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283页 > MZT127-2019
| 标准编号 | MZ/T 127-2019 (MZ/T127-2019) | | 中文名称 | 外语汉字译写导则:印度尼西亚语 | | 英文名称 |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Inodonesian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14,172 |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 标准依据 | 民政部公告(2019.04.30f) | | 发布机构 | 民政部 |
MZ/T 127-2019: 外语汉字译写导则:印度尼西亚语
MZ/T 127-2019 英文名称: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Inodonesia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印度尼西亚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 布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印度尼西亚语(以下简称印尼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导则适用于以汉字译写印尼语地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93.1-2008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英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693.1-2008 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17693.1-2008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地名专名应音译。
4.2 地名通名应意译。
4.3 惯用汉字译名和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仍旧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同名同译,华人常用的知名度较
高的地名仍旧沿用。
4.4 地名译写原则上采用该国最新出版的的地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
4.5 译写印尼语地名使用的汉字以《印尼语汉语音译表》为准(见表 1)。
5 细则
5.1 地名专名的汉字译写
5.1.1 专名(含专名化的通名)一般音译。
5.1.2 专名为单音节时,根据地理特征加相应通名。
5.1.3 辅音与 ia 相拼,采用 i行汉字加“亚”方式译写。
5.1.4 m 在 b 或 p 前按 n处理。
5.1.5 辅音 ng的译法
a) 辅音 ng 列的汉字只适用于词首。
b) 辅音 ng在词首以外的其他音节中与元音相拼时,ng划归到前面的音节,ng 后面的元音单独译写。
c) ng与 g 同时出现,ng 与前面的音节相拼,g 与后面的音节相拼。
5.1.6 gh 或 nj在词中时,g或 n 若能与前面的元音组成元音组合,则 g 或 n 跟前面的音节相拼,h 或
j与后面的元音相拼。
5.1.7 p,t,k,h 在闭音节结尾处一般不译,如出现大量重名情况,视情译出。
5.1.8 地名中的连接符号“-”,译写时删去,并且汉字连写,若连接符号前的音节能与连接符号后音
节组合相拼,则按照发音规则组合相拼。
5.1.9 地名中出现相同的元音(不包括表 1 中出现的元音组合),可以合并为一个元音译写。
5.1.10 在一个地名中若有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元音并列出现时,除表 1 上所列的之外要分开译写。
5.1.11 地名中出现两个相同的辅音,按一个辅音音译。
5.1.12 专名中的修饰词(如表示方位、大小等)意译(见附录 A)。
5.1.13 对于在印度尼西亚的称谓与我国称谓不同的同一地理实体名称,应以我国官方正式出版的最新
地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称谓为准。
5.1.14 地名专名汉字译写示例见表2。
5.2 地名通名的汉字译写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