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 19643-2005'
标准编号 | GB 19643-2005 (GB19643-2005) | 中文名称 | 藻类制品卫生标准 | 英文名称 | Hygienic standard for marine algae and algae produc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C53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20.30 | 字数估计 | 5,563 | 发布日期 | 2005-01-25 | 实施日期 | 2005-10-01 | 引用标准 | GB 2760; GB/T 4789.20; GB/T 5009.3;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 5009.17; GB/T 5009.190; GB 7718; GB 14881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卫生防疫站、海南省卫生防疫站、大连市卫生防疫站、汕头市卫生防疫站、桂林市卫生防疫站、杭州市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5年第3号(总第77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7号 | 提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藻类制品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水藻类和以海水藻类为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辅料, 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制品。 |
GB 19643-2005: 藻类制品卫生标准
GB 19643-2005 英文名称: Hygienic standard for marine algae and algae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643-2005
藻 类 制 品 卫 生 标 准
中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
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卫生防疫站、海南省卫生防疫站、大连市卫生防疫站、汕头市卫生防疫站、
桂林市卫生防疫站、杭州市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纪辉、韩彩轩、李素秋、倪木洲、邓秀英、蔡延平、袁宝君。
GB 19643-2005
藻类制品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藻类制品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运输、
贮存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藻类和以海水藻类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制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海水藻类为原料制成的果冻和螺旋藻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0 海产食品中多氯联苯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 指标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指标
无异味、无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3.4 微生物指标
即食藻类制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 加工过程
应符合GB 14881中的有关规定。
6 包装
包装容器与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7 标识
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要求按GB 7718的规定执行。
8 贮存及运输
8.1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8.2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9 检验方法
9.1 感官指标
取试样,观察色泽、形状和体表状况,嗅其气味,供直接食用的藻类制品还应品其滋味。
9.2 理化指标
9.2.1 水分:按GB/T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9.2.2 无机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9.2.3 铅: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9.2.4 甲基汞: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9.2.5 多氯联苯:按GB/T 5009.190规定的方法测定。
9.3 微生物指标
按GB/T 4789.20规定的方法检验。
GB 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2月8日以国标委农函[2007]9号文批准,自批准
之日起实施。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