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2721-2015 (GB2721-2015)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Edible Sal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53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4 | | 字数估计 | 5,548 | | 发布日期 | 2015-09-22 | | 实施日期 | 2016-09-22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721-2003 |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 第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盐。 |
GB 2721-2015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Edible Sal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用 盐
2015-09-22发布
2016-09-22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2721-2003《食用盐卫生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
本标准与GB 272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标签的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用 盐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盐。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用盐
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用于食用的盐。
2.2 精制盐
以卤水或盐为原料,用真空蒸发制盐工艺、机械热压缩蒸发制盐工艺或粉碎、洗涤、干燥工艺制得的
食用盐。
2.3 粉碎洗涤盐
以海盐、湖盐或岩盐为原料,用粉碎、洗涤工艺制得的食用盐。
2.4 日晒盐
以日晒卤水浓缩结晶工艺制得的食用盐。
2.5 低钠盐
以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为降低钠离子浓度而添加国家允许使用
的食品添加剂(如氯化钾等)经加工而成的食用盐。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
滋味、气味 味咸,无异味
状态 结晶体,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浅盘中,在自然光线
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
漱口后品其滋味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氯化钠a(以干基计)/(g/100g) ≥ 97.00
氯化钾b(以干基计)/(g/100g) 10~35
碘c(以I计)/(mg/kg) < 5
钡(以Ba计)/(mg/kg) ≤ 15
GB 5009.42
a 不适用于低钠盐。
b 仅适用于低钠盐。
c 强化碘的食用盐碘含量应符合GB 26878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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