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1403-2017 (GA/T1403-2017) | | 中文名称 |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planning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80 | | 字数估计 | 18,198 | | 发布日期 | 2017-06-22 | | 实施日期 | 2017-06-22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403-2017
Guidelines for intelligent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 planning
ICS 93.080
R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
2017-06-22发布
2017-06-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规划编制的一般规定 1
4 规划的内容框架 3
5 现状调查和特征分析 3
6 规划目标 5
7 规划方案 5
8 实施计划和资金匡算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成果文件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内容 11
参考文献 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通智能交通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红桐、王长君、朱自博、石永辉、顾家悦、陆振益、封春房、李标、刘太国、刘晓华、
唐磊。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的一般规定、内容框架、规划目标和规划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
编制。跨行政区划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绿色为目标,应用智能交通技术和方法,建立的对道路交通进行高效、
全面、科学管理的交通指挥、交通控制、交通执法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
2.2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3
设区市(地区、州、盟)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注.改写GA/T 1148-2014,定义2.1。
2.4
县(市、区、旗)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注.改写GA/T 1148-2014,定义2.2。
2.5
市区 urbandistrict
设区市(地区、州、盟)行政管辖的地域,但不包括市辖县(市、旗)。
注.改写GA/T 1148-2014,定义2.3。
3 规划编制的一般规定
3.1 目的
指导、规范区域内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使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合理,以改善交
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3.2 依据和原则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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