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购物车 询价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397 (2026-05-14)
路径: 主页 > GB > 第141页 > GB 8952-2016

[PDF] GB 8952-2016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号码内文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状态
GB 8952-2016 英文版 90 GB 8952-2016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8952-2016 (GB8952-2016)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tion Sanitation of Beer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53
字数估计 8,881
发布日期 2016-12-23
实施日期 2017-06-23
旧标准 (被替代) GB 8952-1988
标准依据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Notice No.17 of 2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GB 895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GB 8952-2016 英文名称: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beer fact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 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啤酒的生产 5 设施与设备 5.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 5.2 生、鲜啤酒生产中所用的包装容器(瓶、桶)、过滤设备、灌装设备应经过清洗或杀菌处理,易拉罐可 以只进行无菌水冲洗。 5.3 灌装封盖工艺操作过程中所使用的气体、水,以及与酒接触的物料、设备、工具以及环境应有清洗 或灭菌控制措施。 5.4 啤酒酿造用水的水源、水处理剂、水处理设备、储水容器及输水管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5 应有废水处理系统。 5.6 应有存放酒糟、碎玻璃瓶等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5.7 如有制麦工序,应配备大麦分选设备、浸麦设备、发芽设备和干燥设备。 5.8 发酵过程回收利用二氧化碳,应有二氧化碳回收处理设备,包括:除沫器、洗涤塔、压缩机、吸附塔、 干燥塔、贮罐、汽化器。 5.9 生产特种啤酒,应有与特种啤酒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6 卫生管理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6章的相关规定。 7 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7.1 原料 7.1.1 大麦、大米等原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和真菌毒素、污染 物、农残含量超标的原料。 7.1.2 大麦、大米、麦芽、糖浆、淀粉、啤酒花制品等原料应有验收记录。 7.1.3 啤酒花制品应在干燥、避光、适宜温度的环境中贮存。 7.1.4 啤酒酵母应符合相关规定,应制定严格的菌种管理操作制度,菌种保存、菌种扩培应按照制度严 格执行并记录。 7.1.5 啤酒企业在发酵过程回收利用的二氧化碳,不作为食品添加剂管理,企业应加强二氧化碳回收 过程的安全控制,具体要求可参考附录A。 7.2 食品添加剂 7.2.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7.3和GB 2760的相关规定。 7.2.2 企业外购的二氧化碳,应符合GB 1886.228的相关规定。 7.3 食品相关产品 7.3.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7.4的规定。 7.3.2 啤酒瓶(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重复使用的啤酒瓶(桶),使用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8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8.1 产品污染风险控制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1的规定。 8.2 生物污染的控制 8.2.1 清洁和消毒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2.1的相关规定。 8.2.2 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可建立啤酒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包括生产环境的微生物监控和过程中的微生物监控,参见附录B。 8.3 化学污染的控制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3的规定。 8.4 物理污染的控制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4的规定。 8.5 包装 8.5.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5的规定。 8.5.2 回收瓶应经过洗瓶并逐一检查(验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装。 8.5.3 应建立有效的灌装清洗及消毒方法和制度,确保灌装场所、设备、管路清洁卫生。 8.6 杀菌 8.6.1 应建立杀菌或除菌工艺标准及杀菌或除菌设备的定期清洗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工艺记录,记录 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可进行有效追溯。 8.6.2 鲜啤酒、生啤酒可使用低温膜过滤等物理方法除菌;熟啤酒可采用巴氏杀菌法或瞬时高温灭菌; 应对啤酒杀菌(除菌)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和验证。 8.6.3 杀菌后的成品啤酒应达到必需的生物稳定性。 9 检验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9章的规定。 10 产品的贮存和运输 10.1 成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0章的规定。 10.2 半成品的贮存和运输 10.2.1 应在能够保温、工作压力0.08MPa~0.10MPa、可进行原位清洗(CIP)的密闭槽罐车中运输, 槽罐的所有出入口应上锁并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由专人保管锁匙。 10.2.2 应制定有关槽罐车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槽罐内啤酒进行采样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要求;应定期对槽罐进行清洗灭菌,并验证清洗效果,做好有关检查检验记录。 10.2.3 每辆槽罐车应随车携带食品安全跟踪记录设备,记录槽罐出入口上锁、清洗、卫生检查等信息。 10.2.4 啤酒半成品在槽罐内贮存时间最长不应超过3d,温度不应超过10℃。 11 产品召回管理应符合GB 1488......

英文网页English: GB 8952-2016

相关标准: GB 8951 | GB 8953 | GB 8950 | GB 8951 | GB 8952-2016 | GB 8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