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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8411-201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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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411-2018 英文版 135 GB/T 18411-2018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机动车产品标牌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8411-2018 (GB/T18411-2018)
中文名称 机动车产品标牌
英文名称 Power-driven vehicles manufacturer plat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04
国际标准分类 43.020
字数估计 10,125
发布日期 2018-06-07
实施日期 2019-01-01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8411-2018: 机动车产品标牌 GB/T 18411-2018 英文名称: Power-driven vehicles manufacturer plat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产品标牌的型式、标示内容、标示位置和标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及非完整车辆、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组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 18410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GB/T 21085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GB/T 25978 道路车辆 标牌和标签 3 术语和定义 GB 7258、GB 16735、GB/T 2108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标牌的型式 4.1 产品标牌的轮廓应为矩形,可倒圆。 4.2 产品标牌的尺寸及选用的字体、颜色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决定,但应保证标示内容清晰可辨,易于 识读。 5 产品标牌的标示内容 5.1 基本要求 5.1.1 产品标牌的标示内容分为规定项目和可选项目,其中规定项目为制造厂应标示的内容,可选项 目为制造厂根据需要在产品标牌上自行标示的其他项目。 5.1.2 产品标牌的项目名称与标示内容之间用空格或冒号分隔,或采用表格方式标示;带量纲的项目, 应标注单位(如kg、r/min、km/h、kW、V、Ah等),其中单位可与项目名称一同标示。 5.1.3 产品标牌的项目名称(当采用“VIN”作为车辆识别代号的项目名称时除外)及品牌、生产厂名、 制造国等标示内容应采用中文标示。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其内容应与中文相对应。 5.1.4 产品标牌的标示内容应是车辆的实际状态或者数值。 5.2 规定项目 5.2.1 产品标牌上应标明品牌、整车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厂名及制造国,各类机动车产品标牌应标明的其他项目见表1,标示规范见表2。 注1:发动机型号、发动机最大净功率/转速、发动机排量可以“发动机型号/最大净功率/转速/排量”组合标示。 注2:动力电池系统额定电压、动力电池系统额定容量(安时数)可以“动力电池系统额定电压/额定容量(安时数)”组合标示。 5.2.2 非完整车辆产品标牌标示项目可参照同类型机动车产品标牌标示项目要求执行。 5.3 可选项目 5.3.1 如果车辆是在完整车辆或非完整车辆的基础上制造完成的,制造厂可标示“车辆是在★★★★ 生产的☆☆☆☆型号的完整车辆或非完整车辆的基础上进行制造。”其中,“★★★★”处标示制造所购 车辆的完整车辆或非完整车辆制造厂名称全称,“☆☆☆☆”处标示完整车辆或非完整车辆的车辆型号。 5.3.2 若产品标牌标示的车辆识别代号(VIN)中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不属于该车辆的制造 厂,制造厂可标示自己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5.3.3 若制造厂在产品标牌上标示自选项目,则应同时标示出其中文的“项目名称”。 6 产品标牌的标示位置 6.1 车辆应至少标示一个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位于车辆前进方向右侧;如受结构限制,亦可放在便 于接近和观察,且不易磨损、替换、遮蔽的其他位置。 6.2 对于多阶段制造完成的车辆,中间阶段制造厂和最后阶段制造厂进行多阶段车辆制造时,应保留 上一阶段完整车辆或非完整车辆的产品标牌;并应为多阶段制造完成的车辆标示相应的产品标牌,如空 间允许,该产品标牌尽量标示在多阶段制造完成的车辆部件上。 6.3 车辆制造厂也可在车辆多处标示产品标牌,但至少应有一处满足6.1的要求。 6.4 至少应有一处满足6.1要求的产品标牌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7 产品标牌的标示要求 7.1 产品标牌上所用的汉字及阿拉伯数字、罗马字母的字高应不小于4mm,若将标牌内容直接打印在 车辆部件上则打印字体高不小于7mm。 7.2 产品标牌应能永久保持地标示在不易拆除或更换的车辆结构件上。产品标牌若采用标牌形式,应 以焊接等非经破坏性操作不能卸除的方式固定在车辆上,应保证产品标牌不能被完整地拆下移做他处 使用;......
英文版: GB/T 18411-2018  
相关标准:GB/T 18410-2024  GB/T 12674-2024  
英文版PDF现货: GB/T 18411-2018  GB/T 1841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