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958-2011 (GA/T958-2011) | | 中文名称 |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橡胶和塑料 | | 英文名称 |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Rubber and plastic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5,551 | | 发布日期 | 2011-08-29 |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 | 引用标准 | GA/T 242-2000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4号(总第148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橡胶和塑料物证的提取及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橡胶和塑料物证的提取、包装, 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
GA/T 958-2011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Rubber and plastic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橡胶和塑料
2011-08-29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4)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宏森。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橡胶和塑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橡胶和塑料物证的提取及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橡胶和塑料物证的提取、包装,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242-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242-2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器材
橡胶和塑料物证的提取、包装需要下列器材:
a) 镊子;
b) 毛刷;
c) 放大镜、显微镜;
d) 手术刀、拨针;
e) 微量物证提取专用纸。
5 提取
5.1 检材提取前,应拍照固定。
5.2 散布于现场的橡胶和塑料检材,可用镊子夹取;特别微小的颗粒用毛刷提取。
5.3 承载客体上附着的橡胶或塑料检材,应连同承载客体一并提取;不能一并提取的,应采用手术刀、
拨针分离(剥离)的方法提取或用微量物证提取专用纸粘取。
5.4 应在相关物体的可疑部位提取比对样品。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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