4.2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每批抽取不少于1卷,每卷切取2个纵向试
样,试样应符合GB/T 16865的规定
3.4 4.3
弯曲性能
每批抽取不少于1卷,每卷切取1个横向试
样,试样应符合GB/T 232的规定
3.5 4.4
外观质量 逐卷检验 3.6 4.5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
5.6.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带材能区分熔次的判该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次检验,合格者
交货。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不合格。
5.6.2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试样代表的带材不合格。
5.6.3 任一试样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带材(包括该不合格试样代表的那
卷带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带材合格。若重复试
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则判该批带材不合格,但允许逐卷带材检验,合格者交货。
5.6.4 任一试样的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带材(包括该不合格试样代表的那卷带材)中另取双倍
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带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
能不合格,则判该批带材不合格,但允许逐卷带材检验,合格者交货。
5.6.5 任一卷带材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卷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检验合格的每卷带材应附有如下内容的标签: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状态;
d) 尺寸规格;
e) 带材批号或卷号;
f) 净重;
g)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6.1.2 包装箱标志
带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