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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QC/T 1171-2022 (QC/T1171-2022) | 中文名称 | 汽车漆面保护膜 | 英文名称 | Automotive paint protection film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字数估计 | 28,290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漆面保护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样品制备方法及施工技术规程。本文件适用于既有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外表面漆面粘贴的保护膜,其他汽车及零部件表面粘贴的保护膜可参照此文件。 |
QC/T 1171-2022: 汽车漆面保护膜
QC/T 1171-2022 英文名称: Automotive paint protection film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漆面保护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漆面保护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样品制备方法及施工技术规程。
本文件适用于既有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外表面漆面粘贴的保护膜,其他汽车及零部件表面粘贴的
保护膜可参照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按照基膜材质种类分为:
a)聚氯乙烯(PVC 或 TPH)类汽车漆面保护膜;
b)热塑性聚氨酯(TPU)类汽车漆面保护膜。
注: TPH 汽车漆面保护膜是添加改性成分的 PVC 保护膜。
4.1.2 按表面反光特性分为:
a)亮光型汽车漆面保护膜;
b)亚光型汽车潦面保护膜;
c)珠光型汽车漆面保护膜。
4.2 标记
在产品包装上应按产品名称、材质、颜色、表面反光特性、标准号顺序进行标记。用 PPF 表示
汽车漆面保护膜,用英文缩略语表示材质,用英文单词表示颜色,用汉语拼音缩略语表示表面反光
特性,即 LG、 YG 和 ZG 分别表示亮光、亚光和珠光。
5.1 外观质量
5.2 厚度
按 6.3 进行检验,汽车漆面保护膜的厚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3 光泽度
按 6.4 进行试验,亮光型汽车漆面保护膜的光泽度分为 A级和 B 级,其中: A级光泽度应不小
于 140, B 级光泽度应小于 140 且大于或等于110 。
5.4 雾度
按 6.5 进行试验,亮光型汽车潦面保护膜的雾度应不大于 1.0%。
5.5 180。剥离强度
按 6.6 进行试验, 180。剥离强度应不小于 5 N/25 mm。
5.6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按 6.7 试验,拉伸强度应不小于 15MPa;热塑性聚氨酯(TPU)类汽车漆面保护膜的断裂伸长
率应不低于 150%;聚氯乙烯(PVC 或 TPH)类汽车漆面保护膜的断裂伸长率应不低于 90%。
5.7 撕裂强度
按 6.8 进行试验,撕裂强度应不低于 40 kN/m。
5.8 耐划痕性
按 6.9 进行试验,试验后试样表面应无整圈连续划痕或明显破损现象。
5.9 抗穿剌性
按 6.10 进行试验,热塑性聚氨酯(TPU)类汽车漆面保护膜的抗穿刺性应不低于 130 N;聚氯
乙烯(PVC 或 TPH)类汽车漆面保护膜的抗穿刺性应不低于 60 N。
5.10 耐磨性
亮光型汽车漆面保护膜的耐磨性按 6.11 进行试验,试样磨擦前后雾度变化应不大于 1.5%。
5.11 表层划痕热恢复性
对具有表层划痕热恢复性的亮光型汽车漆面保护膜进行此性能测试,并按 6.12 进行试验,其雾
度恢复率宜不小于 15%。
5.12 抗碎石冲击性
按 6.13 进行试验,冲击区内底板铝锚表面破损数量应不多于 74 处,破损尺寸应均不大于 3mm,
同时深面保护膜应无明显穿透破损痕迹。试验后可根据表 3 和表 4分别对铝偌表面的破损数量和破
损尺寸进行分级。
5.13 耐有机溶剂性
按 6.14 进行试验。试验后,试样应均无起泡、软化、粉化、开裂现象,且无明显变色和失光。
5.14 耐雨斑性
按 6.15 进行试验。试验后,试样应均无明显斑痕、变色和失光现象。
5.15 耐粘污性
按 6.16 进行试验,试样的粘污清洁状况应至少达到 C类。
5.16 耐缸灯老化性
按 6.17 进行试验,试验后试样不应产生气泡、粉化、开裂以及明显变色和失光现象,且 ∆YI≦1.4,
5.17 耐湿热老化性
按 6.18 进行试验,试验后试样不应产生气泡、粉化、开裂及明显变色和失光现象,光泽度及
180。剥离强度应无衰减,沿水平方向 45°剥离膜层后漆面应元外观变化且无明显残胶残留。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1.1 总则
试样进行状态调节的环境条件为:
a)温度: 15 ℃~28 ℃;
b)相对湿度: 40%~80%。
6.1.2 试样
试样根据试验要求从漆面保护膜产品中按照规定尺寸直接裁取使用,或按照附录 A 的规定粘贴
在玻璃基板和(或)镜面钢板及白色攘板上使用。玻璃基板宜采用厚度 3 mm 的平板玻璃,可见光
(380nm~780nm)透射比为 89.0%±1.0%,雾度应不大于 0.3%。镜面钢板应满足 GB/T 2792-20i4
中 5.3.3 的要求。
6.1.3 状态调节
除特殊规定外,粘贴在玻璃基板或镜面铜板上的试样,在粘贴后需在 6.1.1 的环境条件下存放 72h。
6.1.4 目视观察或检查
除特殊规定外,应在具有良好自然光或散射光背景光照条件下,距观察对象正面 500 mm处进
行目视观察或检查。
6.2 外观质量
6.2.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使用具有良好照明的玻璃台面工作台,台面下宜采用日用荧光灯管,光照度宜不低
于 600 Ix,以及分度值为 0.01 mm 的读数显微镜和最小刻度为 1mm 的钢直尺。
6.2.2 试验步骤
6.2.2.1 随机抽取胶膜试样,将试样平放在工作台上,在背面光照条件下距试样500mm处垂直目
视观察试样外观;
6.2.2.2 使用读数显微镜测量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尺寸以及划伤的宽度,用钢直尺测量划伤的长
度,点状缺陷的直径以其最大长度和最大宽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2.2.3 关闭背面光源,在良好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距试样 500mm处观察并记录膜的皱裙、
气泡、起霜等外观缺陷。
6.3 厚度
6.3.1 厚度测量
按图 1 的要求在宽度方向上裁取长方形试样 3 片,试样尺寸宜为 30mmx mm。将试样在 6.1.1
的环境条件下放置至少 30 min,使用精度至少为 0.001 mm 的量具直接测量总厚度或通过放大倍数
至少为 5倍的光学显微镜观察断面并测量总厚度及基膜厚度,总厚度是指去除表面保护膜及离型膜
后的厚度。分别测量每片试样长边中心点的总厚度及基膜厚度并以 3 片试样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
示总厚度及基膜厚度的测量结果,单位为 µm,结果保留至个位数。
6.3.2 厚度偏差
按 6.3.1 测量得出的总厚度与公称厚度之差即为厚度偏差。
6.3.3 基膜厚度
基膜厚度为处于表面涂层和胶层之间中心部分膜层的厚度,通过光学显微镜观察并测量得出,
以 3 片试样长边中心处基膜厚度测量值的平均值表示,单位为 µm,结果保留至个位数。
6.4 光泽度
6.4.1 试样制备
裁取相同原料相同工艺制备的漆面保护膜,尺寸至少为 100 mm × 100 mm,数量为 3 片,按照
附录A 的规定粘贴在符合 6.1.2 要求的玻璃基板上,根据 6.1.3 进行状态调节后制成试样。
6.4.2 试验装置及程序
试验装置采用符合 GB/T 9754 规定的光泽度仪。
将试样置于黑色不反光绒布上,按照 GB/T 9754 的规定以 60°几何条件进行测试。试验结果以
3 片试样测试值的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6.5 雾度
6.5.1 试样制备
裁取相同原料相同工艺制备的漆面保护膜,尺寸为 100mm × 100mm,数量为 3 片,按照附录
A 的规定粘贴在符合 6.1.2 要求的玻璃基板上,根据 6.1.3 进行状态调节后制成试样。
6.5.2 试验装置及程序
试验装置采用符合 GB/T 2410 规定的雾度计法或分光光度计法的设备。
将制备好的试样按照 GB/T 2410 的规定测量,测量时膜面正对光源。每片试样测量 3 个点并取
平均值。雾度值以 3 片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6.6 180°剥离强度
6.6.1 试样制备
裁取相同原料相同工艺制备的漆面保护膜,尺寸为 350 mmx25 mm,数量为 3 片。按照附录 A
的规定粘贴在符合 6.1.2 要求的镜面钢板上,根据 6.1.3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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