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3606-2025'
| 标准编号 | GB/T 3606-2025 (GB/T3606-2025) | | 中文名称 | 家用沼气灶 | | 英文名称 | Domestic biogas stov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68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040 | | 字数估计 | 26,238 |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 实施日期 | 2025-08-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06-2025: 家用沼气灶
ICS 97.040
CCSY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606-2001
家 用 沼 气 灶
2025-01-24发布
2025-08-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品分类 2
4.1 灶的类型 2
4.2 型号编制方法 2
5 技术要求 3
5.1 基本设计参数和要求 3
5.2 性能要求 3
5.3 结构要求 5
5.4 材料要求 6
6 试验方法 7
6.1 试验室条件 7
6.2 试验用沼气 7
6.3 试验用仪器仪表 7
6.4 试验用设备 8
6.5 灶具试验状态 8
6.6 气密性试验 9
6.7 热负荷试验 9
6.8 燃烧工况试验 10
6.9 温升试验 13
6.10 电点火装置试验 14
6.11 热效率试验 14
6.12 耐用性能试验 15
6.13 振动试验 15
6.14 跌落试验 16
6.15 包装承压试验 16
6.16 结构试验 16
6.17 材料试验 16
7 标志、包装 16
7.1 标志 16
7.2 包装 17
7.3 安装使用说明 17
附录A(资料性) 家用沼气灶具燃烧烟气中氮氧化合物含量[NOx(α=1)]的规定 18
A.1 家用沼气灶燃烧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 18
A.2 试验用仪器 18
A.3 试验条件 18
A.4 试验状态 18
A.5 试验方法 18
附录B(资料性) 嵌入式灶嵌装开孔尺寸 1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606-2001《家用沼气灶》,与GB/T 3606-200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家用沼气灶、嵌入式沼气灶、基准状态、低热值华白数、额定热负荷(额定热流量)、实测
热负荷(实测热流量)、沼气供气压力、额定沼气供气压力、燃烧器、主燃烧器、小火燃烧器的术
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灶的类型(见4.1);
---更改了灶的型号编制方法(见4.2,2001年版的3.1);
---更改了基本设计参数和要求(见5.1,2001年版的3.3.1);
---更改了两眼的灶实测折算热负荷的要求(见5.2.2,2001年版的3.3.2);
---删除了外观的要求(见2001年版的4.1);
---增加了沼气集中供气使用的灶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以及自动控制阀门的气密性要求(见
5.1.4,5.2.1);
---增加了沼气气源的质量要求(见5.1.5);
---更改了燃烧工况的要求(见5.2.3,2001年版的4.4);
---更改了最大正常温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4、6.9,2001年版的4.9、5.7.10);
---更改了电点火装置的技术要求(见5.2.5,2001年版的4.8);
---更改了热效率的技术要求(见5.2.6,2001年版的4.5);
---更改了耐用性能的要求(见5.2.7,2001年版的4.11);
---增加了耐跌落性能和包装耐承压性能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9、5.2.10);
---更改了结构要求(见5.3,2001年版的4.12);
---灶具材质要求改为材料性能要求(见5.4,2001年版的4.13);
---更改了试验室条件中室温的要求(见6.1.1,2001年版5.1);
---更改了试验室条件中风速的要求(见6.1.2,2001年版5.1);
---增加了灶具试验中灶与墙壁等遮挡物距离要求(见6.5);
---更改了热效率的试验方法(见6.11,2001年版5.7.6);
---增加了实测热负荷计算公式和实测折算热负荷计算公式(见6.7);
---更改了干烟气中CO百分比浓度计算公式和试验方法(见6.8.2,2001年版5.7.7);
---增加了沼气灶试验用锅的几何参数、质量参数和表面色度参数要求,试验用锅具体要求及加热
水量(见表8);
---删除了抽样和检验(见2001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标志和包装的技术要求(见7.1,7.2,2001年版7.1,7.2);
---删除了运输、贮存(见2001年版的7.3、7.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沼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成都沼气科学研究所、四川中沼生物能源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农
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格义(安徽)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山西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区划中
心、晋城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超、冉毅、蒋鸿涛、刘于嘉、张冀川、徐文勇、陈佳、李冰峰、刘志刚、刘湘逸、
席江、龙玲、敬坤、王娟娟、田旭、陈子爱、丁自立、王艳萍。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3年首次发布为GB/T 3606-1983,2001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家 用 沼 气 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沼气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标志和包装,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3.86kW的家用沼气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 3768-2017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
的简易法
GB/T 4857.3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3部分:静荷载堆码试验方法
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以沼气为燃料,用自带的支架支撑烹调器皿,并用沼气燃烧的火焰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非商用燃烧
器具。
注:对于家用沼气灶,以下简称灶。
3.2
嵌入式沼气灶 embeddedbiogasstove
镶嵌在烹调台面使用的沼气灶。
注:对于嵌入式沼气灶,以下简称嵌入式灶。
3.3
基准状态 standardconditions
规定温度为15℃,绝对压力为101.3kPa条件下的干燥沼气状态。
3.4
低热值华白数 netWobbenumber
沼气的低热值与其相对密度平方根之比。
3.5
额定热负荷 nominalheatinput
额定热流量
制造厂家标识的在额定沼气供气压力下,使用基准状态下试验用沼气时灶的热负荷的设计值。
3.6
实测热负荷 actualheatinput
实测热流量
试验状态下,试验用气的低热值与实测沼气流量的乘积。
3.7
沼气供气压力 biogassupplypressure
在灶的沼气入口连接处,灶运行时测得的相对静压力。
3.8
制造厂家根据沼气管道实际输送压力和标准要求规定的沼气供气压力的设计值。
3.9
燃烧器 burner
使沼气实现稳定燃烧的装置。
3.10
主燃烧器 mainburner
灶运行时,用于烹饪或制备热水的燃烧器。
3.11
用火焰点燃主燃烧器,灶在工作期间及待机状态不熄灭的小燃烧器。
4 产品分类
4.1 灶的类型
4.1.1 按燃烧器数可分为:单眼灶、双眼灶。
4.1.2 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台式灶、嵌入式灶。
4.2 型号编制方法
灶的型号由产品代号、灶的眼数、结构形式、点火方式和企业自编号组成(见图1):
a) 产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HZZ表示;
b) 灶的眼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1---单眼灶,2---双眼灶;
c) 结构形式: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T---台式灶,Q---嵌入式灶;
d) 点火方式: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D---电子点火,M---脉冲点火;
e) 企业自编号: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
HZZ
X -
D -
标引序号说明:
1---企业自编号;
2---点火方式;
3---结构形式;
4---灶的眼数;
5---产品代号。
图1 灶的型号
示例
HZZ2-TD-AB表示家用沼气电子点火双眼台式灶。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设计参数和要求
5.1.1 灶前额定供气压力为0.8kPa,一般为单眼灶;或1.6kPa,一般为双眼灶。
5.1.2 在高原地区使用的灶,考虑海拔高度对实测热负荷的影响。
5.1.3 灶前宜设置自动稳压装置。
5.1.4 沼气集中供气使用的灶应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技术要求按照GB 16410-2020执行。
5.1.5 沼气气源应脱水脱硫后使用,质量指标应满足沼气中甲烷含量大于50%,沼气中 H2S含量小于
20mg/m3。
5.2 性能要求
5.2.1 气密性
灶的气密性应满足:
a) 从沼气入口到沼气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不大于0.07L/h;
b) 自动控制阀门在4.2kPa压力下,漏气量不大于0.55L/h;
c) 在1.5倍额定压力下点燃燃烧器,从沼气入口到燃烧器火孔应无泄漏现象。
5.2.2 热负荷
灶的热负荷应满足:
a) 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应在±10%以内;
b) 总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单个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总和之比不小于90%;
c) 双眼灶应有一个主火燃烧器,其实测折算热负荷应不小于3.26kW。
5.2.3 燃烧工况
灶燃烧工况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燃烧工况要求
项目 要求
火焰传递 4s着火,无爆燃
回火 无回火
燃烧噪声 ≤65dB(A)
熄火噪声 ≤85dB(A)
干烟气中CO浓度(理论空气系数α=1,体积分数) 室内型:≤0.05%;室外型:≤0.08%
接触黄焰 电极不应经常接触黄焰
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 无熄火、无回火
使用超大型锅时,燃烧稳定性 无熄火、无回火
注:灶燃烧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含量要求及试验方法参见附录A。
5.2.4 温升
温升应不超过表2所示的值。
表2 最大温升
部位 温升/℃
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
---金属材料和带涂覆层的金属材料;
---非金属材料
干电池外壳 20
软管接头 20
阀门外壳 50
点火器外壳 50
灶侧面、灶后面的木壁、灶下面的木台表面:
---使用下限锅时;
---使用超大型锅时
100
100
5.2.5 电点火装置
点10次应有9次以上点燃,无爆燃。
5.2.6 热效率
5.2.6.1 台式灶不小于55%;
5.2.6.2 嵌入式灶不小于50%。
5.2.7 耐用性能
灶的耐用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耐用性能要求
装置名称 耐用性能要求
沼气旋塞阀 动作30000次后,气密性合格,不妨碍使用
电点火装置 动作30000次后,点火性能合格,不妨碍使用
5.2.8 耐振动性能
灶的包装件进行振动试验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
5.2.9 耐跌落性能
灶的包装件按GB/T 1019-2008中给出的方法进行跌落试验后,气密性应符合5.2.1的规定。
5.2.10 包装承压性能
灶的包装件按GB/T 1019-2008中给出的方法进行压力堆码试验后,包装件高度与试验前高度之
差小于1cm/m。
5.3 结构要求
5.3.1 一般结构
5.3.1.1 灶的零部件应安全耐用,在运输过程中和使用正常操作时不发生破坏和影响使用的变形。
5.3.1.2 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稳定性,不产生滑动和倾倒现象。
5.3.1.3 灶的整体结构向任何方向倾斜15°时不翻倒,零部件不脱落。
5.3.1.4 燃烧器的燃烧状态应便于观察。
5.3.1.5 在使用和清扫时,手有可能触及的零部件端部应光滑。
5.3.1.6 灶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便于检修。
5.3.1.7 零部件清扫、检修时,使用常用工具应能方便地拆装。
5.3.1.8 沼气导管应符合:
a) 沼气导管(包括点火燃烧器沼气导管)设在不过热和不受腐蚀的位置;
b) 点火燃烧器的沼气导管内径不小于2mm;
c) 沼气导管用焊接连接时,其结构保证其密封性能;
d) 灶的软管连接接头使用GB 16410-2020中图2所示的两种结构(ϕ9.5mm或ϕ13mm);
e) 软管和软管接头的连接使用安全紧固措施。
5.3.1.9 灶的阀门及调风板应调节灵活、容易操作,一经定位不易松动,阀门的“开”和“关”应有明显的
标志和方向。
5.3.1.10 旋钮的结构在正常使用中被抓握时,应使操作者的手不可能触及到那些温升过高的零件。
5.3.1.11 石棉不应用于灶的结构之中。
5.3.2 灶结构
5.3.2.1 双眼灶应至少有一个灶眼及其支架适用于尖底锅,在正常操作中应坐锅平稳,不妨碍使用。
5.3.2.2 锅支架应符合:
a) 使用不同类型的锅时,锅支架稳固牢靠,其中有一个灶眼能够适应直径100mm的平底锅,使
用活动锅支架时,方便调节和更换,使用尖底锅时,不影响正常燃烧;
b) 锅支架具有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强度,锅支架上放置98.1N静荷载时不应产生变形或损坏。
5.3.2.3 盛液盘应有适当的容积承接煮溢液。
5.3.2.4 使用非金属材料作面板,当面板破碎时应满足碎片不应飞溅,且烹调器皿不倾倒。
5.3.2.5 灶面荷载试验时,灶面任何部位的挠度应不大于1mm。
5.3.2.6 嵌入式灶还应满足:
a) 灶底板使用易清洁的结构(使用常用工具);
b) 灶底板使用防腐材料或采取防腐措施;
c) 灶嵌入部位与台面的结合处使用封闭式结构;
d) 火盖、盛液盘等部件使用防溢液结构,溢液不易流入底板;
e) 有助燃用空气的供给口,空气供给口的设置及结构形式不影响燃烧性能;
f) 灶面使用耐高温和抗挠度材料,任何部位的热变形挠度不大于1mm。
5.4 材料要求
5.4.1 一般要求
5.4.1.1 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下的温度。
5.4.1.2 金属部件(耐腐蚀的材料除外)应电镀、喷漆、搪瓷或其他合适的防腐表面处理。
5.4.2 沼气导管及点火燃烧器导管
沼气导管应使用耐温大于350℃的材料,点火燃烧器导管应使用耐温大于500℃的材料。
5.4.3 旋塞阀
应使用耐温大于350℃的材料。
5.4.4 喷嘴
应使用耐温大于500℃的材料。
5.4.5 喷嘴座
应使用耐温大于350℃的材料。
5.4.6 空气调节器(风门)
应使用耐温大于500℃的材料。
5.4.7 燃烧器
5.4.7.1 燃烧器火孔部位应使用耐温大于700℃的材料。
5.4.7.2 灶具的燃烧器从喷嘴出口处到燃烧器火孔,所有零部件使用的材料,按燃烧器耐过热试验方法
进行回火试验15min,燃烧器应无影响性能的变形。
5.4.8 锅支架
应使用耐温大于700℃的材料。
5.4.9 盛液盘
应使用耐温大于500℃的材料。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室条件
6.1.1 室温为20℃±5℃,在每次试验过程中室温波动应小于5℃。
注:室温测定方法:在距灶正前方、正左方及正右方各1m处,将温度计感温部分固定在与灶的上端大致等高位
置,测量上述三点的温度,取其平均值。
6.1.2 通风换气良好,室内空气中CO含量应小于0.002%,CO2 含量应小于0.2%,试验时灶周围1m
处空气流动速度应小于0.1m/s。
6.1.3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1.4 相对湿度:小于80%。
6.2 试验用沼气
6.2.1 试验用人工沼气用CH4(纯度≥99.9%)和CO2(纯度≥99.9%)配制,低热值为21MJ/m3±
1MJ/m3,试验过程中沼气的低热值华白数变化范围应小于2%。灶停止运行时的静压力应小于或等
于运行时沼气供气压力的1.25倍。
6.2.2 试验用沼气供气压力见表4。
表4 试验用沼气供气压力
供气压力类别
试验用沼气压力/Pa
双眼灶 单眼灶
最高试验压力 2400 1200
额定供气压力 1600 800
最低试验压力 800 400
6.2.3 在试验过程中,压力波动应小于±10Pa。
6.3 试验用仪器仪表
试验用仪器仪表见表5。
表5 试验用仪器仪表
用途
(试验项目)
仪器仪表名称
规格
范围 精度或最小刻度
室温及沼气温度测定 温度计 0℃~50℃ 沼气温度0.5℃,室温1℃
湿度测定 湿度计 10%~98% ±5%
大气压力测定 气压计 81kPa~107kPa 0.1kPa
沼气压力测定 U型压力表 5000Pa以上 10Pa
时间测定 秒表 - 0.1s
沼气流量测定 气体流量计 - 0.1L
沼气相对密度测定 燃气相对密度计 - ±2%
表5 试验用仪器仪表 (续)
用途
(试验项目)
仪器仪表名称
规格
范围 精度或最小刻度
气密性测定 气体检漏仪 - -
噪声测定 声级计 40dB~120dB 1dB
沼气成分测定 色谱仪或吸收式气体分析仪 - -
沼气热值测定 热量计 - -
CO含量测定 CO测试仪 0%~0.2% 0.001%
CO2 含量测定 CO2 测试仪 0%~15% 0.01%
氧气含量测定 氧气测试仪 0%~21% 0.01%
水温测定 温度计 0℃~100℃ 0.2℃
表面温度测定 热电偶、热电温度计 0℃~300℃ 1℃
质量测定 衡器 0kg~15kg 5g
材料厚度测定 测厚仪 - 0.01mm
6.4 试验用设备
试验用设备见表6。
表6 试验用设备
用途
(试验项目)
试验设备名称
种类及规格
种 类 备 注
试验气配置 配气装置 - 华白数±2%
热负荷测定 沼气耗气量测定装置
调压器、流量计、湿度计、
温度计,压力计、三通
热效率测定 试验用锅 见表8 -
沼气通路气密性试验 气密性试验装置 气体检漏仪 -
耐久性试验
沼气阀门的耐久性试验装置 - -
点火、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装置 - -
结构部件耐热试验 恒温装置 恒温装置 25℃~750℃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装置 振动试验台
振动频率10Hz,
全振幅5mm上下,左右
6.5 灶具试验状态
灶应按规定的安装和使用状态试验,除各个单项性能试验中的具体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
要求:
a) 燃烧器燃烧所需的空气量,应调节到燃烧火焰最佳状态,然后将风门固定,各项性能试验时不
应再调风门;
b) 灶应按表8选定的铝锅(下限锅)和加热水量,试验中水位低于二分之一水量时,应及时补水;
c) 饭锅试验中,水应按最大饭量注入,试验中水位低于二分之一水量时,应及时补水;
d) 灶与墙壁等遮挡物距离应大于150mm。
6.6 气密性试验
6.6.1 从沼气入口到沼气阀门
6.6.1.1 试验条件:通入4.2kPa空气。
6.6.1.2 试验状态:使被测沼气阀门为关闭状态。
6.6.1.3 试验方法:在沼气入口连接检漏仪,检查其泄漏量。
6.6.2 从沼气入口到燃烧器火孔
6.6.2.1 试验条件:最高试验压力。
6.6.2.2 试验状态:点燃全部燃烧器。
6.6.2.3 试验方法:用皂液或检漏液检查沼气入口至燃烧器火孔前各部位是否有漏气现象。
6.7 热负荷试验
6.7.1 实测热负荷
6.7.1.1 试验条件:额定供气压力。
6.7.1.2 试验状态:按GB 16410-2020中图4的规定连接压力计、流量计和灶,在点燃灶前应使灶前面
的沼气通路处于最大通气状态。
6.7.1.3 试验方法:
---试验单个燃烧器热负荷时,只点燃单个燃烧器进行逐个检测,试验灶的总热负荷时,所有燃烧
器应同时点燃检测;
---在单个燃烧器或全部燃烧器点燃后15min~20min时段内用气体流量计测定沼气流量,气体
流量计指针走一周以上的整圈数,且测定时间应不少于1min,重复测定2次以上,读数误差
小于2%,取两次流量的平均值。
按公式(1)式计算实测热负荷。
ϕ实 =
3.6×V×QD×
288
273+tg
pa+pm-S
101.3
(1)
式中:
ϕ实---实测热负荷,单位为千瓦(kW);
V ---实测沼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QD---基准状态下试验沼气的低热值,单位为兆焦耳每立方米(MJ/m3);
tg ---流量计内的沼气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pa---试验时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pm---实测流量计内的沼气相对静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S ---温度为tg时饱和水蒸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当使用干式流量计测量时,S 值应乘以试
验沼气的相对湿度进行修正)。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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