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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8956-2016 (GB8956-2016)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candied fruit produc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53 | | 字数估计 | 7,786 | | 发布日期 | 2016-12-23 | | 实施日期 | 2017-06-23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8956-2003 | | 标准依据 |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Notice No.17 of 2016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GB 89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GB 8956-2016 英文名称: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candied fruit fact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蜜饯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
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蜜饯的生产,果胚的生产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
5 设施与设备
5.1 一般要求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5章的规定。
5.2 腌制容器
5.2.1 腌制池四周应无污染源。如腌制池设在室外,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异物或动物的侵入。
腌制池容量大小应根据生产能力而定,池内壁应采用无毒无害材料,且防水、耐腐蚀、易清洗。为防止清
洗时污水及异物侵入,腌制池池面上方应高于地面30cm以上。池与池之间用坚固池壁予以隔离。
5.2.2 腌制槽、缸、桶等非固定容器应放置于室内,如放置于室外必须加盖并保持密闭。
5.3 干燥晾晒场(房)
5.3.1 原料干燥晾晒场(房)
5.3.1.1 原料干燥晾晒场(房)应远离污染源(化工厂、农药厂、垃圾处理场等)。
5.3.1.2 原料干燥晾晒场(房)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或使用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
易于清洁的涂料,地面应平坦,无积水;晾晒场地面应平整,无积水,并具有一定坡度以利于排水。
5.3.2 半成品干燥晾晒场(房)
经日晒后直接食用的产品,其半成品应在围挡严密的干燥晾晒场(房)晾晒,配备防尘、防异物、防
虫、防鼠设施。半成品应放置在晒盘或其他容器上,避免直接接触地面。
6 卫生管理
6.1 卫生管理制度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6.1的规定。
6.2 厂房及设施卫生管理
6.2.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6.2的规定。
6.2.2 原料处理场和加工调配场在生产期间应每天清洁。
6.2.3 作业中产生的蒸汽,应采取有效措施排出室外。
6.2.4 生产用容器具在生产期间应按规定清洗,并做到消毒晾干备用。
6.2.5 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与设备。
6.3 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
6.3.1 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3.2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6.3.2.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6.3.2的规定。
6.3.2.2 工人下腌制池取腌制物或在池边工作时,应穿着清洁的防水衣裤及鞋;所使用的防护设备也应保持清洁。
6.4 虫害控制应符合GB 14881-2013中6.4的规定。
6.5 废弃物处理应符合GB 14881-2013中6.5的规定。
6.6 工作服管理应符合GB 14881-2013中6.6的规定。
7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7.1 一般要求应符合GB 14881-2013中7.1的规定。
7.2 食品原料
7.2.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7.2的规定。
7.2.2 新鲜果蔬采摘后应根据工艺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如冷藏、腌制、干燥等。
7.2.3 果胚的加工应按本标准相关条款执行。
7.3 食品添加剂
7.3.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7.3的规定和GB 2760的相关规定。
7.3.2 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及具体产品的生产工艺,制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添加过
程中应实行双人管理,一人称量,一人复核,共同投料,并做好记录。
7.3.3 应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台帐,登记食品添加剂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等信息。
7.4 食品相关产品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7.4的规定。
8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8.1 产品污染风险控制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1的规定。
8.2 生物污染的控制
8.2.1 一般要求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2的规定。
8.2.2 清洁和消毒
新鲜果蔬或果胚应根据工艺需要使用清水漂洗干净;如以漂烫进行前处理,水温应在80℃以上,持
续时间可根据果蔬品种及成熟度等而定。
8.2.3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蜜饯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可参照附录A。
8.3 化学污染的控制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3的规定。
8.4 物理污染的控制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4的规定。
8.5 包装
8.5.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8.5的规定。
8.5.2 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金属检测装置,并保持有效运作。
9 检验
9.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
9.2 生产中应根据工艺需要检查盐度、糖度、酸度、水分、温度等,确保产品品质。
10 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0章的相关规定。
11 产品召回管理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1章的相关规定。
12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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