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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搜索结果: 'GB/T 38470-2023'
| 标准编号 | GB/T 38470-2023 (GB/T38470-2023) | | 中文名称 | 再生铜合金原料 | | 英文名称 | Recycling material for copper allo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30 | | 字数估计 | 26,289 |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实施日期 | 2023-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8470-201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8470-2023: 再生铜合金原料
ICS 77.150.30
CCS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8470-2019
再生铜合金原料
2023-05-23发布
2023-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38470-2019《再生黄铜原料》,与 GB/T 38470-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回收铜合金原料”“放射性污染”“拆解”“破碎分离”“分选”“处理”的术语和定义(见第
3章);
b)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再生黄铜原料”更改为“再生铜合金原料”,“水分”更改为“挥发
物”,“金属黄铜量”更改为“铜合金实物量”(见第3章,2019年版的第3章);
c)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金属总量”(见2019年版的第3章);
d) 更改了产品分类。由4大类8小类更改为块料和屑料两类(见第4章,2019年版的第4章);
e) 增加了“再生青铜原料、再生白铜原料、再生高铜原料”类别(见第4章);
f) 增加了“预处理加工方式”(见表2)。
g) 增加了“外观质量”“危险废物”的要求(见5.1、5.3);
h) 更改了“水分”的技术要求。“水分”更改为“挥发物”(见5.5、2019年版的5.3);
i) 更改了“金属黄铜量”的技术要求。“金属黄铜量”更改为“铜合金实物量”(见5.6、2019年版的
5.3);
j) 更改了“金属回收率”和“化学成分”的位置,调整至“入厂检验”(见附录C,2019年版的5.3);
k) 删除了“金属总量”的要求(见2019年版的5.3);
l) 更改了放射性污染物的检验要求。“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参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更改
为“原料的放射性污染检验按照SN/T 0570-2022规定进行”(见6.2,2019年版的6.2);
m)增加了危险废物的检验方法(见6.3);
n) “检查和验收”更改为“出厂检验”(见7.1,2019年版的7.2);
o) “组批”更改“检验批和组批”(见7.2,2019年版 的7.3);
p) 每个检验批的质量由50t更改为25t(见7.2,2019年版的7.3);
q) 更改了屑料的夹杂物样品的称样量,由10kg更改为1.0kg(见表4,2019年版的表5);
r) 增加了“入厂检验”和附录C(见第8章和附录C);
s) “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更改为“随行文件”(见9.2,2019年版的8.4、第9章);
t) 增加了警示内容(见附录B、附录D);
u) “水分含量检测方法”更改为“挥发物检测方法”(见附录B,2019年版的附录C);
v) 删除了附录“放射性污染物检验方法”(见2019年版的附录B);
w) 删除了再生黄铜原料检验流程(见2019年版的附录E)。
请注意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长
振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台州齐合天地金属有限公司、宁波兴敖达金属新材料有限
公司、浙江灿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 、开平市远航螺旋桨制造有限公
司、荆门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铜板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都敏生、谢春林、巢国辉、郭淑梅、杨丽娟、孙文声、郑巨亮、姜惠乐、魏连运、
韩知为、张静、戴承军、冯斌、许丁洋、秦玉飞、王守业、危利民、刘念培、裘桂群、李智专、吴琼、吴帅锦、
林若虚、江钧洪、何伟雄、苑和锋、舒良、张毅、郎滨、冯执野、方迪江。
本文件于2019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再生铜合金原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铜合金原料(以下简称“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入厂检
验、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再生铜合金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T 5121(所有部分)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SN/T 0570-2022 进口再生原料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
YS/T 482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
YS/T 483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波长色散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铜合金原料 copperaloyscrap
被初步分类后回收的、用于再生铜合金的含铜物质,其中可能沾污或混带非铜材料。
3.2
回收铜合金原料经过分类和预处理加工后,满足可直接生产利用要求的铜合金原料。
注:铜合金主要指黄铜、青铜、白铜、高铜,以铜为基体金属,加入一种或几种元素以获得某些预定特性的合金。定
义见GB/T 11086-2013。
3.3
样品 representativesample
从整批原料中抽取,并能充分代表原料属性特征的一定量实物。
3.4
夹杂物 foreignsubstance
在生产、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原料中的非金属物质。
注:包括废木料、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石块及粉状物(粉尘、污泥、结晶盐、金属氧化物、纤维末等),但不包
括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其他物质。
3.5
涂层 coating
涂在原料表层的有机材料。
注:涂层一般包括标识油漆、防锈漆、绝缘层等。
3.6
镀层 plating
镀在原料表层的金属材料。
注:镀层一般包括镍、锡、锌、铝、铬等。
3.7
挥发物 volatilesubstance
在350℃的温度下经过适当的加热处理,可从原料中自然分离出的物质。
注:包括以下物质:
---附着于原料上并且在交货过程中可以识别的游离水,称为水分。原料在生产、收集、包装、贮存或运输过程中均
可能带来水分。
---附着于原料上的油脂、乳化液等有机物。
3.8
非铜金属 non-coppermetal
在生产、收集、包装、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混入原料中的铜及铜合金以外的其他金属物质。
注:非铜金属一般包括游离铁、铝及铝合金、锌及锌合金等。
3.9
单位质量的样品,去除夹杂物、其他挥发物和非铜金属后的铜合金量占原样品重量的比值。
注:以质量分数表示。
3.10
金属回收率 metalrecoveryrate
单位质量的样品,经预处理去除夹杂物和非铜金属,熔化去渣、凝固后,所得铸块质量占原样品质量
的比值。
注:以质量分数表示。
3.11
原料中直接抽取或熔融后制取的,用于检测铜及其他元素含量的试样。
3.12
存在于原料表面上的不希望有的放射性物质的量超过其天然存在量,并导致技术上的麻烦或辐射
危害。
[来源:SN/T 0570-2022,3.4]
3.13
拆解 dismantling
从回收铜合金原料中分离出含铜部件的工艺过程。
注:例如从电器中分离出含铜部件,从电气中分离出电线。
3.14
将拆解出来的含铜部件经专用设备进一步切碎、压碎并分离的工艺过程。
注:例如从铜部件破碎分离出塑料、木材、陶瓷、绝缘层等夹杂物。
3.15
分选 sorting
拆解、破碎分离后的含铜部件,去除夹杂物后,按形状和合金类别进行分拣的工艺过程。
3.16
处理 treatment
对分选后含铜物件进行清洁(去油污)、干燥、打包的工艺过程。
4 分类
4.1 类别、名称和代号
原料按合金类别、表观特征、来源和预处理加工方式分为块料和屑料两类。原料的类别、名称和代
号见表1。
表1 原料的类别、名称和代号
类别 名称 代号
块料
黄铜块料
青铜块料
白铜块料
RHCu-1A
RHCu-1B
RHCu-1C
RHCu-1D
RQCu-1A
RQCu-1B
RQCu-1C
RBCu-1A
RBCu-1B
高铜块料
RGCu-1A
RGCu-1B
屑料
黄铜屑料 RHCu-2
青铜屑料 RQCu-2
白铜屑料 RBCu-2
高铜屑料 RGCu-2
4.2 分类
原料的分类见表2。
表2 原料的分类
类别 名称 代号 表观特征 原料来源
预处理
加工方式
块料
黄铜块料
青铜块料
白铜块料
高铜块料
RHCu-1A
RHCu-1B
RHCu-1C
RHCu-1D
RQCu-1A
RQCu-1B
RQCu-1C
RBCu-1A
RBCu-1B
RGCu-1A
RGCu-1B
回收铜合金原料经
拆解、破碎、分选等
加工处理,去除夹杂
物后获得的铜合金
块状 料,形 状 包 括
板、带、片、箔、管、
棒、线(丝)、型材等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纯黄
铜料,或服役失效的纯黄铜丝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
黄铜料
从各类建筑管道、冷凝器、散热器等设施中回收
的黄铜管料
从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卫浴水暖、建
筑装潢等设施中回收的黄铜阀门、水表、水暖洁
具、连接件、装饰品及其破碎料、铸块等混合料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纯青
铜料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
青铜料
从船舶船舰、水暖洁具、建筑装潢等设施中回收
的螺旋桨、导流帽、桨壳、叶片、法兰盖、阀门、水
表等青铜铸件料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纯白
铜料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
白铜料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纯高
铜料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
高铜料
分选→包装
拆解→分
选→包装
拆解→破碎
分离→包装
分选→包装
拆解→破碎
分离→包装
分选→包装
屑料
黄铜屑料
青铜屑料
白铜屑料
高铜屑料
RHCu-2
RQCu-2
RBCu-2
RGCu-2
铜合金在铣、刨、切、
锯、车、钻等机加工
过程中产生的屑料
铜加工及下游企业加工过程产生的余料 分选→包装
注:原料表观特征的典型照片见附录A。
4.3 原料标记
原料标记按原料名称、文件编号、代号的顺序表示。
示例:
符合本文件的再生铜合金原料名称为黄铜块料,代号为RHCu-1A,标记为:
黄铜块料 GB/T 38470-RHCu-1A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质量
原料的外观应干净,无明显夹杂物。对于屑料,其粒度小于0.125mm的屑料应不大于1%,并不应
出现滴漏的现象。
5.2 放射性污染
原料中的放射性污染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不应混有放射性物质;
b) 原料(含包装物)的X和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超过所在地天然辐射本底值+0.25μSv/h;
c) 表面的α、β表面污染水平:测量面积大于300cm2,α不超过0.04Bq/cm2,β不超过
0.4Bq/cm2。
5.3 危险废物
5.3.1 原料中应限制下列危险废物的混入:
a)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b) 依据GB 5085.1~GB 5085.6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
上危险特性的其他危险废物。
5.3.2 原料中危险废物的质量应不大于原料总质量的0.01%。
5.4 夹杂物和涂层
5.4.1 原料中夹杂物的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中夹杂和沾染的粉状物(粉尘、污泥、结晶盐、金属
氧化物、纤维末等)的质量分数应不大于0.1%。
5.4.2 原料中含有涂层的原料质量应不大于原料总质量的5%。
5.5 挥发物
原料的挥发物中的水分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其他挥发物应符合表3的规定。
5.6 铜合金实物量
原料的铜合金实物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原料的夹杂物、其他挥发物及铜合金实物量
类别 名称 代号
夹杂物/%
其他挥发物a/%
铜合金实物量/%
块料
黄铜块料
青铜块料
白铜块料
高铜块料
RHCu-1A
RHCu-1B
RHCu-1C
RHCu-1D
RQCu-1A
RQCu-1B
RQCu-1C
RBCu-1A
RBCu-1B
RGCu-1A
RGCu-1B
0.5
0.5
0.7
0.8
0.5
0.5
0.8
0.5
0.5
0.3
98.5
98.0b
98.5
95.0
98.0b
98.5
98.0b
98.5
屑料
黄铜屑料
青铜屑料
白铜屑料
高铜屑料
RHCu-2
RQCu-2
RBCu-2
RGCu-2
0.8
0.8
0.8
0.8
2.5 95.0
a 该值不包含水分。
b 该值为包括镀层金属量。
5.7 其他要求
5.7.1 原料中不应混有废弃炸弹、炮弹等爆炸性物品。
5.7.2 原料中不应混有密闭容器、压力容器等物品。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原料的外观质量用感官检验。将屑料过0.125mm(120目)的标准筛,筛下物应不大于1%。
6.2 放射性污染
原料的放射性污染检验按照SN/T 0570-2022规定进行。
6.3 危险废物
原料的危险废物采用感官检验,当不能确定时,按照GB 5085.1~GB 5085.6的规定执行。
6.4 夹杂物和涂层
6.4.1 原料的夹杂物采用目视估算质量占比。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块料按6.4.2~6.4.4检验。
6.4.2 称量、记录样品质量m。使用2mm筛孔的筛子对样品进行筛分,筛出粒径不大于2mm的粉状
物(粉尘、污泥、结晶盐、金属氧化物、纤维末等),称量并记录分离出来的粉状物质量m1。按式(1)计算
粉状物(wF),数值以%表示。
wF=
m1
m ×100%
(1)
式中:
m1---粉状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 ---样品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4.3 继续对其他夹杂物实施分拣,挑出废木料、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石块等夹杂物。必要
时,将样品破碎,将镶嵌在样品中的夹杂物机械分离。若无法分离的,整块料按夹杂物处理。称量、记录
分离出来的其他夹杂物质量m2。按式(2)计算夹杂物(wJ),数值以%表示。
wJ=
m1+m2
m ×100%
(2)
式中:
m1---粉状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其他夹杂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 ---样品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4.4 继续挑出样品中含涂层的原料。称量、记录分离出来的含涂层原料质量m3。按式(3)计算含涂
层的原料占比(wT),数值以%表示。
wT=
m3
m ×100%
(3)
式中:
m3---含涂层的原料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 ---样品质量,单位为千克(kg)。
6.5 其他挥发物
原料的其他挥发物检测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6.6 铜合金实物量
6.6.1 原料的铜合金实物量采用目视估算质量占比。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按6.6.2检测。
6.6.2 原料的铜合金实物量的检测方法及流程如下。
a) 从原料中抽取样品,称量、记录样品质量m。当需要时,按附录B检测其他挥发物含量wV。
b) 当样品中镶嵌有非铜金属和夹杂物时,应进行破碎、分拣。若无法分离的,按非铜金属处理;
c) 称量、记录分离出的铜合金实物质量m4。
按式(4)计算铜合金实物量(wc),数值以%表示。
wc=
m4
m ×100%-wv
(4)
式中:
m4 ---铜合金实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 ---样品质量,单位为千克(kg);
wv ---其他挥发物含量(质量分数),数值以%表示。
6.7 其他要求
原料中的其他要求用感官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供方应对原料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7.2 检验批和组批
原料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类交通工具、同一运单(提单)、同一类别、同一名称或代号的铜
合金原料组成。每个检验批重的批重应不大于25t。
7.3 检验项目和取样
7.3.1 原料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7.3.2 原料的取样应随机抽取,取样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检验项目及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外观质量
放射性污染
危险废物
其他要求
逐个检验批
5.1 6.1
5.2 6.2
5.3 6.3
5.7 6.7
夹杂物和涂层
铜合金实物量
每个检验批取1份样品;当原料为屑料时,每份样品的质
量≥1.0kg;当原料为块料时,每份样品的质量≥10kg
5.4 6.4
5.6 6.6
其他挥发物 每个检验批取2份样品;每份样品质量≥1.0kg 5.5 6.5
7.4 检验结果的判定
7.4.1 检验结果的数值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判定。
7.4.2 原料的外观质量、放射性污染、危险废物、其他要求任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
原料不符合本文件规定。
7.4.3 原料的外观质量(筛下物)、夹杂物和涂层、其他挥发物、铜合金实物量任一项检验结果不合格
时,应从该批原料中另取双倍份数的样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合格时,则判
该批原料合格;否则判该批原料不符合本文件规定。
8 入厂检验
需方应按照附录C对原料进行入厂检验。
9 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9.1 运输和贮存
9.1.1 在运输过程中,不同类别和名称的散装原料不应混装。
9.1.2 为充分利用舱位,当不同类别和名称的原料有独立包装时,每车、船、集装箱可以混装两种及两
种以上名称的原料,但应归类放置,并作出明显标识。
9.1.3 原料的运输和贮存应有防雨雪措施。
9.2 随行文件
每批原料应附上随行文件,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原料类别、名称或代号;
c) 总重、净重;
d) 夹杂物和涂层;
e) 其他挥发物;
f) 铜合金实物量;
g) 供方质监部门的检印;
h) 本文件编号。
附 录 A
(资料性)
原料表观特征典型照片
原料表观特征典型照片见图A.1~图A.5。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加工余料及不合格品。
a) 纯黄铜 RHCu-1A
说明:
来源:服役失效的黄铜丝。
b) 黄铜丝RHCu-1A
图A.1 黄铜块料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加工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黄铜料。
c) 镀白黄铜RHCu-1B
说明:
来源:各类建筑管道、冷凝器、散热器等工业设备中拆解、分类、分选所得的回收料。
d) 黄铜管RHCu-1C
图A.1 黄铜块料 (续)
说明:
来源:服役失效后的黄铜零部件、五金制品、铸件及其破碎料,表面可带镀层。
e) 混合黄铜RHCu-1D
图A.1 黄铜块料 (续)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加工余料及不合格品。由供需双方协商是否允许表面含镀层。
a) 纯青铜 RQCu-1A
图A.2 青铜块料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加工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青铜料。
b) 镀白青铜RQCu-1B
说明:
来源:各类服役失效的螺旋桨、导流帽、可调桨桨壳、叶片、法兰盖等。
c) 青铜铸件RQCu-1C
图A.2 青铜块料 (续)
说明:
来源:各类阀门、水表、水暖洁具、工艺品及机械零部件等。
d) 青铜铸件RQCu-1C
图A.2 青铜块料 (续)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加工余料及不合格品。
a) 纯白铜RBCu-1A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加工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白铜料。
b) 镀白白铜RBCu-1B
图A.3 白铜块料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加工余料及不合格品。
a) 纯高铜RGCu-1A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产生的加工余料及不合格的镀白高铜料。
b) 镀白高铜RGCu-1B
图A.4 高铜块料RGCu-1
a) 黄铜铣削屑RHCu-2 b) 黄铜切削屑RHCu-2
c) 青铜屑RQCu-2 d) 白铜屑RBCu-2
e) 高铜屑 RGCu-2
说明:
来源:铜加工及下游企业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余料。
图A.5 屑料
附 录 B
(规范性)
挥发物的检测方法
警示---本方法存在高温烫伤、灼伤的风险,操作人员应佩戴耐高温手套、防护面罩及防护服。实
验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措施。
B.1 方法提要
将试样加热至固定温度并保温至恒重,测量质量损失计算挥发物。
B.2 仪器设备
B.2.1 干燥箱:工作温度可达到500℃,精度为±5℃。
B.2.2 试样盘。
B.2.3 电子秤:精度为0.01g。
B.2.4 干燥器。
B.3 取样
在每一检验批中,抽取有代表性的原料样品2份,每份样品质量不少于1.0kg。可将试样分成若干
份独立试样。
B.4 试验步骤
B.4.1 试样盘在105℃恒重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质量,记为m0。
B.4.2 将样品放入试样盘并摊平,称量装有样品的试样盘质量,记为m5。
B.4.3 将装有样品的试样盘放入干燥箱中,升温至105℃,保温1h。
B.4.4 从干燥箱中取出装有样品的试样盘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装有样品的试样盘质
量,并记录。
B.4.5 重复一次B.4.3、B.4.4。将最后一次称量装有样品的试样盘质量记为m6。
B.4.6 将B.4.5最后一次称量中装有样品的试样盘放入干燥箱中,升温至350℃,保温35min。
B.4.7 从干燥箱中取出装有样品的试样盘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装有样品的试样盘质
量,并记录。
B.4.8 重复B.4.6、B.4.7,直至前后两次称量结果之差不大于0.05g,否则应一直重复B.4.6、B.4.7,将最
后一次称量装有样品的试样盘质量记为m7。
B.5 试验数据处理
按公式(B.1)计算试样的其他挥发物(wV),数值以%表示:
wV=
m6-m7
m5-m0×
100% (B.1)
式中:
m6---步骤B.4.5中最后一次称量的样品及试样盘质量,单位克(g);
m7---步骤B.4.8中最后一次称量的样品及试样盘质量,单位克(g);
m5---步骤B.4.2中初始样品及试样盘质量,单位克(g);
m0---步骤B.4.1试样盘质量,单位克(g)。
原料的其他挥发物以2份样品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
附 录 C
(规范性)
入厂检验
C.1 检验项目
每批原料在入厂时应对金属回收率、化学成分进行检验。
C.2 要求
C.2.1 金属回收率
原料的金属回收率应符合表C.1的规定。
C.2.2 化学成分
原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供需双方订货单(或合同)的要求,铜合金主成分应符合表C.1的规定。若
原料标明了牌号,应符合相应牌号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确定。
表C.1 原料的金属回收率、化学成分
类别 名称 代号
金属回收率/%
铜合金主成分(质量分数)
块料
黄铜块料
青铜块料
白铜块料
高铜块料
RHCu-1A
RHCu-1B
RHCu-1C
RHCu-1D
RQCu-1A
RQCu-1B
RQCu-1C
RBCu-1A
RBCu-1B
RGCu-1A
RGCu-1B
97.0
95.5
96.5
90.0
98.0
95.5
95.5
98.0
95.5
Cu≥60.0%;Cu+Zn≥90.0%
Cu≥57.0%;Cu+Zn≥87.0%
Cu≥60.0%;Cu+Zn≥90.0%
Cu≥56.0%;Cu+Zn≥91.0%
Cu≥74.0%
Cu≥72.0%
Cu≥70.0%
锌白铜:Cu≥36.0%;Cu+Ni+Zn≥88.0%
其他白铜:Cu≥60.0%;Cu+Ni≥90.0%
锌白铜:Cu≥36.0%;Cu+Ni+Zn≥88.0%
其他白铜:Cu≥60.0%;Cu+Ni≥90.0%
Cu≥96.0%
Cu≥93.0%
屑料
黄铜屑料
青铜屑料
白铜屑料
高铜屑料
RHCu-2
RQCu-2
RBCu-2
RGCu-2
89.0
91.0
90.0
91.0
Cu≥54.0%;Cu+Zn≥89.0%
Cu≥70.0%
锌白铜:Cu≥36.0%;Cu+Ni+Zn≥88.0%
其他白铜:Cu≥60.0%;Cu+Ni≥90.0%
Cu≥94.0%
C.3 取样
原料的取样应符合表C.2的规定。
表C.2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要求
金属回收率 每检验批取1份样品,每份样品的质量≥10kg
化学成分
当采用便携式快速光谱仪检测块状原料化学成分时,宜从样品中随机
抽取;
当按GB/T 5121(所有部分)或YS/T 482或YS/T 483检测原料化学
成分时,宜按附录D规定的方法制样
C.4 试验方法
C.4.1 金属回收率
原料的金属回收率检测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
C.4.2 化学成分
原料的化学成分按如下进行:
a) 当原料为块状时,可采用便携式快速光谱仪对原料化学成分进行初步检验;当需要核验时,按
附录D制备化学成分试样,并按GB/T 5121(所有部分)或YS/T 482或YS/T 483规定进行
取样检测。
b) 当原料为屑料时,按附录D制备化学成分试样,并按GB/T 5121(所有部分)或YS/T 482或
YS/T 483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c) 原料化学成分仲裁时,按GB/T 5121(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C.5 检验结果的判定
原料的金属回收率、化学成分任一项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原料中另取双倍份数的样品,对
该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时,判该批原料合格,否则判该批原料不符合本文
件规定。
附 录 D
(规范性)
化学成分试样的制备及金属回收率检测方法
警示---本方法存在高温烫伤、灼伤的风险,操作人员应佩戴耐高温手套、防护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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