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352-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11352-2009 | 85 | GB/T 11352-2009 | 3秒自动 |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
| GB/T 11352-1989 | 439 | GB/T 11352-1989 | [PDF]天数 <=4 |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1352-2009 (GB/T11352-2009) |
| 中文名称 |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
| 英文名称 | Carbon steel castings for general engineering purpo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80 |
| 字数估计 | 12,137 |
| 发布日期 | 2009-03-05 |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1352-1989 |
| 引用标准 | GB/T 222; GB/T 223.3; GB/T 223.4; GB/T 223.60; GB/T 228; GB/T 229; GB/T 231.1; GB/T 231.2; GB/T 231.3; GB/T 4336; GB/T 5613; GB/T 5677; GB/T 6414; GB/T 7233; GB/T 8170; GB/T 9443; GB/T 9444; GB/T 11351; GB/T 15056; GB/T 16923; GB/T 16924 |
| 采用标准 | ISO 3755-1991,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的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运等。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
GB/T 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1352-2009 英文名称: Carbon steel castings for general engineering purpose
ICS 77.140.80
J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的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运等。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分析
5.1.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采用常规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用试块,应在浇铸过程中制取。
5.1.2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取样方法按GB/T 222的规定执行。
5.1.3 常规化学分析方法按GB/T 223.3、GB/T 223.4、GB/T 223.60的规定进行。
5.1.4 光谱分析方法按GB/T 4336的规定进行。
5.2 力学性能试验
5.2.1 试块
5.2.1.1 力学性能用试块,应在浇注过程中单独铸出或附铸在铸件上,当试块附铸在铸件上时,附铸的
位置、方法和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除另有规定外,试块类型的选用由供方自行决定。
5.2.1.2 单铸试块的形状尺寸和试样的切取位置应符合图1的要求。
5.2.1.3 附铸试块的形状、尺寸和取样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5.2.1.4 除另有规定外,试块与其所代表的铸件用同炉方式进行热处理,并作标记。
5.2.1.5 供方在铸件热处理之前,如需方或其代表要参加试验并在铸件上作标记,不应完全切掉附铸
试块,热处理后附铸试块也要作标记。
5.2.2 拉伸试验拉伸试验按GB/T 228的规定执行。
5.2.3 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按GB/T 229的规定执行。
5.3 表面检验
5.3.1 铸造表面粗糙度检验按GB/T 15056的规定执行。
5.3.2 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量规、样板或划线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程序除另有规定外,铸件的检验由供方质量部门检验。
6.2 检验地点
6.2.1 除供需双方商定只能在需方作检验外,最终检验一般应在供方进行。
6.2.2 供方不具备必需的手段,或双方对铸件质量发生争议时,检验可在独立机构进行。
6.3 批量的划分
6.3.1 按炉次分:铸件由同一炉次钢液浇注,做相同热处理的为一批。
6.3.2 按数量或重量分:同一牌号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几个炉次浇注的并经相同工艺多炉次热
处理后,以一定数量或以一定重量的铸件为一批,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6.3.3 按件分:以一件为一批。
6.4 化学成分分析
铸件按熔炼炉次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
6.5 力学性能试验
6.5.1 拉伸试验,每一批量取一个拉伸试样,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规定。
6.5.2 做冲击试验时,每一批量取3个冲击试样进行试验,3个试样的平均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中
允许最多只有一个试样的值可低于规定值,且不低于规定值的2/3。
6.5.3 因下列原因而导致不符合规定的试验结果是无效的:
a) 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
b) 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c) 试样加工不当;
d) 试样存在缺陷。此时应按6.5.1重新进行试验。
6.6 复验
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而不是由于6.5.3所列原因引起,供方可以复验。
6.6.1 从同一批量中取两个备用拉伸试样进行试验。如两个试验结果均符合表2的规定,则该批次铸
件的拉伸性能仍为合格。若复验中仍有一个试样结果不合格,则供方可按6.7处理。
6.6.2 从同一批量中取3个备用的冲击试样进行试验,该结果与原结果相加重新计算平均值。若新计
算平均值符合表2的规定,其中允许最多只有一个试样的值可低于规定值,且不低于规定值的2/3,则
该批铸件的冲击值仍为合格。否则供方应按6.7处理。
6.7 重新热处理
当力学性能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表2规定时,可将铸件和试块重新进行热处理,然后按6.5.1和
6.5.2重新试验。但未经需方同意的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回火除外)。
6.8 试验结果的修约
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试验结果,可按规定的试验方法中的原则或GB/T 8170的规定加以修约。尺
寸测量结果不能修约。
6.9 表面质量
铸件的表面质量按4.5逐件检验。
6.10 几何形状、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
铸件几何形状、尺寸、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按4.6的规定逐件检验。
6.11 检验附加要求
检查验收供需双方商定的附加要求。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和合格证
7.1.1 每个铸件应在非加工面上做下列标志或其中的一部分。如:
a) 供应方标志;
b) 批量号;
c) 需方要求的其他标志。当无法在铸件上做出标志时,标记可打印在附于每批铸件的标签上。
7.1.2 出厂铸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
a) 供方名称;
b) 铸件号或批量号;
c) 铸件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d) 材料牌号、熔炼炉号、热处理状态;
e) 制造日期(或编号);
f) 所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g) 双方商定的其他内容。
7.2 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或包装。
铸件表面防护、运输和贮存应符合订货协议。
8 附加要求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规定下列附加要求的一项或几项。
8.1 重量和重量偏差
8.1.1 铸件的重量应按密度7.8kg/cm3 计算。
8.1.2 重量偏差按GB/T 11351规定执行。
8.2 残余元素的成分分析
对表1以外的残余元素是否做成分分析,由供需双方商定。
8.3 布氏硬度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的部位和硬度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布氏硬度试验按GB/T 231的规定执行。
8.4 批量的均匀性
8.4.1 应在每一批次铸件的5%(或至少5件)或商定数量的铸件上作硬度试验,以鉴定每批铸件的均匀性。
8.4.2 硬度应在每个铸件相同的部位上测定。
8.4.3 每一硬度值对代表该批次全部铸件硬度平均值的偏差不应超过±15%或不超过双方商定的百
分数。否则供方应对该批铸件进行试验,对不合格的铸件要重新热处理或整批铸件重新热处理。
8.5 本体试块
当备用试块不足时,允许从铸件本体上取样,取样部位及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8.6 较大缺陷焊补
8.6.1 供需双方事先约定的重要部位,为焊补而准备的坡口深度超过壁厚的40%或25mm,则认为是较大缺陷焊补。
8.6.2 较大缺陷焊补应有焊补位置和范围等记录,焊补后均应按照检查铸件的同一标准进行检查。
8.7 无损检测
8.7.1 渗透检测
用渗透探伤,以检测铸件表面的缺陷。被检测表面的缺陷程度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或按GB/T 9443的规定执行。
8.7.2 磁粉检测
用磁粉检测铸件表面和近表面的缺陷。被检测表面的缺陷程度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或按GB/T 9444的规定执行。
8.7.3 超声检测
用超声检测铸件内部和近表面的缺陷,检测的范围、缺陷程度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或按GB/T 7233的规定执行。
8.8 射线照像检测
用X或γ射线检测铸件内部的缺陷,检查的范围、缺陷程度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或按GB/T 5677的规定执行。
8.9 耐压致密程度试验
8.9.1 耐压致密程度试验应在未加工或加工铸件上进行。除另有规定外,测试条件(试验的压力,液体
温度和试验时间)和试验结果的解释,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8.9.2 耐压试验的铸件,在试验前不能被氧化,且不应施加任何保护性涂料、涂层、镀层和渗透。
8.10 检验文件
8.10.1 供方可按附录A选择检验文件类别。
8.10.2 检验文件应在铸件交货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
8.10.3 询价和订货可按附录B选择。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检验术语定义及文件类别
A.1 常规检验
A.1.1 定义常规检验指供方按自己的生产流程,以相同的制造工艺对所浇注的试块或铸件进行检验,但实际提
供的试块或铸件不必检验。
A.1.2 文件
A.1.2.1 合格证(SC)供方在文件中说明所提供的铸件符合订货协议要求。
A.1.2.2 试验报告(TR)供方在文件里说明所提供的铸件符合订货协议要求,并提供常规检验的产品检验结果。
A.2 规定检验
A.2.1 定义规定检验是指为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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