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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0783-2008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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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783-2008 英文版 279 GB 10783-2008 [PDF]天数 >=3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0783-2008 (GB10783-2008)
中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Paprika red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X41
国际标准分类 67.220.20
字数估计 7,799
发布日期 2008-12-03
实施日期 2009-06-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0783-1996
引用标准 GB/T 5009.37-2003; GB/T 5009.75; GB/T 5009.76; GB/T 6682,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9号(总第132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果皮及其制品为原料, 经萃取、过滤、浓缩、脱辣椒素等工艺制成的辣椒红, 可以用食用油脂调整色价。

GB 10783-2008: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Paprika r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0783-2008 代替GB 10783-1996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0783-1996《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本标准与GB 10783-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对辣椒素指标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原标准中灰分和重金属指标,增加了铅指标。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天然色素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中大天然食品添加剂有限公 司、河北晨光天然色素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金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英特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中进天然色素有限公司、青岛赛特香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惠宜、卢庆国、孙爱俊、文雁君、陈闽芳、欧阳杰、张志忠、张发茂、陈艳燕、 孙瑾、阎炳宗、连运河、柴秋儿。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0783-1989、GB 10783-1996。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果皮及其制品为原料,经萃取、过滤、浓缩、脱辣椒素等工艺制成的辣椒红,可 以用食用油脂调整色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75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 GB/T 5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3 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3.1 分子式 辣椒红素:C40H56O3。 辣椒玉红素:C40H56O4。 3.2 结构式 辣椒红素: 辣椒玉红素: 3.3 相对分子质量 辣椒红素:584.85。 GB 10783-2008 辣椒玉红素:600.85。 4 技术要求 4.1 性状 深红色油状液体。 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水。 5.1 鉴别 5.1.1 溶解性 溶于乙醇,易溶于植物油、丙酮、乙醚、三氯甲烷,几乎不溶于水,不溶于甘油。 5.1.2 显色反应 在1滴试样中加2滴~3滴三氯甲烷和1滴硫酸,应呈现暗蓝色。 5.1.3 最大吸收峰 样品溶解在正己烷中,在约470nm处有最大吸收峰。 5.2 吸光度 5.2.1 试剂 丙酮。 5.2.2 仪器 分光光度计,附1cm比色皿。 5.2.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0.1g试样,精确至0.0002g,用丙酮稀释于100mL容量瓶中,再精确吸取稀溶液 10mL,稀释至100mL,用分光光度计在460nm波长处,用丙酮作参比液,于1cm比色皿中测定其吸 光度。 注:被测比色液的吸光度范围宜控制在A=0.30~0.70范围内。 5.2.4 结果计算 吸光度按式(1)计算: 5.3 砷 按GB/T 5009.76规定的方法测定。 5.4 铅 按GB/T 5009.75规定的方法测定。 5.5 己烷残留量和总有机溶剂残留量 按照GB/T 5009.37-2003中4.8规定的方法测定。 5.6 辣椒素 5.6.1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约5.00g试样于300mL磨口三角瓶中,准确加入100mL70%甲醇液,振摇30min。静 置5min后过滤,过滤时盖住漏斗,防止蒸发。弃去初滤液25mL,其余滤液混匀后,按表2要求制备 试液。 6 检验规则 6.1 批次的确定 由生产单位按照其相应的规则确定产品的批号,经最后混合且有均一性质量的产品为一批。 6.2 取样方法和取样量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批按包装件数的3%抽取小样,每批不得少于三个包装,每个包装 抽取样品不得少于100g,将抽取试样迅速混合均匀,分装入两个洁净、干燥的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产 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一瓶密封留存备查。 6.3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吸光度、己烷残留量、总有机溶剂残留量和辣椒素。 6.3.2 每批产品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4 型式检验 第4章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一年进行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时进行检验: ---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 6.5 判定规则 对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中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双倍取样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机构,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 仲裁。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标志内容应包括:品名、产地、生产厂名、卫生许可证号、 生产许可证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产品标准号等,并在标志上明确标示“食品添 加剂”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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