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503-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14503-2008 | 189 | GB/T 14503-2008 | [PDF]天数 <=3 | 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
| GB/T 14503-1993 | 239 | GB/T 14503-1993 | [PDF]天数 <=2 | 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4503-2008 (GB/T14503-2008) |
| 中文名称 | 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principle of nomenclature and classification of radioisotope produc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20.01 |
| 字数估计 | 8,882 |
| 发布日期 | 2008-07-02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4503-1993 |
| 引用标准 | GB/T 4960.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1号(总第12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命名的一般原则、命名的具体规定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 |
GB/T 14503-2008
General principle of nomenclature and classification of radioisotope products
ICS 27.120.01
F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503-2008
代替GB/T 14503-1993
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2008-07-02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14503-1993《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本标准与GB/T 14503-199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动:
---增加了前言和规范性引用文件,并对条目等作了一些编辑性修改。
---增加了术语部分的英文;增加了“放射性核素”、“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和“放射性核素发生器”的
术语和定义;将术语“放射性药品”修改为“放射性药物”,并修改其定义;修改了术语“放射性同
位素”、“放射源”、“放射性无机化学制品”和“放射性标准物质”的定义;删除术语“模拟标准源”
的术语及定义。
---增加4.1“概述”,将原标准第3章悬置段修改后纳入;原标准3.1“放射性无机化学制品”增加
子项分类“放射性单质”、“放射性氧化物”、“放射性无机酸”、“放射性无机碱”和“放射性无机
盐”;原标准3.2“放射性有机标记化合物”的分类中,“b”至“e”条目添加“放射性”字样等;原标
准3.4“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增加子项分类“放免分析类”、“免放分析类”和“放射分析类”;在
原标准3.5“放射源”中对靶的注解内容中增加“源靶组合装置中用的靶”;“其他类”增加分类
描述。
---增加5.1标题“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名称的构成”,将原标准4.1内容纳入;增加5.2标题“基本
名称的命名原则”,将原标准4.2.1、4.2.2、4.2.3、4.3、4.4内容修改后纳入;增加5.3标题“前
后缀词的命名原则”,将原标准4.5内容纳入。
---原标准5.3.1的表述修改为“应符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修改原标准5.3.3放射
性核素发生器命名的方法;修改原标准5.5.4中对锎中子源的说明。
---增加参考文献,列出《无机化学命名原则》、《有机化学命名原则》、《中国药品通用名称》资料。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久伟、胡骥、罗志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503-1993。
GB/T 14503-2008
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命名的一般原则、命名的具体规定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960.4 核科学技术术语 放射性核素
3 术语和定义
GB/T 496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具有放射性的核素。
3.2
具有放射性的同位素。本标准内特指半衰期足以供实际使用的放射性核素。
3.3
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产品。
3.4
拟用作致电离辐射源的任何量的放射性物质。
3.5
用于诊断、治疗或医学研究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其标记药物......