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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903-2008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190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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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03-2008 英文版 319 GB 1903-2008 [PDF]天数 <=3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903-2008 (GB1903-2008)
中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Acetic acid, glacial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X42
国际标准分类 67.220.20
字数估计 8,890
发布日期 2008-06-27
实施日期 2009-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903-1996
引用标准 GB 190-1990; GB/T 601-2002; GB/T 602-2002; GB/T 603-2002; GB/T 3143-1982; GB/T 5009.74-2003; GB/T 5009.76-2003; GB/T 6678-2003; GB/T 6680-2003; GB/T 6682-1992; GB/T 7533-1993; GB/T 22099-2008
采用标准 FAOWTO JECFA Monographs 1 " acetic acid ", NEQ
起草单位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 63/SC 2)、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
标准依据 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No. 14 of 2008 (total 127)
提出机构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Acetic acid, glaci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03-2008 代替GB 1903-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5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专 论1(2006)《冰乙酸》(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903-1996《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本标准与GB 1903-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酿造醋酸的比率(天然度)项目指标和试验方法(见第5章和6.8); ---增加了游离矿酸项目指标和试验方法(见第5章和6.11); ---增加了色度项目指标和试验方法(见第5章和6.12); ---冰乙酸含量指标由≥99.0%修改为≥99.5%;蒸发残渣指标由≤0.01%修改为≤0.005%;结 晶点指标由≥14.5℃修改为≥15.6℃(1996年版的3.3,本版的第5章)。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SAC/TC1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天冠集团公司、石家庄新宇三阳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婕、陈益强、王志强。 本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1996年9月第一次修订。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冰醋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发酵法生产的乙醇为原料制得的冰乙酸。该产品作为食品酸度调节剂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1-2002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20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603-2002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ISO 6353-1:1982,NEQ) GB/T 3143-1982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GB/T 5009.74-2003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6-2003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199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GB/T 7533-1993 有机化工产品结晶点的测定方法 GB/T 22099-2008 酿造醋酸与合成醋酸的鉴定方法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分子式:CH3COOH 相对分子质量:60.05(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4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5 要求 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6.2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199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方法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2002、GB/T 602-2002、GB/T 603-2002的规定制备。 6.3 鉴别试验 6.3.1 试剂 6.3.1.1 盐酸; 6.3.1.2 硫酸; 6.3.1.3 乙醇(体积分数为95%); 6.3.1.4 氢氧化钠溶液:40g/L; 6.3.1.5 三氯化铁溶液:50g/L。 6.3.2 分析步骤 6.3.2.1 取1mL实验室样品,加氢氧化钠溶液中和,并加三氯化铁溶液即呈深红色,煮沸,即发生红 棕色沉淀,再加盐酸,则溶解成黄色溶液。 6.3.2.2 取少许实验室样品,加硫酸与少量乙醇,加热,即发生乙酸乙酯的特有香气。 6.4 冰乙酸含量的测定 6.4.1 方法提要 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根据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计算乙酸 的含量。 6.4.2 试剂 6.4.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犮(NaOH)=0.5mol/L; 6.4.2.2 酚酞指示液:10g/L。 6.4.3 分析步骤 称取1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002g,置于250mL具塞锥瓶中,锥瓶中预先装有新煮沸并冷却 的80mL水,加2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淡粉红色,保持30s不褪色为 终点。 6.4.4 结果计算 乙酸的质量分数1,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6.5 高锰酸钾试验 6.5.1 方法提要 样品中还原物质与高锰酸钾作用,在规定时间内,溶液中出现的粉红色不应消失。 6.5.2 试剂 6.5.2.1 高锰酸钾溶液:3.1g/L。 6.5.3 分析步骤 量取2mL实验室样品,置于具塞比色管中。加入10mL水溶解,于(20±1)℃水浴中加入0.1mL 高锰酸钾溶液,摇匀,溶液粉红色在30min内不应消失。 6.6 蒸发残渣的测定 6.6.1 方法提要 在水浴上将样品蒸干后,并在烘箱中规定温度规定时间干燥,称量出残渣的质量。 6.6.2 分析步骤 称取50g实验室样品,精确至0.01g。置于预先恒重的100mL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置于 (105±2)℃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2h。保留残渣A用于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6.6.3 结果计算 蒸发残渣的质量分数2,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6.7 结晶点的测定 按GB/T 7533-1993的规定进行测定。 6.8 酿造醋酸的比率(天然度)的测定 按GB/T 22099-2008的规定进行测定。 6.9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6.9.1 试样处理 取蒸发残渣后的残渣 A,加8mL盐酸溶液(1→100),缓缓加热至试样溶解完全,用水稀释至 50mL。量取10mL至比色管中,用水稀释至25mL。 6.9.2 分析步骤 按 GB/T 5009.74-200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取0.01mg/mL铅(Pb)标准溶液2mL为铅的限 量标准液。 6.10 砷含量的测定 6.10.1 试样处理 取1.9mL(相当于2g)实验室样品,移入锥形瓶中,加23mL水、5mL盐酸、5mL碘化钾溶液及 GB 1903-2008 5滴氯化亚锡溶液,摇匀后放置10min。 6.10.2 分析步骤 取含0.002mg砷(As)标准溶液为砷的限量标准液,按GB/T 5009.76-2003中第二法砷斑法的 规定进行测定。 6.11 游离矿酸的测定 6.11.1 原理 实验室样品中有游离矿酸(硫酸、硝酸、盐酸)存在时,氢离子浓度增大,可改变指示剂的颜色。 6.11.2 试剂 百里草酚蓝试纸:取0.1g百里草酚蓝,溶于50mL乙醇中,加6mL氢氧化钠溶液(4g/L),加水 至100mL。将滤纸浸透此液后晾干,备用。 6.11.3 分析步骤 用毛细管或玻璃棒沾少许实验室样品,点在百里草酚蓝试纸上,待试纸晾干(约5min~10min)后, 观察试纸变化情况,若试纸出现紫色斑点,表示有游离矿酸存在。以未检出游离矿酸为合格。 6.12 色度的测定 按GB/T 3143-1982的规定进行测定。使用100mL比色管。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表1中的乙酸含量、高锰酸钾试验、蒸发残渣、结晶点、重金属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 检验。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中的全部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6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 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 主要原料有变化; c) 停产又恢复生产;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 合同规定。 7.2 组批 以每一班产品或多班次经混合均匀的产品为一批。 7.3 采样 按GB/T 6678-2003和GB/T 6680-2003的规定采样。采样量总体积不少于1L。如果桶内的 冰乙酸凝为固体,则应使之熔化完全后采样。将所采样品混匀后,从中取约500mL,分装于2个清洁干 燥的密封样品瓶中,贴好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及采样者。一瓶供检 验,另一瓶保存备查。 7.4 质量证明书 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 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 批号或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本标准的编号和符合本标准的说明等。 7.5 复验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桶中采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 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分析结果的最终表示应和技术要求中指标的量值相一致。 8 标志、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