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0357.7-2025 (GB/T10357.7-2025) | | 中文名称 |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 | 英文名称 | 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 - Part 7: Stability of tab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40 | | 字数估计 | 14,199 | | 发布日期 | 2025-08-01 | | 实施日期 | 2026-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0357.7-201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0357.7-202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ICS 97.140
CCS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0357.7-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2025-08-0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第7部分。GB/T 103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
本文件代替 GB/T 10357.7-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与 GB/T
10357.7-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样品预处理的要求(见4.1);
---增加了公差的要求(见4.3);
---增加了试验设备的钢管和重物(见5.5、5.6);
---更改了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2,2013年版的4.1);
---删除了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2013年版的4.2);
---增加了带有推拉构件的桌稳定性试验(见6.3);
---增加了可支撑遮阳伞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4);
---增加了带脚轮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5);
---增加了高桌台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6);
---更改了桌类稳定性试验载荷和力值(见附录A,2013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捷
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万木生源家居有限公司、中南林业科
技大学、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泰家具集团有限公
司、广东国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锦辉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宜
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震旦(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欧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优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叙俊、张磊、刘晨光、李芳菲、李光耀、黄伟、徐伟辉、姚永红、贺冰、陶涛、
陈仕超、李路明、冯兵、吕城龙、张晔、王卓纯、王向旻、任素红、胡韬、程伟香、左鹏飞、吴杰、王宇辉、
李炽华、谭永雄。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 10357.7-1995,201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旨在描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由于不同种类家具力学性能要
求不同,拟由8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桌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椅凳类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椅凳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
方法。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柜类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柜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单层床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
验方法。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桌类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
于家具特殊机械性能椅子和摇椅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是GB/T 10357的第7部分,描述了桌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方法,为提高桌类家具质量、规
范家具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技术保障。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桌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桌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与地面、建筑物等固定物体连接的桌类家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婴幼儿护理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调平装置 levelingdevice
垂直方向可调节范围小于40mm,具有使桌面保持水平功能的装置。
[来源:GB/T 10357.1-2024,3.3]
3.2
Ⅰ型桌 typeⅠtables
桌面面积大于0.5m2 且高度大于600mm的桌。
[来源:GB/T 10357.1-2024,3.4]
3.3
Ⅱ型桌 typeⅡtables
除Ⅰ型桌以外的其他桌。
[来源:GB/T 10357.1-2024,3.5]
3.4
高桌台 taldesk
产品总高度大于1000mm,配有书架结构或类似结构的桌台类产品。
4 一般试验条件
4.1 预处理及试验环境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桌类成品家具。
拆装式家具应按图纸要求完整组装。组合式家具如有数种组合方式,应按最不利于稳定性试验的
方式组装。
如果厂家未提供家具的安装或装配说明,装配的方式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试验过程中不应再次紧固,除非制造商特别说明。
试验前,应将试件桌面调节至水平,调平装置应调节至中间位置,但调平装置距离最低位置应小于
或等于13mm。
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测试前,试件应在室内环境中空载放置至少24h。
试验应在室内环境中进行,若试验时温度超出了15℃~27℃的范围,最高及最低温度应记录在测
试报告中。
试验前应完整地目测检查整个试件,记录任何已有的缺陷以区别因试验产生的缺陷。
试验应在同一件试件上进行。
4.2 加载力
所施加的力可用质量代替。换算关系是10N=1kg。
4.3 公差
除另有规定,以下公差适用于本文件。
---力:公称力的±5%。
---质量:公称质量的±1%。
---尺寸:所有< 200mm的尺寸,偏差应为公称尺寸的±1mm;其他尺寸的偏差应为±0.5%。
---角度:公称角度的±2°。
---加载垫的位置偏差:±5mm。
注:为实行不确定度的评定,当满足上述公差时,认为试验结果没有受到不利影响。
5 试验设备设施
5.1 通则
试验设备不应阻碍试件的倾翻。试验设备不应妨碍试件的变形,即试验期间试验设备应能随试件
的运动而运动,确保载荷总能在规定的位置和方向上。
所有的加载垫都可在任意方向转动,转动点应与加载面尽量贴近。
除另有规定,可采用任何适用的试验设备进行试验,试验结果仅取决于所施加的力是否正确而不取
决于试验设备本身。
5.2 加载垫
直径为100mm的刚性扁平圆形物体,其加载面周边倒圆半径为12mm。
5.3 挡块
用于防止试件移动、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应不高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可使用较
高的尺寸,但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
5.4 地面
地面应水平、平整、坚硬,表面光滑。
5.5 钢管
直径(18±1.5)mm,管壁厚(1.5±0.5)mm。
5.6 重物
直径200mm的圆柱形物体,质量为12+0.1 0 kg。
6 试验步骤
6.1 通用要求
试件应以最不利的形态进行试验。若试件配备了相关配件,应将这些配件设置在对试件稳定性最
不利的位置。
示例:相关配件有屏幕或显示器支架、存储部件等。
当试件桌面边沿存在凸起或凹陷(如挡水条等)时,应使用厚度适宜的轻质桥接装置对加载垫进行
配平。
当试件存在可延展桌面且桌面不可延展的部分最小尺寸小于300mm,则延展后的桌面应作为最
不利的形态进行试验。
所有试件均应按6.2进行试验。如适用,应按6.3、6.4、6.5、6.6进行试验。
试验进行时,试件的存储部件应空载,6.3规定的除外。
试验进行时,所有的加载垫都应随着施力方向的变化而转动,加载垫表面宜紧贴被测试件。
载荷计算结果应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6.2 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6.2.1 一般要求
当试件高度可以调节,既可大于950mm也可小于或等于950mm时,应分别按照6.2.2和6.2.3的
规定进行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若试件装有门,应将所有门打开至90°进行试验。若试件装有推拉构件,应将所有推拉构件打开进
行试验。当推拉构件没有限位装置时,应将其打开至内长的2/3。
6.2.2 桌面高度小于或等于950mm的试件
当试件桌面高度可调节时,应将桌面调节至试件最易倾翻的高度,但不应大于950mm。
测量桌面所在平面内的最长尺寸L,按表1计算、确定桌面的垂直载荷范围。垂直载荷的大小按附
录A中表A.1的规定。
通过加载垫(5.2),在距离试件桌面边沿50mm最易引起倾翻且尽量远离支撑部件的位置施加规
定的垂直载荷(见图1)。
若多个加载位置均可引起倾翻,那么不同加载位置都应进行试验。
表1 垂直载荷的确定
引起倾翻方向上桌面最长尺寸(L)
mm
垂直载荷(V)
kg
< 800 V1
800~1600 V2-(V2-V1)×
(1600-L)
800
>1600 V2
单位为毫米
标引符号说明:
L ---桌面最长尺寸;
V ---垂直载荷。
图1 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示意图
6.2.3 桌面高度大于950mm的试件
当试件桌面高度可调节时,应将桌面调节至最易倾翻的高度,且大于950mm。
测量桌面所在平面内的最长尺寸L,按表1计算、确定桌面的垂直载荷范围。垂直加载载荷的大
小,按表A.1中规定值的50%确定。
通过加载垫(5.2),在距离试件桌面边沿50mm最易引起倾翻且尽量远离支撑部件的位置施加规
定的垂直载荷(见图1)。
若多个加载位置均可引起倾翻,那么不同加载位置都应进行试验。
6.3 带有推拉构件的桌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带推拉构件的Ⅰ型桌试件,不适用于Ⅱ型桌试件。
试件的存储部件均应按表2均布加载。
对于装推拉构件没有联锁装置的试件,将所有推拉构件打开至最不稳定的状态。对于装推拉构件
带有联锁装置的试件,打开两个装有最大负载的推拉构件。若联锁装置限制两个推拉构件同时打开,则
打开一个装有最大负载的推拉构件。带有限位装置的推拉构件,打开至最大位置,不带限位装置的推拉
构件,打开至完全开启状态2/3的位置。
通过加载垫(5.2)在试件一边距离试件桌面边沿50mm最易引起倾翻且尽量远离支撑部件的位置
施加垂直向下的载荷。垂直载荷的大小按表A.1的规定。
表2 存储部件载荷
部件 载荷
除吊挂文件袋以外的推拉构件 0.2kg/dm3
吊挂文件袋a 1.5kg/dm
挂衣棍 2kg/dm
a 垂直于文件袋平面测量。
6.4 可支撑遮阳伞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可支撑遮阳伞桌的试件,不适用于遮阳伞底座为非桌类家具的试件。
将试件放置在地面(5.4)上。
将钢管(5.5)固定在支撑遮阳伞的位置。
在2200mm的高度通过钢管(5.5)施加一个规定的水平加载力。水平加载力的大小按表A.1的规
定。试验前,应采用适宜的方式保证钢管与地面保持垂直。见图2。
标引符号说明:
F ---水平力;
h ---加载高度。
图2 可支撑遮阳伞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6.5 带脚轮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带脚轮的Ⅰ型桌试件,不适用于Ⅱ型桌试件。
将脚轮调节至最易引起倾翻的状态。在一侧脚轮放置挡块(5.3)防止试件滑动。
在放置挡块(5.3)的一侧,距离桌面边沿100mm最易引起倾翻的位置放置重物(5.6)。在另一
侧,通过加载垫(5.2),沿着与两个支撑点连线垂直的方向,在桌面厚度中点或边沿最凸起的位置,缓慢
施加水平加载力,水平加载力的大小按表A.1的规定。若该力未到达规定的力值前,桌面倾翻角度已
大于或等于10°,应停止施力并记录力值大小。若试件结构不允许,可使用适当的夹具或桥接装置,使
加载力始终与两个支撑点连线保持垂直。见图3。
若多个加载位置均可引起倾翻,那么不同加载位置都应进行试验。
标引符号说明:
a ---桌面倾翻角度;
c ---桌腿;
IL ---支撑点连线;
M ---重物(5.6);
O ---挡块;
TF/A---夹具或桥接装置。
图3 带脚轮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6.6 高桌台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高桌台试件。
试件的推拉构件(如抽屉等)应关闭并保持解锁状态。
使用挡块限制高桌台底部一端,但不妨碍其倾翻。在离地面1350mm 或离高桌台顶部边缘
100mm(选择较低的位置),距离水平边缘50mm处,按图4确定水平力加载点(图4中序号1、2、3、4、
5、6)位置。从水平力加载点,通过加载垫(5.2),分别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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