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43704-2024 (GB43704-2024) | | 中文名称 | 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 | | 英文名称 | Signs used for immigration inspection spot at the open por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A90 | | 字数估计 | 42,480 |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 实施日期 | 2024-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43704-2024: 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
ICS 01.080.10
CCS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
2024-05-28发布
2024-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则 1
4.1 基本要求 1
4.2 分类 2
4.3 要素 2
4.4 版面设计 4
4.5 设置 6
5 边防检查现场主标志 7
6 功能标志 7
6.1 通道标志 7
6.2 公共服务区标志 11
6.3 工作场所与设施标志 12
6.4 提示标志 22
6.5 劝阻标志 24
6.6 导向标志 27
附录A(规范性) 边防检查现场标志使用的图形符号 30
参考文献 3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出入境
边防检查、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的工作职责,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和口岸安全稳定的重要使命。
因此,使用规范统一的边防检查现场标志,体现移民管理工作的中央事权属性。本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
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使用管理工作,满足边防检查现场出入境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使用需
求,提升边防检查现场的工作效率。
本文件发布后,将在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我国境内的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对外开放口岸强制实
施,并指导深圳沙头角、珠海茂生围边境特别管理区,边民通道,边境耕作口,港澳流动渔船停泊点,台湾
渔船、小额贸易商船停泊点等其他边防检查现场的标志的设计和应用。
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的通则、边防检查现场主标志和功能标志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对外开放口岸的边防检查现场标志
的设计及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16903-2021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A2098-2023 中国移民管理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对外开放口岸 theopenport
供人员、货物、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直接出入国(关、边)境的港口、机场、车站、跨境通道等。
3.2
执勤设施 dutyfacility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设在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开展出入境边防检查执勤工作的设施。
3.3
劝阻要素 dissuasiveelement
在部分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志中警示相关行为不被允许的标志组成部分。
3.4
在对外开放口岸标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标志。
3.5
功能标志 featuresign
在对外开放口岸边防检查现场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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