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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1903-2008 (GB1903-2008) | 中文名称 |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 英文名称 | Food additive. Acetic acid, glacial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X42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20.20 | 字数估计 | 8,890 | 发布日期 | 2008-06-27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03-1996 | 引用标准 | GB 190-1990; GB/T 601-2002; GB/T 602-2002; GB/T 603-2002; GB/T 3143-1982; GB/T 5009.74-2003; GB/T 5009.76-2003; GB/T 6678-2003; GB/T 6680-2003; GB/T 6682-1992; GB/T 7533-1993; GB/T 22099-2008 | 采用标准 | FAOWTO JECFA Monographs 1 " acetic acid ", NEQ | 起草单位 |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 63/SC 2)、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 | 标准依据 | 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No. 14 of 2008 (total 127) | 提出机构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Acetic acid, glaci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03-2008
代替GB 1903-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5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专
论1(2006)《冰乙酸》(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903-1996《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本标准与GB 1903-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酿造醋酸的比率(天然度)项目指标和试验方法(见第5章和6.8);
---增加了游离矿酸项目指标和试验方法(见第5章和6.11);
---增加了色度项目指标和试验方法(见第5章和6.12);
---冰乙酸含量指标由≥99.0%修改为≥99.5%;蒸发残渣指标由≤0.01%修改为≤0.005%;结
晶点指标由≥14.5℃修改为≥15.6℃(1996年版的3.3,本版的第5章)。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SAC/TC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天冠集团公司、石家庄新宇三阳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婕、陈益强、王志强。
本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1996年9月第一次修订。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冰醋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发酵法生产的乙醇为原料制得的冰乙酸。该产品作为食品酸度调节剂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3143-1982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GB/T 5009.74-2003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6-2003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199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GB/T 7533-1993 有机化工产品结晶点的测定方法
GB/T 22099-2008 酿造醋酸与合成醋酸的鉴定方法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分子式:CH3COOH
相对分子质量:60.05(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4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5 要求
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6.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199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2002、GB/T 602-2002、GB/T 603-2002的规定制备。
6.3 鉴别试验
6.3.1 试剂
6.3.1.1 盐酸;
6.3.1.2 硫酸;
6.3.1.3 乙醇(体积分数为95%);
6.3.1.4 氢氧化钠溶液:40g/L;
6.3.1.5 三氯化铁溶液:50g/L。
6.3.2 分析步骤
6.3.2.1 取1mL实验室样品,加氢氧化钠溶液中和,并加三氯化铁溶液即呈深红色,煮沸,即发生红
棕色沉淀,再加盐酸,则溶解成黄色溶液。
6.3.2.2 取少许实验室样品,加硫酸与少量乙醇,加热,即发生乙酸乙酯的特有香气。
6.4 冰乙酸含量的测定
6.4.1 方法提要
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根据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计算乙酸
的含量。
6.4.2 试剂
6.4.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犮(NaOH)=0.5mol/L;
6.4.2.2 酚酞指示液:10g/L。
6.4.3 分析步骤
称取1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02g,置于250mL具塞锥瓶中,锥瓶中预先装有新煮沸并冷却
的80mL水,加2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淡粉红色,保持30s不褪色为
终点。
6.4.4 结果计算
乙酸的质量分数1,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6.5 高锰酸钾试验
6.5.1 方法提要
样品中还原物质与高锰酸钾作用,在规定时间内,溶液中出现的粉红色不应消失。
6.5.2 试剂
6.5.2.1 高锰酸钾溶液:3.1g/L。
6.5.3 分析步骤
量取2mL实验室样品,置于具塞比色管中。加入10mL水溶解,于(20±1)℃水浴中加入0.1mL
高锰酸钾溶液,摇匀,溶液粉红色在30min内不应消失。
6.6 蒸发残渣的测定
6.6.1 方法提要
在水浴上将样品蒸干后,并在烘箱中规定温度规定时间干燥,称量出残渣的质量。
6.6.2 分析步骤
称取5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置于预先恒重的100mL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置于
(105±2)℃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2h。保留残渣A用于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6.6.3 结果计算
蒸发残渣的质量分数2,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6.7 结晶点的测定
按GB/T 7533-1993的规定进行测定。
6.8 酿造醋酸的比率(天然度)的测定
按GB/T 22099-2008的规定进行测定。
6.9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6.9.1 试样处理
取蒸发残渣后的残渣 A,加8mL盐酸溶液(1→100),缓缓加热至试样溶解完全,用水稀释至
50mL。量取10mL至比色管中,用水稀释至25mL。
6.9.2 分析步骤
按 GB/T 5009.74-200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取0.01mg/mL铅(Pb)标准溶液2mL为铅的限
量标准液。
6.10 砷含量的测定
6.10.1 试样处理
取1.9mL(相当于2g)实验室样品,移入锥形瓶中,加23mL水、5mL盐酸、5mL碘化钾溶液及
GB 1903-2008
5滴氯化亚锡溶液,摇匀后放置10min。
6.10.2 分析步骤
取含0.002mg砷(As)标准溶液为砷的限量标准液,按GB/T 5009.76-2003中第二法砷斑法的
规定进行测定。
6.11 游离矿酸的测定
6.11.1 原理
实验室样品中有游离矿酸(硫酸、硝酸、盐酸)存在时,氢离子浓度增大,可改变指示剂的颜色。
6.11.2 试剂
百里草酚蓝试纸:取0.1g百里草酚蓝,溶于50mL乙醇中,加6mL氢氧化钠溶液(4g/L),加水
至100mL。将滤纸浸透此液后晾干,备用。
6.11.3 分析步骤
用毛细管或玻璃棒沾少许实验室样品,点在百里草酚蓝试纸上,待试纸晾干(约5min~10min)后,
观察试纸变化情况,若试纸出现紫色斑点,表示有游离矿酸存在。以未检出游离矿酸为合格。
6.12 色度的测定
按GB/T 3143-1982的规定进行测定。使用100mL比色管。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表1中的乙酸含量、高锰酸钾试验、蒸发残渣、结晶点、重金属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
检验。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中的全部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6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
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 主要原料有变化;
c) 停产又恢复生产;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 合同规定。
7.2 组批
以每一班产品或多班次经混合均匀的产品为一批。
7.3 采样
按GB/T 6678-2003和GB/T 6680-2003的规定采样。采样量总体积不少于1L。如果桶内的
冰乙酸凝为固体,则应使之熔化完全后采样。将所采样品混匀后,从中取约500mL,分装于2个清洁干
燥的密封样品瓶中,贴好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及采样者。一瓶供检
验,另一瓶保存备查。
7.4 质量证明书
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
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
批号或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本标准的编号和符合本标准的说明等。
7.5 复验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桶中采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
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分析结果的最终表示应和技术要求中指标的量值相一致。
8 标志、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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