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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4789.35-2023 (GB4789.35-2023)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Food Microbiology Testing Commercial Sterility Test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X09 | 字数估计 | 17,123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实施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程序、检验步骤、结果判定与报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
GB 478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4789.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本标准与GB 4789.35-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实时荧光PCR方法为选做方法;
---修改了乳酸菌的定义、样品制备、培养时间;
---修改了嗜热链球菌和乳杆菌计数方法的描述;
---修改了部分培养基成分、储备液浓度和制备方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含活性乳酸菌的食品中乳酸菌的检验。
2 术语和定义
2.1 乳酸菌 lacticacidbacteria
一类可发酵糖主要产生大量乳酸的细菌的通称,不能液化明胶、不产生吲哚、革兰氏阳性、无运动、
无芽孢、触酶阴性、硝酸还原酶阴性及细胞色素氧化酶阴性反应的细菌。本标准中乳酸菌主要为乳杆菌
3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3.1 恒温培养箱:36℃±1℃。
3.2 厌氧培养装置:厌氧培养箱、厌氧罐、厌氧袋或能提供同等厌氧效果的装置。
3.3 冰箱:2℃~8℃。
3.4 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均质杯或灭菌乳钵。
3.5 涡旋混匀仪。
3.6 电子天平:感量0.001g。
3.7 实时定量PCR仪。
3.8 恒温水浴锅或金属浴。
3.9 离心机:离心力 >10000×g。
3.10 无菌试管:18mm×180mm、15mm×100mm。
3.11 无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
3.12 微量移液器和灭菌吸头:2μL、10μL、100μL、200μL、1000μL。
3.13 无菌锥形瓶:500mL、250mL。
3.14 无菌平皿:直径90mm。
3.15 PCR管。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稀释液:见附录A中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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