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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6605-202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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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605-2024 英文版 279 GB/T 16605-2024 [PDF]天数 >=3 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6605-2024 (GB/T16605-2024)
中文名称 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英文名称 Regenerated cellulose filament fabric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W43
国际标准分类 59.080.30
字数估计 14,199
发布日期 2024-11-28
实施日期 2026-1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6605-2008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6605-2024: 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59.080.30CCS W 43 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2024⁃11⁃28 发布 2026⁃12⁃01 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代替 GB/T 16605-2008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16605-2008《再生纤维素丝织物》,与 GB/T 16605-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术语“再生纤维素丝织物”的定义(见 3.1,2008 年版的 3.1); b) 更改了等级体系,删除了“三等品”(见 4.2,2008 年版的 4.3); c) 更改了密度偏差率、质量偏差率的考核要求(见 4.3,2008 年版的 4.5); d) 更改了断裂强力、纰裂程度、水洗尺寸变化率的考核要求(见 4.3,2008 年版的 4.5); e) 增加了“撕破强力”“干洗尺寸变化率”“耐干洗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热压色牢度”考核 项目(见 4.3); f) 更改了深色判定的标准深度要求(见 4.3,2008 年版的 4.5); g) 更改了二等品的外观疵点评分限度(见 4.4.1,2008 年版的 4.6.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新民丝绸有限公司、吴江德伊时装面料有限公司、 浙江巴贝领带有限公司、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绫丝绸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绍兴柯桥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万事 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生态纺织品禁用染化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浙 江敦奴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玛雅布业有限公司、浙江万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海盐嘉源色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多元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昌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舒雅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艾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祥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恒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麦瑞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华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吴江 盘古纺织有限公司、嘉兴市鸣业纺织有限公司、中国长丝织造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骆炳华、伍冬平、张冰冰、张振雄、王荣根、王红梅、朱杨锐、陆洁惜、任伟荣、 马廷方、张金珍、黄潇瑾、季玉栋、张呈、蔡志彬、吕思晨、陈志华、罗鸣、焦东川、张子睿、赵东楚、石建业、 尹桂波、欧耀明、王浙峰、沈建春、任建华、吴荣、李柏青、钱高锋、奚明、章炜、周峰、邱月红、陈丽国、 章绮函、倪睿阳、陈利生、孙秋娟、董晓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 年首次发布为 GB n 231~232-1984; --1996 年第一次修订为 GB/T 16605-1996,2008 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再生纤维素丝织物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要求、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描述了相应 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服用的练白、染色(色织)或印花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本文件不适用于制作里料的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 1 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17.2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 2 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 1 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4666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668-1995 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 pH 值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427-201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8 纺织品 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 GB/T 8629-2017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630 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 13772.2 纺织品 机织物接缝处纱线抗滑移的测定 第 2 部分:定负荷法 GB/T 14801 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T 15552 丝织物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 19981.2-2014 纺织品 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 第 2 部分:使用四氯乙烯 干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8015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氨纶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FZ/T 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多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 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01101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 FZ/T 40007 丝织物包装和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由再生纤维素长丝纯织或与其他纤维的纱(丝)线交织而成的机织物。 4 要求 4.1 考核项目 包括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内在质量考核项目包括甲醛含量、pH、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密度偏差率、质量偏差率、纤维含量允差、断裂强力、撕破强力、纰裂程度、水洗尺寸变化率、干洗尺寸变 化率、色牢度 13 项。外观质量考核项目包括色差(与确认样对比)、幅宽偏差率、外观疵点 3 项。 4.2 分等规定 4.2.1 内在质量中除密度偏差率以外的其他考核项目按批评等级;密度偏差率与外观质量按匹评等。 4.2.2 等级由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中的最低等级项目评定。其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低 于二等品的为等外品。 4.3 内在质量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 1。婴幼儿及儿童产品还应符合 GB 31701 的要求。 表 1 内在质量要求 甲醛含量/(mg/kg) pH 异味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密度偏差率/% 质量偏差率/% 应符合GB 18401的规定 应符合GB 18401的规定 ±2.0 ±2.0 ±3.0 ±3.0 ±4.0 ±4.0 项目 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纤维含量允差/% 断裂强力 a/N 撕破强力 b、c/N 纰裂程度 c/mm 水洗尺寸变化率 d/% 干洗尺寸变化率 e/% 色牢度/级  ≥ 特殊用途、特殊结构的品种,其断裂强力、撕破强力、纰裂程度、水洗尺寸变化率可按合同或协议考核 a、b 醋酯纤维丝织物按 FZ/T 43063执行。 c 弹力织物仅考核非弹性方向。弹力织物指含有弹性纤维的织物。 d 明示不可水洗产品不考核。 e 明示不可干洗产品不考核。 f 颜色大于GB/T 4841.3中 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为深色。 g 仅考核婴幼儿用织物。 粘胶长丝织物 其他再生纤维素丝织物 耐水 耐汗渍 耐皂洗 d 耐干洗 e 耐摩擦 耐唾液 g 耐热压 耐光 变色 沾色 变色 沾色 变色 沾色 变色 沾色 干摩 湿摩 变色 沾色 变色 沾色 应符合GB/T 29862的规定 ≥200 ≥7.0 ≤6 -6.0~+3.0 -4.0~+3.0 -2.0~+2.0 3⁃4 3⁃4 3⁃4 3⁃4 3⁃4 -5.0~+3.0 3⁃4 3⁃4 3⁃4 3⁃4 3⁃4 3,2⁃3(深色 f) 3⁃4 -8.0~+3.0 -3.0~+2.0 表 1 内在质量要求 (续) 项目 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4.4 外观质量 4.4.1 外观质量要求 外观质量要求见表 2。 表 2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色差(与确认样对比)/级 ≥ 幅宽偏差率/% 外观疵点评分限度/(分/100 m2) ≤ 要求 优等品 ±1.5 一等品 3⁃4 ±2.5 二等品 ±3.5 4.4.2 外观疵点评分 外观疵点评分见表 3。 表 3 外观疵点评分表 序号 注 1: 外观疵点归类见附录A。 注 2: 普通:直观可以看到,对总体效果和使用有一定影响。明显:疵点明显可见,对总体效果和使用有较大影响。 a 疵点释义按GB/T 30557执行。 b 纬档以经向 10 cm及以下为一档。 c 针板眼进入内幅 1.5 cm及以下不计。 疵点 a 经向疵点 纬向疵点 其中:纬档 b 染整疵点 渍疵、破损性疵点 边部疵点 c、松板印、撬小 纬斜、花斜、格斜、幅不齐 分数 ≤8 cm ≤8 cm ≤8 cm 经向每 100 cm 及以下 >8 cm~16 cm >8 cm~半幅 普通 >8 cm~16 cm ≤2.0 cm >16 cm~24 cm >16 cm~24 cm >24 cm~100 cm 半幅以上 明显 >24 cm~100 cm >2.0 cm 100 cm及以下大 于 3% 4.4.3 外观疵点评分和定等说明 4.4.3.1 外观疵点的评分采用有限度的累计评分。 4.4.3.2 外观疵点长度以经向或纬向最大方向量计。 4.4.3.3 同匹色差不低于 GB/T 250 中 4 级,低于 4 级, 1 m 及以内评 4 分。 4.4.3.4 经向 1 m 内累计评分最多 4 分,超过 4 分按 4 分计。 4.4.3.5 “经柳”普通,定等限度为二等品,“经柳”明显或其他全匹性连续疵点降为等外品。 4.4.3.6 严重的连续性疵点每米扣 4 分,超过 4 m 为等外品。 4.4.3.7 优等品、一等品内不准许有拆烊档、开河档等严重疵点。 4.4.4 外观疵点定等分数计算 每匹织物外观疵点定等分数由公式(1)计算得出,计算结果按 GB/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c = ql × w × 100 (1) 式中: c --每匹织物外观疵点定等分数,单位为分每百平方米(分/100 m2); q --每匹织物外观疵点实测分数,单位为分; l --受检匹长,单位为米(m); w --有效幅宽,单位为米(m)。 4.5 开剪拼匹和标疵放尺的规定 4.5.1 允许开剪拼匹或标疵放尺,两者只能采用一种。 4.5.2 开剪拼匹各段的等级、幅宽、色泽、花型应一致。 4.5.3 平均每 10 m 及以内允许标疵一次。每处 3 分和 4 分的疵点允许标疵,每处按疵点实际长度标 疵放尺,但不应少于 10 cm。已标疵后的疵点不再计分。局部性疵点的标疵间距或标疵疵点与织物端 的距离不应少于 4 m。 5 试验方法 5.1 内在质量 5.1.1 甲醛含量 按 GB/T 2912.1 执行。 5.1.2 pH值 按 GB/T 7573 执行。 5.1.3 异味 按 GB 18401 执行。 5.1.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按 GB/T 17592 执行。 5.1.5 密度偏差率 按 GB/T 4668-1995 执行。仲裁检验采用方法 A。 每匹样品宜在距两端至少 3 m 处测量五处纬密,每两测量处间隔 2 m 以上,求各处测量值的算术 平均值,按 GB/T 8170 修约至 0.1 根/10 cm。按实测平均值和明示值之差与明示值的比值计算密度偏 差率,结果以百分比表示,按 GB/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5.1.6 质量偏差率 按 GB/T 4669-2008 中方法 5 执行。仲裁检验按方法 3 执行。按单位面积质量的实测平均值和 明示值之差与明示值的比值计算质量偏差率,结果以百分比表示,按 GB/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 一位。 5.1.7 纤维含量 按 GB/T 2910(所有部分)、GB/T 38015、FZ/T 01026、FZ/T 01057(所有部分)、FZ/T 01101 执行。 5.1.8 断裂强力 按 GB/T 3923.1 执行。 5.1.9 撕破强力 按 GB/T 3917.2 执行。 5.1.10 纰裂程度 按 GB/T 13772.2 执行。试样宽度尺寸采用 75 mm,定负荷值 67 N。 5.1.11 水洗尺寸变化率 准备、标记及测量按 GB/T 8628 执行。洗涤和干燥程序按 GB/T 8629-2017 执行,洗涤采用 GB/T 8629-2017 中的 A 型标准洗衣机 4G 程序,干燥采用 A 法(悬挂晾干)。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 化的测定按 GB/T 8630 执行。 5.1.12 干洗尺寸变化率 准备、标记及测量按 GB/T 8628 执行。干洗程序按 GB/T 19981.2-2014 执行,选用普通材料,整 烫使用熨斗。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按 GB/T 8630 执行。 5.1.13 色牢度 5.1.13.1 耐水色牢度按 GB/T 5713 执行。 5.1.13.2 耐汗渍色牢度按 GB/T 3922 执行。 5.1.13.3 耐皂洗色牢度按 GB/T 3921-2008 执行。试验条件选用 A(1)方法。 5.1.13.4 耐干洗色牢度按 GB/T 5711 执行。 5.1.13.5 耐摩擦色牢度按 GB/T 3920 执行。 5.1.13.6 耐唾液色牢度按 GB/T 18886 执行。 5.1.13.7 耐热压色牢度按 GB/T 6152-1997 执行。采用潮压法,温度 110 ℃。 5.1.13.8 耐光色牢度按 GB/T 8427-2019 中的方法 3 执行,晒至第一阶段。 5.2 外观质量 5.2.1 色差 采用 D65 标准光源或北向自然光,照度不低于 600 lx,试样、确认样被测部位应经纬向一致,入射 光与试样、确认样表面约成 45°角,检验人员的视线大致垂直于试样、确认样表面,距离约 60 cm 目测, 与 GB/T 250 标准样卡对比评级。 5.2.2 幅宽偏差率 测量有效幅宽(除边)。整匹样品的幅宽可在距两端至少 3 m 的部位均匀分布五处测量。测量值 精确至 0.1 cm。以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按 GB/T 8170 修约至一位小数。仲裁检验按 GB/T 4666 执行。按实测平均值和明示值之差与明示值的比值计算幅宽偏差率,结果以百分比表示, 按 GB/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5.2.3 外观疵点 5.2.3.1 可采用经向检验机或纬向台板检验。仲裁检验采用经向检验机检验。 5.2.3.2 光源采用日光荧光灯时,台面平均照度 600 lx~700 lx,环境光源控制在 150 lx 以下。纬向检 验可采用自然北向光,平均照度 320 lx~600 lx。 5.2.3.3 采用经向检验机检验时,检验速度为(15±5)m/min。 5.2.3.4 检验员眼睛距织物中心 60 cm~80 cm。幅宽 114 cm 及以下的产品由一人检验。幅宽 114 cm 以上的产品由两人检验。 5.2.3.5 外观疵点以织物平摊正面为准,反面疵点影响正面时也应评分。疵点大小按经向或纬向的最 大值量计。 5.2.3.6 纬斜、花斜、格斜按 GB/T 14801 执行。 5.2.3.7 幅不齐以同匹内幅最阔和最窄处之差与规格内幅之比计算,幅宽测定按 GB/T 4666 执行。 6 检验规则 按 GB/T 15552 执行。 7 包装和标志 按 FZ/T 40007 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 外观疵点归类 再生纤维素丝织物的外观疵点归类见表 A.1。 表 A.1 外观疵点归类 序号 对经、纬向共有的疵点,以严重方向评分 外观疵点归类表中没有归入的疵点按类似疵点评分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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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FZ/T 50015 | GB/T 28845 | GB/T 22858 | FZ/T 5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