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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414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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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913-2012 - 英文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913-2012 (GB913-2012)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GB/T 913-2012] Mercury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H62
国际标准分类 77.150.99
字数估计 13,135
旧标准 (被替代) GB 913-1985
引用标准 GB 190; GB 13690; GB 15603; GB/T 8170; GB/T 16483; JJF 1070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汞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等。本标准适用于火法冶炼、湿法冶炼生产的汞, 本产品用于电气仪表、试剂、药剂、北工、冶金等行业。

GB 913-2012 Mercury ICS 77.150.99 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913-1985 2012-05-11发布 2013-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3章及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913-1985《汞》,本标准与GB 913-1985相比,其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增加工业粗汞一个品级; ---本标准增加了感官要求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在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检查与验收; ---本标准在检验规则中明确了组批与抽样原则; ---本标准增加了判定规则; ---本标准增加了保存期; ---本标准增加了安全要求; ---本标准增加了运输部分; ---本标准对包装的内容作了部分增减; ---本标准改变了铁和其他重金属(以铅计)的测定方法; ---对分析方法中的部分仪器设备也作了部分改动。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铜仁地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汞行业商会、贵州大龙银星 汞业有限责任公司、万山特区红晶汞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万山特区矿产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帅永华、张亚雄、赵应黔、吴斌、吴泽云、陈伟忠、张臣相。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913-1985; ---GB 913-1966。 汞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汞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 单)等。 本标准适用于火法冶炼、湿法冶炼生产的汞,本产品用于电气仪表、试剂、药剂、化工、冶金等行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8170 数字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要求 3.1 汞的品级、牌号及化学成分 按化学成分将汞分为四个品级,见表1。 表1 汞的品级、牌号及化学成分 品级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汞,不小于 杂质,不大于 灼烧残渣总量 铁 铅 高纯汞 Hg-06 99.9999 0.0001 0.00004 0.00004 零号汞 Hg-055 99.9995 0.0005 0.0001 0.0002 一号汞 Hg-05 99.999 0.001 0.0002 0.0004 工业粗汞 Hg-03 99.9 0.1 - - 3.2 外观要求 除Hg-03外,所有品级的汞均应具有银白色光泽,不含机械夹杂(灰渣等);零号汞应具有明显的镜 面;高纯汞表面不应有任何薄膜。具体要求如下: 3.2.1 高纯汞、零号汞、一号汞,取试样5g~10g置于200mL烧杯中,加入10mL硝酸(1+1),加热 溶解后,溶液应清亮无不溶物。 3.2.2 高纯汞、零号汞、一号汞试样从干燥洁净的玻璃容器中应可自由倾出,壁上不得粘留任何汞质。 3.2.3 高纯汞、零号汞、一号汞试样在光滑的白纸或瓷板上滑过后不应留有痕迹。 3.2.4 高纯汞试样置于白色的瓷板上检查时,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污点。 3.2.5 工业粗汞的外观呈银灰白色,试样从干燥洁净的玻璃容器中自由倾出,在壁上允许有少量肉眼 可见的杂质。 4 试验方法 4.1 汞含量、灼烧残渣总量的测定 按本标准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执行。 4.2 铁含量和铅含量的测定 铁含量和铅含量的测定分别按本标准中附录B和附录C规定的方法执行。 4.3 外观检测 外观检测采用目测法。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与验收 5.1.1 产品由供方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 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样品由供需双方共同在相同批 次产品中按规定抽取,承检机构由双方协商指定。 5.2 组批 每批产品由同一个品级的汞组成。高纯汞、零号汞、一号汞和工业粗汞每批重量分别不得超过1t、 4t、7t和10t。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汞含量、灼烧残渣总量、铁含量、铅含量的测定及外观检测。 5.4 取样 5.4.1 取样量 每批产品的取样件数(瓶、罐)不少于10%,试样的质量规定为:高纯汞不少于4kg零号汞不少于 1kg,一号汞不少于0.6kg,工业粗汞不少于0.4kg。 5.4.2 取样方法 采用内径为ϕ4mm~ϕ6mm的玻璃管等量抽取试样,试样装入洁净带塞的陶瓷瓶或不透明的玻璃 瓶中。经充分混合均匀后分成两等份,其中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用于备查,备查试样应密封并充入氮 气或氩气保护,试样保存期为一年。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数值修约和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的规定执行。 5.5.2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5.5.3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中的任一项出现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 6.2 包装 6.2.1 高纯汞装在容积为100mL(每瓶净重1kg)的陶瓷瓶或聚乙烯瓶或聚丙烯瓶里或不透明的玻璃 瓶中,充入氮气或氩气,瓶口用T型丁基橡胶内塞或翻口丁基橡胶内塞或塑料薄膜套翻口天然橡胶内 塞,外用铝塑复合盖密封或热塑收缩套密封。内垫废纸屑或成型泡沫塑料,装在坚固的木箱中,木箱用 钢带加钉。包装规格为1kg×20瓶/箱(单重为1±0.002kg)。 6.2.2 零号汞和一号汞装在内衬搪瓷的钢罐或聚乙烯罐中,并装在坚固的木箱中,木箱用钢带加钉。 净重为34.5±0.030kg。 6.2.3 工业粗汞装在钢罐中,单重为38.0±0.030kg。 6.3 运输 所有品级的汞运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与食品、饲料、日用 品以及涉及危害人类和动物的物质等混装混运。 6.4 贮存 所有品级的汞均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40℃的室内,并按GB 15603的规定执行;在符合本标准规 定的条件下贮存,保存期为1年。高纯汞在使用时方可开启瓶盖,以免氮气或氩气逸出,造成表面氧化。 6.5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和品级; c) 批号、净重和件数; d) 产品检验报告单; e) 本标准编号; f) 生产日期。 7 合同(或订货单) 本标准所列汞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品级; c) 杂质含量的特殊要求; d) 数量; e) 本标准编号; f) 包装; g) 其他。 8 安全 8.1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汞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8.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符合GB 16483的规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汞化学分析方法 烧灼残渣的测定 灼烧法 A.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汞中烧灼残渣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汞中烧灼残渣含量的测定。 A.2 汞纯度的测定 A.2.1 灼烧残渣的测定 A.2.1.1 原理 汞经蒸发灼烧后,其残渣留于石英皿中用称量法测定。 A.2.1.2 装置 如图A.1所示: 说明: 1---氮或氩气瓶; 2---转子流量计; 3---橡胶塞或磨口塞; 4---石英管或瓷管或耐高温玻璃管; 5---石英皿或耐高温玻璃皿; 6---管式电炉; 7---温度自动控制仪; 8---水冷凝器或液氮冷阱; 9---汞收集瓶; 10---盛碘液的净化瓶; 11---装有以碘蒸汽饱和过的活性炭的净化塔; 12---真空泵; 13---复合真空计。 图A.1 装置图 A.2.1.3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高纯汞1000g(零号汞200g、一号汞100g、工业粗汞100g),精确至0.01g,置于已经恒 重的石英皿(或耐高温玻璃皿)内。在氮气(或氩气)流中(1L/min)于200℃±5℃下使汞慢慢蒸发(应 有回收净化装置)至残留约为2g以下,然后在400℃±5℃(氮气或氩气)条件下灼烧残渣不少于 30min,最后称量残渣的质量。 A.2.1.4 分析结果计算方法及表述见式(A.1): w1(%)=m1m0× 100 (A.1) 式中: w1---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单位为(%); m1---灼烧残渣质量,单位为克(g); m0---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中没有说明的数值修约按照GB/T 8170规定执行。 A.2.2 汞纯度的测定 按式(A.2)残渣差减法计算汞的纯度: w2(%)=100-w1 (A.2) 式中: w1---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单位为(%); w2---汞纯度(质量分数),单位为(%)。 试验结果中没有说明的数值修约按照GB/T 8170规定执行。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汞化学分析方法 铁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B.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汞中铁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汞中铁含量的测定。 B.2 原理 在附录A的灼烧残渣中加入混合酸进行溶解,在硝酸介质中,使用空气-乙炔火焰于原子吸收光谱 仪波长248.3nm处测量铁的吸光度。 B.3 试剂 B.3.1 盐酸(ρ1.19g/mL),优级纯。 B.3.2 硝酸(ρ1.42g/mL),优级纯。 B.3.3 混合酸(硝酸+盐酸=1+3),优级纯。 B.3.4 硝酸(1+1),优级纯。 B.3.5 铁标准贮备溶液:准确称取0.1000g金属铁(≥99.99%)于250mL烧杯中,加入20mL硝酸 (1+1),盖上表面皿,在低温电热板上加热溶解后取下,冷却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 混匀。此溶液1mL含100μg铁。 B.4 仪器 原子吸收光谱仪,附铁元素空心阴极灯。 在仪器最佳工作状态下,凡能达到下列指标者,均可使用: ---特征浓度:在与测量溶液基本相一致的溶液中,铁的特征浓度不大于0.165μg/mL。 ---精密度:用最高浓度的标准溶液测量10次吸光度,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平均吸光度的1.0%; 用最低浓度的标准溶液(不是“零”浓度标准溶液)测量10次吸光度,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最高 浓度标准溶液平均吸光度的0.5%。 ---工作曲线线性:将工作曲线按浓度等分成5段,最高段的吸光度差值与最低段的吸光度差值之 比,应不小于0.8。 B.5 试样溶液的制备 于附录A灼烧的残渣中加入5mL混合酸(B.3.3),置于低温电热板上蒸至近干,再加硝酸(1+1) 10mL溶解,在蒸发过程中轻轻摇动蒸发皿,待完全溶解后,取下冷却,移入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 至刻度,混匀。 B.6 空白溶液的制备 随同试样做空白试验。 B.7 测定步骤 使用空气乙炔火焰,于原子吸收光谱仪波长248.3nm处,以水调零,与系列标准溶液同时,测量铁 的吸光度,减去随同空白溶液的吸光度。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相应铁的浓度。 B.7.1 工作曲线的绘制 B.7.1.1 移取0mL,1.00mL,2.00mL,3.00mL、4.00mL、5.00mL铁标准溶液,分别置于100mL 容量瓶中,加入8mL硝酸(1+1),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该系列标准溶液的浓度分别为0μg/mL、 1.00μg/mL、2.00μg/mL、3.00μg/mL、4.00μg/mL、5.00μg/mL。 B.7.1.2 在与测量试液相同条件下,以水调零,测量系列标准溶液的吸光度,减去系列标准溶液中 “零”浓度溶液的吸光度,以铁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工作曲线。 B.7.2 分析结果的计算 按式(B.1)计算铁的质量分数wFe: wFe= ρ1·V1×10 m0 × 100 (B.1) 式中: m0---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V1---试液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ρ1 ---自工作曲线上查得铁的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试验结果中没有说明的数值修约按照GB/T 8170规定执行。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汞化学分析方法 铅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C.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汞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汞中铅含量的测定。 C.2 原理 在附录A的灼烧残渣中加入混合酸进行溶解,在硝酸介质中,使用空气-乙炔火焰于原子吸收光谱 仪波长283.3nm处测量铅的吸光度。 C.3 试剂 C.3.1 盐酸(ρ1.19g/mL),优级纯。 C.3.2 硝酸(ρ1.42g/mL),优级纯。 C.3.3 混合酸(硝酸+盐酸=1+3),优级纯。 C.3.4 硝酸(1+1),优级纯。 C.3.5 铅标准溶液:称取0.1000g金属铅(≥99.99%)于250mL烧杯中,加入20mL硝酸(1+1), 盖上表面皿,在低温电热板上加热溶解后,取下冷却,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此溶液1mL含100μg铅。 C.4 仪器 原子吸收光谱仪,附铅元素空心阴极灯。 在仪器最佳工作状态下,凡能达到下列指标者,均可使用。 ---特征浓度:在与测量溶液基本相一致的溶液中,铅的特征浓度不大于0.217μg/mL。 ---精密度:用最高浓度的标准溶液测量10次吸光度,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平均吸光度的1.0%; 用最低浓度的标准溶液(不是“零”浓度标准溶液)测量10次吸光度,其标准偏差应不超过最高 浓度标准溶液平均吸光度的0.5%。 ---工作曲线线性:将工作曲线按浓度等分成5段,最高段的吸光度差值与最低段的吸光度差值之 比,应不小于0.8。 C.5 试样溶液的制备 于附录A灼烧残渣中加入5mL混合酸,置于低温电热板上蒸至近干,再加入10mL硝酸(1+1) 溶解,在蒸发过程中轻轻摇动蒸发皿,待完全溶解后取下冷却,移入50mL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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