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样品:
GB/T 33954-2017 English:
GB/T 33954-2017 GB/T 33954-2017: 淬火-回火弹簧钢丝用热轧盘条
GB/T 33954-2017 英文名称: Hot-rolled wire rod for quenched and tempered spring steel wire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淬火-回火弹簧钢丝用热轧盘条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淬火-回火弹簧钢丝用热轧盘条(以下简称盘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脂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测定 脉冲加热惰性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3299 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GB/T 14981-2009 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3 订货内容
按照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产品规格及重量;
e) 尺寸、外形及精度级别。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按GB/T 14981-2009中B级或C级精度交货,具体交货级别应在
合同中注明,合同中未注明时按B级交货。
4.2 每卷盘条由一根组成,其重量应不小于1500kg;允许每交货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的允许有
两盘)的盘重小于1500kg,但不得小于1000kg。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及化学成分
5.1.1 盘条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2 盘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5.1.3 除冶炼所需的元素外,表1中未列入的各元素未经需方同意不得有意加入钢中,并应采取措施
降低来自冶炼过程中使用的废钢或其他辅料中的影响淬透性、力学性能和使用性能的元素含量。
5.1.4 用于制作中疲劳级(TD级)、高疲劳级(VD级)淬火-回火弹簧钢丝用盘条,其铜含量应控制在
0.12%以下。
5.1.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其他牌号和化学成分的盘条。
5.1.6 盘条的氧氮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 冶炼方法
钢采用电炉或转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
5.3 交货状态
盘条以热轧状态交货。
5.4 力学性能
盘条应进行力学性能检验。表3为盘条力学性能参考值,不作为交货依据。
5.5 脱碳层
5.5.1 盘条应进行脱碳层深度检验。
5.5.2 盘条一边总脱碳层(全脱碳层+部分脱碳层)深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中D 为盘条公称直径。
5.5.3 盘条表面允许有图1所示的局部零星全脱碳层,总弧长应不大于15°圆心角对应的弧长,深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5.6 非金属夹杂物
盘条应按GB/T 10561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其级别应符合表5的规定。
5.7 显微组织
5.7.1 除60Si2Cr、60Si2CrV、67CrV、50CrV、65Si2CrV外,盘条的显微组织应为珠光体+铁素体,不允许存在马氏体、贝氏体等影响使用的淬火组织。
5.7.2 60Si2Cr、60Si2CrV、67CrV、50CrV、65Si2CrV的显微组织由供需双方协商。
5.8 表面质量
5.8.1 盘条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其截面不得有缩孔、分层及夹杂。
5.8.2 盘条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耳子、结疤、分层及夹杂等有害缺陷。允许有局部的压痕、凸块、划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大于0.10mm。供需双方也可商定更高的表面缺陷深度要求。
5.9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晶粒度、低倍组织等其他项目的检验。各项目的检验方法
及具体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6 试验方法
每批盘条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部位、试验方法按表6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与验收
盘条的检查与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必要时,需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与
验收。
7.2 组批规则
盘条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盘条组成。
7.3 复验
盘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按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