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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9169-2026 (GB19169-2026) | | 中文名称 | 黑木耳菌种 | | 英文名称 | Spawn of Auricularia heimu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39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20 | | 字数估计 | 14,182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7-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169-200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9169-2026: 黑木耳菌种
GB 19169-2026 英文版: Spawn of Auricularia heimuer
ICS 65.020.20
CCSB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9169-2003
黑 木 耳 菌 种
2026-04-30发布
2027-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与 GB 19169-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容器要求”(见第4章,2003年版的4.1.1、4.2.1、4.3.1);
b) 增加了“种性要求”(见5.1.1);
c) 更改了“生物学要求”(见5.1.2,2003年版的4.1.3);
d) 增加了“培养基”(见5.2.1);
e) 更改了“感官要求”(见5.2.2、5.3.1、5.4.1,2003年版的4.1.2、4.2.2、4.3.2);
f) 增加了“菌种活力”(见5.2.4、5.3.3、5.4.4);
g) 增加了“液体菌种”的质量要求(见5.4);
h)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6章);
i)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2003年版的第7章);
j) 更改了“抽样”(见7.2,2003年版的第5章);
k) 增加了“检验分类”(见7.3);
l) 增加了“判定规则”(见7.4);
m) 更改了“标签、包装、运输”等要求(见第8章,2003年版的第8章);
n) 删除了“贮存”(见2003年版的8.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 GB 19169-200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黑 木 耳 菌 种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木耳(Auriculariaheimuer)菌种的容器要求、菌种质量要求及检验规则、标签、包
装、运输等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黑木耳菌种的生产、管理和贸易。
4 容器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5 菌种质量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种性要求
母种、原种、栽培种、液体菌种应符合品种特性要求。品种特性包括对温度、空气湿度、酸碱度、光线
和氧气的要求,以及抗逆性、丰产性、出耳迟早、出耳潮数、栽培周期、商品质量及栽培习性等农艺性
状,应符合NY/T 2588的要求。
5.1.2 生物学要求
应符合表2规定。
5.2 母种要求
5.2.1 培养基
试管中培养基灌入量为总容积的1/5~1/4,制成斜面后培养基顶端距封口材料下沿40mm~
50mm;培养皿中培养基厚度为3mm~6mm。
5.2.2 感官要求
5.2.3 菌丝生长速度
在马铃薯葡萄糖琼脂(PotatoDextroseAgar,PDA)培养基(按附录A的A.1配制)上,于25℃±1℃
下培养,菌丝生长速度为2.0mm/d~3.5mm/d。
5.2.4 菌种活力
在PDA培养基上接种菌丝块,在25℃±1℃下菌种萌发时间不超过72h。
5.3 原种和栽培种
5.3.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4规定,且原种的培养基应紧贴容器内壁,栽培种的培养基应紧贴容器内壁或略有干缩。
5.3.2 菌丝生长速度
在木屑培养基(按A.2配制)上,于25℃±1℃下培养,45d以内长满培养基。
5.3.3 菌种活力
在木屑培养基上接种,在25℃±1℃下菌种萌发时间不超过72h。
5.4 液体菌种
5.4.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5规定。
5.4.2 菌丝体积比
菌液静置30min后,菌丝体积比大于或等于70%。
5.4.3 发酵终止pH
发酵终止时,液体菌种的pH为4.5~6.6。
5.4.4 菌种活力
在PDA培养基上接种菌丝球,在25℃±1℃下菌种萌发时间不超过24h。
6 试验方法
6.1 容器检验
自然光下目测。
6.2 种性检验
供种单位按照NY/T 2588要求,经出菇试验确证种性合格。
6.3 生物学检验
6.3.1 显微检验
直接从固体菌种的检验样品中挑取菌丝少许,制成水封片;或直接吸取液体菌种培养液制成水封
片;或按无菌操作将菌丝球接种于PDA培养基上,25℃±1℃培养4d~7d后,挑取少许菌丝制成水
封片。
表2中菌丝生长状态、锁状联合及有无杂菌观察用放大倍数不低于10×40的光学显微镜对培养物
的水封片进行观察,每一检样应观察不少于50个视野。
6.3.2 霉菌检验
在无菌条件下,取少量疑有霉菌污染的培养物,接种于PDA培养基斜面或平板上,设不接种的
PDA培养皿为空白对照,以接种正常菌丝的PDA培养皿为阴性对照。25℃±1℃培养5d~7d,菌落
出现不同于黑木耳菌丝的杂色菌丝者,或有异味者,或产生大量分生孢子者,均为霉菌污染。
6.3.3 酵母菌检验
在无菌条件下,取少量疑有酵母菌污染的培养物,设不接种的PDA培养皿为空白对照,按无菌操
作接种于PDA培养基中,25℃~28℃培养3d~5d,出现丝状结构以外的菌落,或有异味者为酵母菌
污染。
6.3.4 细菌检验
在无菌条件下,取少量疑有细菌污染的培养物,接种于装有10mL营养肉汤培养基(按A.4配制)
的试管中,同时设不接种的营养肉汤培养基试管为空白对照,25℃~28℃振荡培养1d~2d,观察培养
液是否混浊。混浊为有细菌污染,澄清为无细菌污染。
6.3.5 虫及虫卵检验
按NY/T 1284描述的方法进行检验。
6.4 感官检验
自然光下目测检验母种培养基灌入量、菌丝生长状况、菌丝体特征、菌落特征、培养基、拮抗现象及
角变、耳芽、菌液状态、杂菌菌落、菌丝体特征等感官要求。必要时用5×放大镜观察杂菌菌落和菌丝球
特征。
6.5 菌丝生长速度测定
6.5.1 母种
取5个直径90mm的培养皿,灌入按A.1配制的PDA培养基,冷却后将相同大小母种菌丝块接种
于培养皿中间,于25℃±1℃培养7d后,测量每个培养皿中的菌落直径,并计算平均生长速度。
6.5.2 原种和栽培种
取10个17cm×35cm塑料袋,按A.2配制木屑培养基,每袋装入等量培养基制作菌袋,灭菌冷却
后将等量原种或栽培种接种于菌袋内,在25℃±1℃培养,记录菌丝长满培养基的天数,计算平均长满
天数。
6.6 菌种活力观察
将被检菌种母种或液体菌种接种于PDA培养基,每个培养皿中接种至少5个相同大小的菌丝块或
菌丝球,每个被检样品接种3个培养皿,于25℃±1℃下培养,每隔12h肉眼观察并记录菌丝块或菌丝
球萌发所需时间,连续观察3d。
将被检原种和栽培种接种于木屑培养基中,每个待检菌种接种5瓶(袋),重复间接种量一致,于
25℃±1℃ 下培养,每天肉眼观察菌种萌发所需时间,连续观察3d并记录萌发时间。
6.7 液体菌种pH检测
在无菌条件下,从待检菌种中取30mL的液体菌种平均分配至3支离心管中,静置30min或
3000r/min离心5min后,使用精密pH试纸或pH计检测上清液的pH。
6.8 菌丝体积比
在液体培养基(按A.3配制)中,于25℃±1℃下摇瓶培养或发酵罐培养7d,在无菌条件下,量取
一定体积的液体菌种,转移至带有刻度的离心管或量筒中,静置30min,测量沉降后菌丝体的体积,沉
降后菌丝体体积与液体菌种总体积的百分比即为菌丝体积比。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规则
7.1.1 母种
同一品种、同一培养条件、同一接种时间的同种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1.2 原种、栽培种、液体菌种
同一菌种来源、同一制种方法、同一接种时间的同种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2 抽样
7.2.1 母种、原种和栽培种抽样要求
按批随机抽取检验样品。母种、原种、栽培种的抽样量分别为该批菌种量的10%、5%、1%。但每
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10支(瓶、袋);抽样量超过100支(瓶、袋)的,可进行两级抽样。
7.2.2 液体菌种抽样要求
每批均应抽样检验。采用摇瓶培养的液体菌种使用前取样,采用发酵罐培养的液体菌种分别于放
罐前48h和发酵终止时取样。取样过程中应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取样量30mL~40mL,即取即检。
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产品容器、感官指标、菌种活力。每批产品应按本文件
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采购方对产品另有约定者除外,以供需双方约定为准。
7.3.2 型式检验
每年应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含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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