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275-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8275-2009 | 839 | GB 8275-2009 | [PDF]天数 <=4 | 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
| GB 8275-1987 | 319 | GB 8275-1987 | [PDF]天数 <=3 | 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8275-2009 (GB8275-2009) |
| 中文名称 | 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
| 英文名称 | Food additive -- Alpha-amylase prepar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20.20 |
| 字数估计 | 21,252 |
| 发布日期 | 2009-01-19 |
| 实施日期 | 2009-08-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8275-1987 |
| 引用标准 | GB 2760-2007; GB/T 4789.2; GB/T 4789.3; GB/T 4789.4; GB/T 4789.6;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 6682; QB/T 1803-199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α-淀粉酶制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GB 2760-2007中表C.2批准的菌种, 经淀粉质(或糖质)原料发酵、提纯制得的α-淀粉酶制剂产品。 |
GB 8275-2009: 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 英文名称: Food additive -- Alpha-amylase prepar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275-2009
代替GB 8275-1987
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5.2、5.3为强制性的,其余条款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中A类产品卫生要求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的
《食品添加剂标准纲要》第一卷[CompendiumofFoodAdditiveSpecifications,Volume1,JointFAO/
WHOExpertCommitteeonFoodAdditive(JECFA)]中《食品工业用酶制剂通则》中的“卫生指标”和美
国《食品化学品法典》第五版(FOODCHEMICALSCODEXFCCⅤ)酶制剂“附加要求”部分(addition-
alrequirements)。
本标准代替GB 8275-1987《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本标准与GB 8275-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液体产品类型和耐高温产品类型并规定相应指标;
---取消细度、酶活力保存率、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 指标;
---增加菌落总数、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指标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山东隆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无锡赛德生物工程有限
公司、诺维信(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邢台新欣翔宇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市百圣龙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丹尼斯克(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蔚、郭庆文、吴炳炎、翟文景、余波、顾建龙、文焱、郭新光、杨西江、胡洪清、
康忆隆、魏坤、陆志冲、李德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275-1987。
GB 8275-2009
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α-淀粉酶制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GB 2760-2007中表C.2批准的菌种,经淀粉质(或糖质)原料发酵、提纯制
得的α-淀粉酶制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QB/T 1803-1993 工业酶制剂通用试验方法
4 产品分类
4.1 按产品的适用温度分为:中温α-淀粉酶制剂和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
4.2 按产品形态分为:液体剂型酶制剂和固体剂型酶制剂。
5 要求
5.1 外观
固体剂型:白色至黄褐色固体粉末。无霉变、潮解、结块现象,无异味。易溶于水。
液体剂型:黄褐色至深褐色液体,无异味,允许有少量凝聚物。
5.2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所用的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符合GB/T 6682中要求的水。
本标准中所用的试剂,在未注明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若有特殊要求另作明确规定。
本标准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6.1 外观
称取样品10g(mL),观察、嗅闻作出判断。
6.2 酶活力
6.2.1 原理
α-淀粉酶制剂能将淀粉分子链中的α-1,4-葡萄糖苷键随机切断成长短不一的短链糊精、少量麦芽
糖和葡萄糖,而使淀粉对碘呈篮紫色的特性反应逐渐消失,呈现棕红色,其颜色消失的速度与酶活性有
关,据此可通过反应后的吸光度计算酶活力。
6.2.2 试剂和溶液
6.2.2.1 碘。
6.2.2.2 碘化钾。
6.2.2.3 原碘液:称取11.0g碘和22.0g碘化钾,用少量水使碘完全溶解,定容至500mL,贮存于棕
色瓶中。
6.2.2.4 稀碘液:吸取原碘液2.00mL,加20.0g碘化钾用水溶解并定容至500mL,贮存于棕色
瓶中。
6.2.2.5 可溶性淀粉溶液(20g/L):称取2.000g(精确至0.001g)可溶性淀粉(以绝干计)于烧杯中,
用少量水调成浆状物,边搅拌边缓缓加入70mL沸水中,然后用水分次冲洗装淀粉的烧杯,洗液倒入其
中,搅拌加热至完全透明,冷却定容至100mL。溶液现配现用。
注:可溶性淀粉应采用湖州展望化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酶制剂专用可溶性淀粉。
6.2.2.6 磷酸缓冲液(pH=6.0):称取45.23g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和8.07g柠檬酸
(C6H8O7·H2O),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用pH计校正后使用。
6.2.2.7 盐酸溶液[犮(HCl)=0.1mol/L]:按GB/T 601配制。
6.2.3 仪器
6.2.3.1 分光光度计。
6.2.3.2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0.1℃。
6.2.3.3 自动移液器。
6.2.3.4 试管:25mm×200mm。
6.2.3.5 秒表。
6.2.4 分析步骤
6.2.4.1 待测酶液的制备
称取1g~2g酶粉(精确至0.0001g)或准确吸取酶液1.00mL,用少量磷酸缓冲液(6.2.2.6)充
分溶解,将上清液小心倾入容量瓶中,若有剩余残渣,再加少量磷酸缓冲液(6.2.2.6)充分研磨,最终样
品全部移入容量瓶中,用磷酸缓冲液(6.2.2.6)定容至刻度,摇匀。用四层纱布过滤,滤液待用。
注:待测中温α-淀粉酶酶液酶活力控制酶浓度在3.4u/mL~4.5u/mL范围内,待测耐高温α-淀粉酶活力控制酶
浓度在60u/mL~65u/mL范围内。
6.2.4.2 测定
---吸取20.0mL可溶性淀粉溶液(6.2.2.5)于试管中,加入磷酸缓冲液(6.2.2.6)5.00mL,摇匀
后,置于60℃±0.2℃(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置于70℃±0.2℃)恒温水浴中预热8min;
---加入1.00mL稀释好的待测酶液(6.2.4.1),立即计时,摇匀,准确反应5min;
---立即用自动移液器吸取1.00mL反应液,加到预先盛有0.5mL盐酸溶液(6.2.2.7)和
5.00mL稀碘液(6.2.2.4)的试管中,摇匀,并以0.5mL盐酸溶液和5.00mL稀碘液为空白,
于660nm波长下,用10mm比色皿迅速测定其吸光度(A)。根据吸光度查表A.1,求得测试
酶液的浓度。
6.2.4.3 计算
6.2.4.3.1 中温α-淀粉酶制剂的酶活力按式(1)计算:
6.2.4.3.2 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的酶活力按式(2)计算:
6.2.5 允许差
平行试验相对误差不得超过5%。
按QB/T 1803-1993中第9章执行。
6.4 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耐热性存活率
6.4.1 试剂和溶液
按GB/T 601配制。
6.4.1.2 糊精溶液
称取糊精100.0g于烧杯中,加水300mL,搅匀,加入耐高温α-淀粉酶制剂(按每克糊精13u酶活
力加入),置于电炉上加热至沸腾,冷却,用氢氧化钠溶液(6.4.1.1)调pH至6.0~7.0,移入500mL容
量瓶,稀释,定容,摇匀备用。
6.4.2 仪器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0.1℃。
6.4.3 分析步骤
6.4.3.1 待测酶液的制备
除用糊精溶液(6.4.1.2)代替磷酸缓冲溶液(6.2.2.6)外,其余同6.2.4.1。
6.4.3.2 热处理
吸取25mL待测酶液于50mL比色管中,置于95℃恒温水浴中热处理60min,冷却,补水至原酶
液体积,摇匀,备用。
6.4.3.3 酶活力测定
a) 按6.2.4.2测定制备6.4.3.1时所用酶制剂的酶活力;
b) 按6.2.4.2测定热处理后的待测酶液(6.4.3.2)的酶活力。
6.4.4 计算
6.5 容重
按 QB/T 1803-1993中第8章的方法检验。
6.6 干燥失重
按QB/T 1803-1993中第6章的方法检验。
6.7 铅
按GB/T 5009.12的方法检验。
6.8 砷
按GB/T 5009.11的方法检验。
6.9 菌落总数
按GB/T 4789.2的方法检验。
6.10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的方法检验。
6.11 沙门氏菌
按GB/T 4789.4的方法检验。
6.12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按GB/T 4789.6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批次的确定
由生产单位按照其相应的规则负责确定产品的批号,批内产品的品质应均一。
7.2 取样规则和样本量
取样应均匀分布在整个灌装过程中,或均匀分布于灌装后的成品中。
取样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保证取样具有代表性,保证取样部位和取样瓶的清洁。对用于微生物检
验的取样,应使用无菌操作。
成品抽样的样本量见表3。取样的样本量可按照估计的批量参照表3执行,或由生产企业和(或)
相关方确定。批量是指批中所包含的单位商品数,单位为桶或箱。样本量是指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
位数,单位为桶或袋。批取样量不得少于300mL(或300g),不足者应按比例适当加取。
7.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对外观、酶活力、pH、容重、干燥失重(固体),菌落总数及包装、标签等逐项进行
检验。
7.4 型式检验
产品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按本标准全部要求进行检验:
---正常生产时,至少每年对产品检验一次;
---正常生产时,如原料、配方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更换设备,或产品长期停产又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别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
7.5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和(或)型式检验合格时,由质量检验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和(或)型式检验不合格时,在原批次基础上加倍取样分析。如仍不合格,判定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