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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3089-2020 (GB/T3089-2020) | 中文名称 | 不锈钢极薄壁无缝钢管 | 英文名称 | Seamless ultra-thin wall stainless steel tub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8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15 | 字数估计 | 9,952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实施日期 | 2020-11-01 | 起草单位 | 常州市联谊特种不锈钢管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宝钢特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089-2020
Seamless ultra-thin wall stainless steel tubes
ICS 77.140.15
H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089-2008
不锈钢极薄壁无缝钢管
2020-04-28发布
2020-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3089-2008《不锈钢极薄壁无缝钢管》,与GB/T 308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冷拔(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订货内容(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钢管的尺寸规格范围(见4.1,2008年版的4.1.1);
---修改了尺寸允许偏差(见4.2、4.3,2008年版的4.1.2、4.1.3);
---增加了牌号06Cr17Ni12Mo2(见5.1.1);
---修改了钢的冶炼方法(见5.2.1,2008年版的5.2.1);
---修改了钢管的制造方法(见5.2.2,2008年版的5.2.2);
---修改了力学性能(见5.4,2008年版的5.4)
---增加了非金属夹杂物要求(见5.5.2);
---修改了钢管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增加了非金属夹杂的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
方法(见6.1、6.2、6.3、6.4、7.3,2008年版的第6章、7.3)。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市联谊特种不锈钢管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松、陈丽敏、王本贤、沈忆、侯楠、仇云龙、董莉、徐朱莉、韩子健、朱卫飞、王伯文、
李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089-1982、GB/T 3089-2008。
不锈钢极薄壁无缝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极薄壁无缝钢管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旋压或冷轧(拔)不锈钢极薄壁无缝钢管(以下简称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84 钢铁及合金 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223.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4-2020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奥氏体及铁素体-奥氏体(双相)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尺寸规格;
e)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或支数);
f) 交货状态;
g) 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外径和壁厚
钢管的公称外径(D)和公称壁厚(S)应符合表1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表1
规定以外尺寸钢管。
表1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 单位为毫米
外径×壁厚
7×0.15
10.3×0.15
10.4×0.2
12.4×0.2
15.4×0.2
18.4×0.2
20.4×0.2
24.4×0.2
26.4×0.2
32.4×0.2
外径×壁厚
35×0.5
40.4×0.2
40.6×0.3
41×0.5
41.2×0.6
48×0.25
50.5×0.25
53.2×0.6
55×0.5
59.6×0.3
外径×壁厚
60×0.25
60×0.35
60×0.5
61×0.35
61×0.5
61.2×0.6
67.6×0.3
67.8×0.4
70.2×0.6
74×0.5
外径×壁厚
75.5×0.25
75.6×0.3
82.4×0.4
83.8×0.5
89.6×0.3
89.8×0.4
90.2×0.4
90.5×0.25
90.6×0.3
90.8×0.4
外径×壁厚
95.6×0.3
101×0.5
101.2×0.6
110.9×0.45
125.7×0.35
150.8×0.4
250.8×0.4
4.2 公称外径允许偏差
钢管公称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合同中未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的
允许偏差按普通级交货。
表2 公称外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钢管公称外径D
允许偏差
普通级 高级
≤12.4 ±0.10 ±0.08
>12.4~32.4 ±0.15 ±0.10
>32.4~60 ±0.35 ±0.25
>60 ±1%D ±0.75%D
4.3 公称壁厚允许偏差
钢管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当合同中未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壁
厚的允许偏差按普通级交货。
表3 公称壁厚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钢管尺寸 允许偏差
公称外径D 公称壁厚S 普通级 高级
≤60
≤0.20 ±0.03 +0.03-0.01
0.25 +0.04-0.03
+0.03
-0.02
0.30 ±0.04 ±0.03
0.35 +0.05-0.04
+0.04
-0.03
0.40 ±0.05 ±0.04
0.50 ±0.06 +0.05-0.04
0.60 ±0.08 ±0.05
>60
≤0.25 ±0.04 ±0.03
0.30 ±0.04 +0.04-0.03
0.35 ±0.05 ±0.04
0.40 ±0.05 +0.05-0.04
0.45 ±0.06 ±0.05
0.50 ±0.06 ±0.05
0.60 ±0.08 ±0.05
>0.60~0.80 ±0.10 ±0.06
>0.80~1.0 ±0.12 ±0.08
>1.0 ±0.15 ±0.10
4.4 长度
4.4.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800mm~6000mm。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供应其他长度的
钢管。
4.4.2 定尺长度
钢管的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长度允许偏差为+10
0 mm。
4.4.3 倍尺长度
钢管的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10
0 mm,每个倍尺长度应留1mm~5mm
的切口余量。
4.5 弯曲度
以热处理状态交货且外径不大于32.4mm的钢管,其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5mm;其余钢管弯曲度
不做要求。
4.6 外形
钢管不应呈扭曲状,管端应垂直无毛刺。
4.7 重量
钢管以实际重量交货。
5 技术要求
5.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根据需方需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
表4以外牌号和化学成分的钢管。
表4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统一数
字代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Ni Cr Mo Ti
1 S30408 06Cr19Ni10 ≤0.08 ≤1.00 ≤2.00 ≤0.035 ≤0.015
8.00~
11.00
18.00~
- -
2 S30403 022Cr19Ni10 ≤0.030 ≤1.00 ≤2.00 ≤0.035 ≤0.015
8.00~
12.00
18.00~
- -
3 S31608 06Cr17Ni12Mo2 ≤0.08 ≤1.00 ≤2.00 ≤0.035 ≤0.015
10.00~
14.00
16.00~
2.00~
3.00
4 S31603 022Cr17Ni12Mo2 ≤0.030 ≤1.00 ≤2.00 ≤0.035 ≤0.015
10.00~
14.00
16.00~
2.00~
3.00
5 S31668 06Cr17Ni12Mo2Ti ≤0.08 ≤1.00 ≤2.00 ≤0.035 ≤0.015
10.00~
14.00
16.00~
2.00~
3.00
≥5C
6 S32168 06Cr18Ni11Ti ≤0.08 ≤1.00 ≤2.00 ≤0.035 ≤0.015
9.00~
12.00
17.00~
- 5C~0.70
5.1.2 如需方要求进行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
的规定。
5.2 制造方法
5.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转炉加炉外精炼,或电渣重熔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
中注明,也可采用其他更高要求的方法冶炼。
5.2.2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旋压或冷轧(拔)的方法制造。
5.3 交货状态
钢管通常以固溶热处理状态交货,如需方要求其他状态交货,应在合同中注明。
5.4 力学性能
以热处理状态交货钢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钢管的力学性能
序号 统一数字代号 牌号
抗拉强度Rm
MPa
断后伸长率A
不小于
1 S30408 06Cr19Ni10 520 35
2 S30403 022Cr19Ni10 480 40
3 S31603 022Cr17Ni12Mo2 480 40
4 S31608 06Cr17Ni12Mo2 520 35
5 S31668 06Cr17Ni12Mo2Ti 540 35
6 S32168 06Cr18Ni11Ti 520 40
5.5 非金属夹杂物
5.5.1 管坯应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A、B、C、D、Ds类夹杂物级别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非金属夹杂物
类别
A类 B类 C类 D类
细 粗 细 粗 细 粗 细 粗
Ds类
级别 ≤1.5 ≤1.5 ≤1.5 ≤1.5 ≤1.5 ≤1.5 ≤2.0 ≤2.0 ≤2.0
5.5.2 06Cr17Ni12Mo2Ti、06Cr18Ni11Ti牌号的管坯应进行氮化物[TiN、Ti(N,C)]检验,出现在同一
视场的TiN及Ti(N,C)夹杂物应合并评定。呈链状分布的氮化物用E1 表示,评定应依据GB/T 10561-
2005的分布形态参照B类夹杂物图谱分类进行评级;无规则(弥散)分布的氮化物用E2 表示,评定应依
据GB/T 10561-2005的分布形态参照D类夹杂物图谱分类进行评级。E1、E2 类夹杂物分别报出。
E1、E2 类氮化物级别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氮化物
类别 E1 类(链状分布) E2 类(弥散分布)
级别 ≤2.0 ≤3.0
5.6 晶间腐蚀
热处理状态交货的钢管应按GB/T 4334-2020中E法的规定进行晶间腐蚀试验。试验后,试样不
应出现晶间腐蚀倾向。
5.7 表面质量
5.7.1 钢管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轧折、离层、结疤、鳞状刺、斑痕、深度超过壁厚下偏差的擦伤、
凹坑和压痕。允许有轻微的螺旋波纹、丝痕和无损伤的凹面。
5.7.2 钢管的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1.6μm。
6 试验方法
6.1 钢管的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按 GB/T 20066的规则进行。化学成分分析通常按 GB/T 11170、
GB/T 20123或其他通用的方法进行,仲裁时应按 GB/T 223.11、GB/T 223.25、GB/T 223.28、
GB/T 223.59、GB/T 223.60、GB/T 223.63、GB/T 223.84、GB/T 223.85、GB/T 223.86的规定进行。
6.2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
6.3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每批抽一根钢管用粗糙度仪进行内外表面
粗糙度测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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